我想问下生育保险是要连续交满一年的社保还是...

我想问下生育保险是要连续交满一年的社保还是累计交满一年才可以报销啊?
边友康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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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11:59最佳答案

生育保险中断了,已连续买满一年不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7 12:20 辛在柱 客户经理

    连续。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 2021-04-07 12:17 米增奇 客户经理

    如果你在生宝宝时,仍然在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已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你的情况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 2021-04-07 12:14 赵飞虎 客户经理

    1、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以他们回答为准。
  • 2021-04-07 12:11 齐智娟 客户经理

    生育保险中断了,已连续买满一年不可以报销。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一条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7 12:08 赵风莲 客户经理

    到生育的时候,必须连续交满当地规定的时间,才能享受报销的
    交费时间规定各地不一样,最长需要12个月,最短1个月,建议你查询下当地生育保险条例明确
  • 2021-04-07 12:05 黄登盛 客户经理

    广州的生育待遇,是算累计1年以上,然后在保状态,同时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还是可以继续享受的。
  • 2021-04-07 12:02 黄盈椿 客户经理

    各地政策不同,生育险不一定必须连续交够1年才能报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足一年的话,它是按比例报销的,每个地方的比例不一样,要参考所在地的情况。生育险没有补缴的说法。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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