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退休,医保没通知补交医保费,那么如果需...

今年退休,医保没通知补交医保费,那么如果需要报销是咋办?
齐晓娜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7 05:35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4-07 05:38最佳答案

到了退休年龄可是医保还没有交够时间,可以一次性补缴。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7 05:59 齐晓娜 客户经理

    我2020年退休。社保交了27年8个月。医疗保险交了18年3个月。请问我退休时。还要补交医疗保险吗?
  • 2021-04-07 05:56 黄盛洁 客户经理

    按照国家规定,男需连续交够30年,女25年,退休后才能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以让你补缴6年医保费。
    据我估计,你之前应该没有参加过医保,所以你本次参保前没有个人账户,而你补缴的是参保之日前的费用,所以医保以你以前没有个人账户为由,不给你打之前的钱。
    另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医疗保险(即你说的大病统筹)是两回事,而且大额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所以也不会给你打钱。

    扩展阅读:

  • 2021-04-07 05:53 龙川凤 客户经理

    到了退休年龄可是医保还没有交够时间,可以一次性补缴。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市医保局另行规定,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可领取养当月的养老金的。

    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后,职工不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大多数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正常办理退休。少数地区不允许补缴,允许继续缴费,五年内,达到缴费年限的,可以延迟办理退休。五年后,仍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补交,可以延迟办理退休。

    扩展资料: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继续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或者用人单位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

    2.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延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延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参考资料:中国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2021-04-07 05:50 黄真敏 客户经理

    到了退休年龄可是医保还没有交够时间,可以一次性补缴。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

    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断缴,不一定补缴。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

    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参考资料:

  • 2021-04-07 05:47 米国连 客户经理

    到了退休年龄可是医保还没有交够时间,可以一次性补缴。
    依据: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有关医疗保险的相关资料介绍: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个人缴费工资的2%M: 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2017年5月2日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参考链接:

  • 2021-04-07 05:44 龚家贱 客户经理

    今年退休,工龄16年,补缴4年的医保是最合适的,需要补缴的金额是与所在市区月平均工资相关的。

    补缴是最合适的,参保人员符合规定办理退休(职)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的,可享受医保待遇,如到时不满年限,按现行政策,可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各地医保政策、标准不一样,需要补缴的医保金额建议直接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咨询。

  • 2021-04-07 05:41 辛培兵 客户经理

    到了退休年龄可是医保还没有交够时间,可以一次性补缴。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补缴: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华律网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参考资料:

相关百科精选

  • 中航安盟财...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由中...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北大方正人寿”)是由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明治安田生命保险相互会社(以下简称“明治安田生命”)和海尔集团旗下的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