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海上运输保险人是指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海上运输保险人是指谁
齐新海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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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09:02最佳答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 海上运输保险人是指谁的问题:

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世界各国对于保险人的资格一般都有法律规定,对于保险人业务经营的范围、管理和监督、以及机构的设立,一般也都有专门的立法规定。世界上除极少数国家(如英国)允许个人经营保险业务外,大多以法人经营为主(称保险公司)。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1 09:23 连保健 客户经理

    被保险人是货物的实际主人。一般来说,货物的卖方会投保海运保险,自货物过船舷后即由买方来承担风险,买方即为货物的主人了,也就成了保险的被保险人,一般也是受益人。
  • 2021-04-01 09:20 辛培剐 客户经理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包括条款、涉及损失以及程序。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种类。
    货物从卖方送到买方手中,要通过运输来完成,在这一过程中如遭遇意外损失,则由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以保证贸易的正常进行。各种对外贸易价格条件,都需明确保险和运输由谁办理。例如国际上通用的离岸价格(FOB)和成本加运费价(C&F)中不包括保险费,保险由买方自理;而到岸价格(CIF)中包括保险费,由卖方办理(见对外贸易价格条件)。保险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所必需,是因为它将运输过程中不可预料的意外损失,以保险费的形式固定下来,计入货物成本,可以保证企业的经济核算和经营的稳定,避免由于意外损失引起买卖双方和有关利益方面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使保险公司从自己经营成果考虑,注意对承保货物的防损工作,有利于减少社会财富损失;进出口贸易的货物在本国保险,还可以增加国家无形贸易的外汇收入。
  • 2021-04-01 09:17 樊成钢 客户经理

    核心内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包括条款、涉及损失以及程序。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条款
    中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使用的都是中国保险条款(CIC)。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比较通用的保险条款是伦敦保险协会条款(ICC)。这一条款在1981年1月1日生效的新条款中作了比较重大的改革,将原来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传统险别,分别改为(A)、(B)、(C)3种险别。“(A)险”负责一切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B)险”负责条款列举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水损、抛弃、冲击落海以及装卸事故造成的损失,“(C)险”比“(B)险”少了地震、火山爆发、电击、水损和装卸事故造成的损失。这种划分责任的方法,责任比较明确。随同条款的改革,对200多年来被国际保险市场广泛采用的英国船货保险单也作了根本性的修改,取代的是货物和船舶单独使用的简明保险单,便于各方理解,有利于业务的开展。
    二、国际货物运输涉及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
    B、部分损失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三、国际货物运输的程序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由哪一方负责办理投保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应根据买卖双方商订的价格条件来确定。例如按F.O.B.条件和C.F.R.条件成交,保险即应由买方办理国际运输保险;如按C.I.F.条件成,呆险就应由卖方办理国际运输保险。办理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的一般程序是:
    a、确定投保国际运输保险的金额
    投保金额是诸保险费的依据,又是货物发生损失后计算赔偿的依据。按照国际惯例,投保金额应按发票上的C。I。F。的预期利润计算。但是,各国市场情况不尽相同,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办法也各有异。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有按两种办法:一种是逐笔投保;另一种是按签订预约保险总合同办理。
     b、填写国际运输保险投保单
    保险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的书面申请,其主要内容括被保险人的姓名、被保险货物的品名、标记、数量及包装、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开航日期及起讫地点、投保险别、投保日期及签章等。
    c、支付保险费,取得保险单
    保险费按投保险别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的险别、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的目的地,并参照国际上的费率水平而制订的。它分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两种。前者是一般商品的费率,后者系指特别列明的货物(如某些易碎、易损商品)在一般费率的基础上另行加收的费率。
    交付保险费后,投保人即可取得保险单(insurancepolicy)。保险单实际上已构成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是保险人寻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在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灭失时,投保人可凭保险人要求赔偿。
    d、提出索赔手续
    当被保险的货物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按〖INCOTERNS1990〗E组、F组、C组包含的8种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一般应由买方办理索赔。按〖INCOTERNS1990〗D组包含的5种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则视情况由买方或卖方办理索赔。
    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如发现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应立即向承运人或有关方面索取货损或货差证明,并联系保险公司指定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提出检验报告,确定损失程度;同时向承运人或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属于保险责任的,可填写索赔清单,连同提单副本、装箱单、保险单正本、磅码单、修理配置费凭证、第三者责任方的签证或商务记录以及向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的来往函件等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应当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并办理,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予办理。
  • 2021-04-01 09:14 粱俊芳 客户经理

    案例一:
    A
    国一公司向
    B
    国一公司出口泰国香米,并签订了
    FOB
    合同。
    A
    国公司在装
    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结果是货物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
    A
    国公司在装
    船后及时向
    B
    国公司发出装船通知,
    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
    大米被海水
    浸泡,质量降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B
    国公司要求
    A
    国公司赔偿差价损失。
    问:
    A
    国公司是否应该对上述损失负责?如果本合同以
    CIF
    术语或
    CFR
    术语
    成交,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又分别由谁承担?(
    15
    分)
    答题要点:卖方不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该风险应该
    由买方承担。(
    5
    分)根据
    Inconterms2000
    的规定,在
    FOB
    术语中,卖方只承
    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
    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
    5
    分)如以
    CIF
    或
    CFR
    术语成交,卖方也同样
    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根据
    Inconterms2000
    的规定,在
    CIF
    或
    CFR
    术语中,
    卖方也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
    货物越过船舷之后
    的风险也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5
    分)
    案例二:
    托运人马克辛靴鞋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由承运人加拿大政府商业海运公司班
    轮运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了海运提单,提单背面订有适用《海
    牙规则》的条款。但船在开航前发生火灾,致使货物受到损害,经调查,火灾的
    起因是由于经船长授权的雇佣人员在对排水管道加温时疏忽所致。
    托运人对未能
    交货造成的损失要求承运人赔偿。(
    10
    分)
    答案要点:承运人应赔偿(
    5
    分),因未做到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使船舶适航。
    (
    5
    分)

    案例三
    :
    2005
    年甲国出口商
    A
    公司与乙国进口商
    B
    公司签订了一份
    FOB
    合同,
    合同规
    定由
    A
    公司出售大米
    1000

    吨给
    B
    公司。
    A
    公司在甲国某港口将
    3000
    吨散装大米装上船舶,
    并指示承运
    人
    C
    公司,在该批大米到达乙国
    目的港后,将其中
    1000
    吨交给
    B
    公司,其余
    2000
    吨交给另一收货人。但
    C
    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因意外致
    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收益为还款资金来源,以该公司资产为担保;该贷款
    如果是有限追索权贷款,除上述收益和担保外,一般还要求上海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
    4
    )上述注册资本和项目贷款中,哪些可以向
    MIGA
    投保?可投保什么险别?

    答:柏林净水厂投入的注册资本及提供的贷款担保,可以向
    MIGA
    投保,具体可
    投保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外币汇兑险、违约险。

    案例十一:

    中国出口公司与外国进口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30
    日签订干笋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
    采用
    CIF
    术语,目的港为纽约,
    4
    月
    15
    日前将货物装船、发运,并及时提供相
    关单据。中国出口公司于
    4
    月
    10
    日将货物发运,由于天气原因,通常只用
    10
    天的航程实际用了
    20
    多天,货物于
    5
    月
    1
    日到达目的港。中国出口公司于
    5
    月
    10
    日交付有关单据。由于在海上时间过长,货物发生霉变。

    (
    1
    )中国出口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为什么?

    答:中国出口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因为它没有及时交单,而及时交单是中国出
    口公司承担的重要义务之一。

    (
    2
    )中国出口公司对货物霉变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中国出口公司不承担责任。因为根据
    CIF
    术语,货物越过船舷时风险由卖
    方转移给买方。本案中包括霉变的货物风险已经由中国出口公司转移给外国进
    口公司。

    (
    3
    )假设合同规定“货物到达目的港纽约的时间不晚于
    2001
    年
    4
    月
    30
    日”。
    中国出口公司又违反了哪种义务?

    答:中国出口公司违反了按规定时间交货的义务
    案例十二:

    甲国和乙国都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缔约国。
    甲国
    A
    公司与乙国
    B
    公

    司签订了从
    B
    公司进口
    100
    吨白糖的合同。合同选用了《
    2000
    年国际贸易
    术语解释通则》的
    FOB
    术语,并约定付款方式为托收。此后,
    A
    公司与承运人
    C
    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运输合同受
    《海牙规则》
    的约束
    )
    ,
    并向
    D
    保险公
    司投保了平安险。承运人的
    E
    轮按时抵达乙国装货,
    B
    公司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
    的货物。
    在
    E
    轮驶向甲国目的港的途中,
    因遭雷击船舶发生了火灾。
    后来大火虽
    被扑灭,但大部分白糖已经熔化。
    B
    公司委托银行向
    A
    公司收取款项,
    A
    公司却
    以货物已经发生损失为由拒绝付款。
    试问:本案中的货物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为什么
    ?
    答:本案货物损失应当由买方甲国
    A
    公司承担。因为:
    (1)
    本案货物因遭遇
    雷击
    (
    自然灾害
    )
    造成大部分砂糖熔化
    (
    单独海损
    )
    ,这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
    所以保险人无须对货物损失承担责任;
    (3
    分
    )
    (2)
    货物损失是因雷击所致,
    对此承运人无过失,
    因此也无须承担责任;
    (3
    分
    )
    (3)
    本案买卖合同选择
    FOB
    贸易术语,在此贸易术语下货物风险于装运
    港越过船舷时转移,而由于货物损失是发生在风险转移之后,因此本案货物损
    失应由买方承担。
    (4
    分
    )

    案例十三:

    我国
    A
    公司与某外国
    B
    公司于
    1992
    年
    10
    月
    20
    日签订了购买化肥的
    CFR
    合同,
    A
    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
    装船期限为
    1993
    年
    1
    月
    1
    日至
    i
    月
    10
    日。
    由于
    B
    公司
    租来的货轮在开往装货港途中未尽责速遣,
    结果使装货至
    1993
    年
    1
    月
    20
    日才完
    成。承运人在接受
    B
    公司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
    B
    公
    司依此单据向银行办理了结汇手续,
    A
    公司也顺利付款赎单。依提单上载明的装
    船日期预计船舶将于
    2
    月
    10
    日到达目的港,
    A
    公司已安排好了一些接货的工作,
    但该船却于
    2
    月
    25
    日才到达目的港,这时正赶上化肥的价格下跌,使
    A
    公司在
    出售化肥时的价格大大下降。
    另一方面,
    由于收货人已为接货作好了运输工具和
    仓库的安排,化肥的延迟到港也引起了收货人在这方面的损失。
    试问:

    (1)
    当该案中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或者《汉堡规则》调整时,承运
    人承担的责任是否会不同
    ?
    (2)
    如果本案
    A
    公司投保一切险,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
    (3)
    本案中银行有无责任
    ?
    答:
    (1)
    不同。因为《海牙规则》运输延迟无须承担责任,
    《汉堡规则》应当
    承担延迟责任,但无论如何,承运人都应当承担租船合同的违约责任,并与
    A
    公司承担联合欺诈的连带责任。
    (3
    分
    )
    (2)
    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对于货物市价跌落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
    (3
    分
    )
    (3)
    银行没有责任,因为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4
    分
    )
    案例十四:

    2007
    年
    4
    月
    5
    日,中国嘉禾进出口公司电告美国某商贸易公司,欲以
    FOB
    条件

    向美国出口一批瓷器,总价款为
    100
    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价

    款。
    4
    月
    11
    日收到美国商贸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价至
    90
    万美元。中

    国嘉禾进出口公司于
    4
    月
    15
    日电告对方同意其要求,美国商贸公司
    4
    月
    17
    日

    收到此电报。
    随后,
    中国嘉禾进出口公司将货物运至上海港,
    交由中国某远洋运

    输公司承运,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内。
    4
    月
    5
    日承运船舶在公海航行时,

    由于船员的疏忽,
    船上发生火灾,
    中国嘉禾进出口公司托运的一个集装箱被火焚

    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
    5
    月
    11
    日货物运至纽约港,但美国公司拒绝接受货
    物,并向中国出口公司提出索赔,双方诉至中国法院。
    试问,根据上述案情:

    (1)
    双方的合同争议是否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于何时成立
    ?
    为什么
    ?
    (3)
    中国出口公司是否应办理该批瓷器的运输保险
    ?
    (4)
    根据
    FOB
    交货条件,货物的风险在何时由卖方移转至买方
    ?
    答:
    (1)
    可以适用。本案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2
    分
    )
    (2)
    合同于
    2000
    年
    4
    月
    17
    日成立。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的生效采取
    到达生效原则,即美国商贸公司
    4
    月
    17
    日收到对方电报时合同成立。
    (2
    分
    )
    (3)
    根据
    FOB
    条款,卖方中国出口公司无义务办理运输保险,也无义务
    承担保险费。

    (3
    分
    )
    (4)
    根据
    FOB
    条款,卖方中国嘉禾进出口公司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害的一
    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装运港已越过船舷时为止。
    (3
    分
    )

    案例十五:

    在一项转口贸易中,日本山下公司与中国
    B
    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合同规
    定由日本山下公司向中国
    B
    公司出售一批机床。在订立合同时,中国
    B
    公司明确告诉日方:
    这批机床将转口土耳其并在土耳其使用。
    合同签订后,
    在履
    行过程中,
    由于某种原因,
    这批机床并未按原计划转口土耳其,
    而是转口到了意
    大利。
    当这批机床运达到意大利之后,
    一位意大利生产商发现该批机床的制造工
    艺侵犯了其两项专利权,
    故根据其本国专利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请求,
    要求法院禁
    止这批机床在意大利境内使用或销售,
    同时要求损害赔偿。
    后据调查,
    这批机床
    确实侵犯了意大利生产商的两项专利,
    这两项专利均是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
    当
    中国
    B
    公司找到日本山下公司,
    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时,
    日本山下公司以其在订

    立合同时并不知道该批机床将转口意大利为由,
    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因此产
    生争议。试问:中日本山下公司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
    为什么
    ?
    答:中日本山下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分
    )
    因为根据
    1980
    年《联合国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对所售货物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仅及于
    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和订立合同时卖方已知的货物预售或使用第三国。
    (3
    分
    )
    在本
    案中,由于日本山下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也不能预料该批机床将最终在
    意大利使用,因此,按照公约的规定,对该批机床因转口到意大利而侵犯了意
    大利境内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后果,
    日本山下公司是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5
    分
    )
    案例十六:

    甲国
    A
    公司
    (
    买方
    )
    与乙国
    B
    公司
    (
    卖方
    )
    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
    CFR
    ,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
    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
    C
    公司运输。
    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
    船舶到达甲
    国目的港外时,
    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
    该工作进行了数天。
    之后,
    A
    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
    请问:
    (1)
    依据《海牙规则》
    ,承运人
    C
    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
    为什
    么
    ?
    (2)
    在
    CFR
    条件下,应该由卖方还是买方签订保险合同
    ?
    (3)
    在
    CFR
    条件下,应该由卖方还是买方支付保险费
    ?
    答:
    (1)
    依据《海牙规则》
    ,承运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分
    )
    因为其享
    有因检疫限制免责的权利。
    (3
    分
    )
    (2)
    在
    CFR
    条件下,应该由买方签订保险合同。
    (2
    分
    )
    (3)
    在
    CFR
    条件下,应该由买方支付保险费。
    (2
    分
    )
    案例十七:

    2004
    年
    5
    月
    8
    日,一中国公司与一韩国公司签订合同订购电子零部件
    5
    万套,

    FCA(
    韩国某港口
    )
    价格条件,
    2004
    年
    11
    月
    7
    日一
    9
    日交货,合同适用《联
    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若发生合同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解决。后由于此类电子产品价格下跌,同年
    6
    月
    20
    日,中国公司与韩国
    公司将订货变更为
    4
    万套,产品价格不变。
    2004
    年
    11
    月
    8
    日,韩国公司将货物
    交给中国公司指定的承运人。
    11
    月
    25
    日,中国公司收到货物,发现韩国公司所
    交货物仍然是
    5
    万套。
    问:
    (1)FCA
    的中文名称是什么
    ?
    本案中,货物风险何时由韩国公司转移给中国
    公司
    ?
    (2)
    中国公司
    11
    月
    25
    日才收到货物,能否以韩国公司未按期交货为由追究
    其违约责任
    ?
    (3)
    中国公司能否按市场价收取多交的
    1
    万套电子部件
    ?
    (4)
    若其中有
    1
    .
    5
    万套产品不合格,
    中国公司想向韩国公司退换不合格产品,
    则在
    实际退回韩国公司前,中国公司应该对该部分产品采取何种措施
    ?
    有关费用
    应由谁承担
    ?
    (5)
    若双方纠纷经仲裁后,韩国公司拒不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中国公司
    如何使裁决在韩国得到执行
    ?
    法律依据是什么
    ?
    答:
    (1)FCA
    为货交承运人。本案中货物风险从
    Z004
    年
    11
    月
    8
    日韩国公司
    将货物交给中国公司指定的承运人时起风险转移。
    (2
    分
    )
    (2)
    不能,因为韩国公司已在规定的交货期内交付货物。
    (2
    分
    )
    (3)
    中国公司可以按市场价收取多交的
    l
    万套电子部件。
    (2
    分
    )
    (4)
    保全货物,费用由韩国公司承担。
    (2
    分
    )
    (5)
    依照《纽约公约》使裁决在韩国得到执行。
    (2
    分
    )
    案例十八:

    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
    5000
    吨的合同,依合同约定
    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
    148
    万美
    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请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5
    年
    10
    月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
    司发现尿素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立即请商检机关进行了检验,
    证实该批尿素是毫
    无使用价值的废品。
    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
    否则将拒绝向银
    行支付货款。
    问: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
    ?
    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
    答案:银行无须追回已付款项,我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
    (3
    分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500
    号
    )
    规定,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是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相符。
    (3
    分
    )

    本案中,开证行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支付货款,这一行为并不违反
    UCP500
    以及开证行对开证人的承诺和承担的责任。因此,开证人无权要求开证
    行向有关当事人追回已付款项。根据信用证独立原则,我进出口公司必须向银
    行付款赎单。
    (4
    分
    )

    案例十九
    :

    美国
    A
    公司与我国
    H
    公司签订厂购买一批月饼的合同,
    交货日期为当年巾秋
    节前—星期,
    以便卖给在美国的华人过中秋节之用。
    但是,
    由寸我国当年中秋节
    月饼市场火爆,
    B
    公司货源紧张,中秋节已过了一个星期还未交货。而美国的实
    际情况是由于中秋节已过,
    月饼难以销售。
    A
    公司于是通知
    B
    公司宣告合同无效。
    问:
    (1)A
    公司宣告合同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
    (2)A
    、
    B
    两公司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哪—方有可
    能败诉
    ?
    如果败诉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怎样做
    ?
    答:
    (1)A
    公司宣告合同无效的依据是
    B
    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B
    公司延
    迟交货,就是违约行为。而且由于中秋月饼是在特定时间销售的物品,
    B
    公司延
    迟交货,
    A
    公司卖出月饼就很困难,由此会蒙受损失,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
    A
    公
    司根据合同所期待得到的利益,
    即
    B
    公司的延迟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B
    公司
    根本违反合同,
    A
    公司应有权宣告合同无效,可向
    B
    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5
    分
    )
    (2)
    由于
    B
    公司根本违反合同,
    B
    公司会败诉。
    B
    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
    A
    公司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
    (5
    分
    )

    案例二十:

    2001
    年
    12
    月
    26
    日,中国
    A
    公司与美国
    B
    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中国
    A
    公司向美国
    B
    公司出售一批黄豆粕,交易条件
    CIF(
    洛杉矶
    )
    ,总价值
    27945.24
    美元,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中国
    A
    公司分别与保险公司、远洋运输
    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该批货物于
    2002
    年
    3
    月
    22
    日装载于某远洋运
    输公司的“永安号”船舶上,并于
    3
    月
    25
    号起航。航行途中,由于天气恶劣,
    船舶不慎触礁沉没,
    船上的货物全部损毁。
    美国
    B
    公司闻讯,
    欲通知开证行花旗
    银行纽约分行拒绝付款。
    请问:

    1
    .货物风险自何时转移
    ?
    2
    .美国
    D
    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拒付货款
    ?
    银行是否应该拒绝付款
    ?
    3
    .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货损
    ?
    为什么
    ?
    答:
    1
    .因合同中约定交易条件为
    CIF
    ,所以货物风险自越过船舷时发生转移。
    (7
    分
    )
    2
    .如果中国
    A
    公司的单证相符,美国
    B
    公司无权要求银行拒付货款。银行
    也不应该拒

    绝付款。
    (7
    分
    )
    3
    .承运人不应承担贷损,承运人无过失。
    (6
    分
    )
  • 2021-04-01 09:11 米国连 客户经理

    我认为保险公司不应该赔偿,理由如下:
    首先,进出口公司要得到运输货物的保险赔偿,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所发生的风险是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第二,所遭受的损失与发生的风险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第三,在保险标的遭受风险时,索赔人对其具备保险利益,即货物损失与索赔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第四,依照“仓至仓条款”,被保险货物遭损的时间和地点是在保险期间之内。
    这四个条件须同时具备,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索赔人都不会得到赔偿。
    其次,依照国际贸易习惯,买卖双方在海上运输中的风险,一般是以货过船舷为界限来划的。即货物装船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装船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所以货物在装船前对卖方具有的保险利益,装船之后转移到对买方具有保险利益。如前所述,不具备保险利益则得不到保险赔偿,因此,尽管“仓至仓条款”涵盖全部运输过程,若损失在装船前发生则索赔权仅在卖方,若损失在装船后发生则索赔权大都转到了买方。
    再者,依照国际贸易习惯,不同的贸易价格条件,买卖双方所承担的权利义务也不同。
    仅就办理保险而言,如由买方依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办理保险。如果保险公司出具的货物运输保险单是以买方为被保险人,尽管采用“仓至仓条款”,卖方在装船前的货物风险在此保单项下因不具备保险利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扩展阅读:

  • 2021-04-01 09:08 齐晓平 客户经理

    进出口贸易实务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对外经济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合同是 2 。
    1.国际运输合同 2.货物买卖合同 3.货物保险合同 4.货款托收合同
    2、 3 是与我国进行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最重要的国际条约。
    1.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 2.国际货物买卖行为条约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4.国际贸易惯例
    3、我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应优先采用 2 。
    1.国内法 2.国际条约 3.两者同时适用
    4、“良好平均品质”FAQ标准,习惯上我们称之为( 3)。
    1.精品货 2.优良货 3.大路货 4.劣质货
    5、必须注明制造国的商品包装是定牌与(3 )包装。
    1指定 2无牌 3定牌中性 4无牌中性
    6、国际贸易中大多数商品采用 3 规定其质量。
    1.实物样品 2.行业标准 3.文字说明 4.国际惯例
    7、国际贸易使用最广泛的质量标准是凭 1 。
    1.规格买卖 2.等级买卖 3.标准买卖 4.说明书图样
    8、合同未规定计重方法,一般采用以 1 计量。
    1.净重 2.毛重 3.公量计重 4.理论计重
    9、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唛头”是 1 标志。
    1运输 2指示性 3警告性 4重量体积
    10、在下列国际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风险基本相同的是 4 。
    1. E组与F组 2. C组与D组 3. E组与D组 4. F组与C组
    11、美国FOB vessel 规定,出口税与其他税捐费用由 1 负担。
    1买方 2卖方 3双方
    12、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种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IF不来梅,交货品质以中国质检总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在本案中,应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 1 。
    1.中国甲公司 2.德国乙公司
    3.中国甲公司和德国乙公司 4.德国乙公司和中国甲公司
    13、以CFR成交,应由 3 。
    1.买方办理租船订舱并办理保险 2.卖方办理租船订舱并办理保险
    3.卖方办理租船订舱,买方办理保险 4.买方办理租船订舱,卖方办理保险
    14、对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作业所支付的奖金称为 3 。
    1短滞费 2速滞费 3速遣费 4短卸费
    15、中国某公司以CFR达成出口交易,由中方租船。如果中方不愿意承担目的港的卸货费用,可以要求采用CFR 3 。
    1班轮条件 2吊钩下交货 3舱底交货 4卸到岸上
    16、由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的损失,应由投保 2 险的保险公司赔付。
    1平安 2水渍 3意外 4特殊
    17、CIF合同的保险金额应以 4 支付。
    1.美元 2.人民币 3.欧元 4.合同货币
    18、在海上船舶、货物遭遇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之为 3 。
    1意外海损 2单独海损 3共同海损 4部分海损
    19、只赔偿超过免赔部分的免赔率是 2 。
    1相对免赔率 2绝对免赔率 3部分免赔率 4全部免赔率
    20、中国甲公司拟用招标方式采购一成套设备,向包括美国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包含有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的招标书。乙公司在接到招标书后制作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确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上述各行为中, 3? 的行为属于要约。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招标书 2.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3.甲公司对所有的标书进行决标 4.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21、 4 单据仅适用于对我国进口货物进行保险时使用。
    1保险单 2保险凭证 3联合凭证 4预约保单
    22、银行的托收业务属于 3 信用。
    1.银行 2.企业 3.商业 4.国家
    23、对出口方而言,以下哪种付款方式风险最大?3
    1.L/C 2. 即期D/P 3.远期D/P 4.D/A
    24、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最为重要的结算方式是 3 。
    1.汇付 2.托收 3.信用证 4.承兑
    25、出口商品的运输单据,重量与尺码吨的小数点应保留 3。
    1. 1位 2. 2位 3.3位 4. 不用保留小数点
    26、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检验的通行做法是 3 。
    1. 出口国离岸前检验 2.商品到岸后检验
    3. 装运港检验目的港复验 4.无明确做法
    27、不可抗力一般不包括以下情况 4 。
    1.地震 2.火灾 3.罢工 4.货币贬值
    28、仲裁裁决结果,如败诉方拒绝执行,可由胜诉方向 4 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事项。。
    1.国内法院 2.国际法院 3. 败诉方所在地仲裁院 4. 败诉方所在地法院
    29、目前我国行使出入境商品检验、鉴定和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是 3 。
    1.国家商检局 2.国家海关 3.国家质检总局 4.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
    30、下列招、投标业务属于发盘的是 2 。
    1.招标 2.投标 3.开标 4.中标
    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货物买卖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2 、3、4 。
    1.复杂性 2.风险性 3.难度大 4.易产生损失与纠纷
    2、国际贸易的范围包括 2、3、4 、1、5 。
    1.许可贸易 2.货物贸易 3.技术转让 4.服务贸易 5.知识产权转让
    3、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有 1、2、3、 。
    1.国内法 2.国际贸易惯例 3.国际条约 4.著名专家论著
    4、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我国提出的保留内容有 1、2 。
    1.适用范围 2.合同形式 3.运输条款 4.质量条款
    5、命名商品的方法概括主要有( 12345 )等方法。
    1.用途 2.原材料 3.成分 4.外观 5.制作工艺
    6、商品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 1、2、3 。
    1.自然属性 2.用途 3.性能特征 4.加工程度
    7、ISO9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推出的企业 2、3 系列标准。
    1.产品检验 2.质量管理 3.质量保证 4.综合服务
    8、合同注明“中国橡木三夹板面,黄铜拉手,规格16”×17”×28””其采用了 1、2 质量标准方式。
    1.规格 2.产地名称 3.等级 4.标准
    9、合同规定商品质量,归纳起来主要分 1、2 。
    1.实物质量 2.文字说明 3.协商规定 4.国际惯例
    10、合同中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一般就是 1、2 。
    1.溢短装条款 2.约定条款 3.增减条款 4.运输条款
    11、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码是 2、3、4 。
    1、689 2、690 3、691 4、692、
    12、国际通用的条形码主要有 1、2 条码。
    1 UPC 2 EAN 3 AEP 4AUP
    13、商品重量“以毛作净”应在合同的 1、3 条款中注明。
    1.数量条款 2质量条款 3.价格条款 4.卫生条款
    14、合同包装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 1、2、3 。
    1包装材料 2包装方式 3包装物品的数量或重量 4包装质量
    15、目前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贸易术语惯例有 2、3、4 。
    1 1974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术语通则 2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3 1932华沙-牛津规则 4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案
    16、在下列命题中,正确的命题是 1、2、3 。
    1、在CIF术语中,买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2、在E、F、C、D四组术语中,E组的卖方责任最小
    3、在F组术语中,卖方须将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或目的地交货
    4、F组术语包括FAS、FOB、FDA三个贸易术语
    17、FOB的术语变形有 1、2、3、4 。
    1班轮条件 2吊钩下交货 3包括理舱 4包括平舱
    18、在下列命题中,不正确的命题是: 3、4、2 。
    1.在FOB术语中,买方自费租船;在DDP术语中,卖方自费租船
    2.在C组术语中,卖方自费投保;在F组术语中,卖方自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3.在CIF和CFR术语中,卖方自费投保且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
    4.在DAF和CPT术语中,买方自费办理货物进出口结关手续
    19、卖方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以前交货,买方有权要求 1、3、2、4 。
    1准时发货 2赔偿损失 3拒收货物 4合同无效
    20、班轮“运费吨”包括 2、4 。
    1价值吨 2重量吨 3件数吨 4尺码吨
    21、滑动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2、3 。
    1管理费用 2原材料成本 3工资成本 4汇率变动
    22、程租船可分为 1、2、3 航次租船。
    1单程 2来回 3连续 4间断
    23、以下单据属货物所有权凭证 1、2、3 。
    1记名提单 2不记名提单 3指示提单 4到岸提单
    24、通用集装箱交接方式为 1、2、4 。
    1堆场到堆场 2货运站到货运站 3码头到码头 4门到门
    25、海上风险主要分为 34 。
    1外来风险 2特殊风险 3自然灾害 4意外事故
    26、共同海损的牺牲与费用应由以下 123 按比例分摊。
    1船舶方 2货物方 3运费方 4第三方
    27、以下属于特殊附加险的险种是 234 。
    1短量险 2交货不到险 3黄曲霉素险 4拒收险
    28、票据有以下特性 1234 。
    1流通性 2无因性 3文义性 4要式性
    29、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是 134 。
    1.事件在合同成立后发生 2. 当事人已采取行动但损失无法避免
    3.事件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控制和克服 4. 不是当事人故意或过失造成
    30、属于顺汇的汇款方式有 123 。
    1电汇 2信汇 3票汇 4托收
    三、计算题
    1、我某公司出口商品每公斤100欧元FOBC4%伦敦。如对方要求佣金为6%,在我方出口净收入不减少的情况下应如何报价?
    解: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100*(1-4%)=96欧元
    含佣价=96/1-6%=102.13欧元
    报价:每公斤102欧元FOBC6%伦敦
    2、我某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至美国,出口总价为10万美元 FOBC2%纽约,其中从中国至纽约的运费和保险费占15%。该货物国内购进价为人民币90万(含增值税17%),该外贸公司的费用定额率为5%,退税率为10%。银行结汇的买入价为1美元折合8.2元人民币。试计算这笔出口交易的换汇成本和盈亏额。
    解:FOB净价=100000-100000*2%-100000*15%=83000美元
    国内总成本=900000+900000*5%-900000/1+17%*10%=945000-76923.08=868076.92人民币
    换汇成本=868076.92/83000=10.46人民币/美元
    盈亏率=(83000*8.2-868076.92)/868076.92*100%= -21.60%
    答:换汇成本为10.46人民币/美元,盈亏率为-21.60%
    3、某公司出口一批彩电到新加坡,共800台,总重量24.520吨,总尺码32.244立方米。由海运公司装了两个40英尺的集装箱。该彩电运费计算标准为W/M,等级为12级,40英尺箱运费率为US$80.00/M、US$70.00/W,装箱费是US$100/40’,试计算总运费。
    解:因计算标准为W/M,总尺码32.244立方米较总重量24.520吨大,所以按尺码吨算
    总运费32.244*80*2+100*2=5359.04美元
    答:总运费为5359.04美元
    四、填空题
    1、商品质量是商品的 外观形态 和 内在品质 的综合。
    2、六种主要的贸易术语是FOB、CFR、CIF和 FCA,CPT,CIP 。
    3、在我国外贸业务中,出口业务应多选用CIF、CFR术语,进口业务应多选用 FOB 术语。
    4、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使用最广的交货时间是规定 某月 装运。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装运港选择的正确表述是: 可规定多个港口或笼统规定 。
    6、海运班轮运输的“四固定”特点是指固定航线、停靠港口、运费率以及 固定的航行时间表 。
    7、运价表内“W/M”表示按 货物重量或尺码人高 计收运费。
    8、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提单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
    9、货物如不卸离海轮,战争险的保险责任则从海轮到达目的港的当日午夜算起,满 15 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10、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起讫地点采用 仓至仓 条款。
    11、按《2000年通则》规定,卖方有义务按 CIF 或 CIP价格的总值另加10% 计算保险金额。
    12、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分析,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 从债务人或次债务人,持票人是债权人,承兑人是债务人。
    13、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时,必须提供承兑人的 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或退票理由书 。
    14、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使用托收方式交易,应争取以CIF术语订立合同。如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可由我方另行加保 卖方利益 险,以避免损失。
    五、案例题
    1、出口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为装运月前15天电汇付款。买方延至装运月中始从邮局寄来银行汇票,为保证按期交货,出口企业于收到该汇票次日即将货物托运,同时委托银行代收票款。1个月后,接银行通知,该汇票系伪造。此时货已被买方凭企业寄去的单据提走,对此我方遭受巨大损失。试分析我方的主要教训?
    答:主要教训:1银行汇票未经我国银行审核认可2未得到收妥通知即对外发货3合同有规定付款期限,买方未遵,我方未按相关规定办事
    2、我方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失,该损失应由何方负责?如买方已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对该损失是否给于赔偿?
    答:由买方负责。因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保险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 河和驳船运输在内,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所以要赔偿。
    3、某货轮载货后在航行途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强行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该船行驶至邻近港口增加了各项费用支出,花了10天时间修复启航后,又遇A舱起火,在灭火过程中A舱原载有的文具用品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与茶叶被水浸湿。
    试说明: 1.各项损失的性质。
    答:1、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属平安险中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等意外事故造成部分货物损失,2、船行驶至邻近港口增加了各项费用支出,花了10天时间修复启航后,属平安险中的救助费用。3、A舱起火,在灭火过程中A舱原载有的文具用品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与茶叶被水浸湿,属平安险中共同海损的牺牲???????????
    2. 投保CIC(1981.1.1条款)何种险别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答:平安险或一切险
    4、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用电传向英商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6月2日收到英商发来电传称:“如价格减5%可接受”。我尚未对英商来电作答复,由于该商品国际价格上涨,英商又于6月4日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你6月1日发盘”。
    试问:合同是否成交?为什么?
    答:此项交易未达成。因为6月2日收到复电是还盘,即对原盘的拒绝,原盘即告失效。因此6月4日来电表示接受原发盘无效。
    5、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外商开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在企业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该外商已经倒闭。试分析我出口企业应如何处理?依据何在?
    答:我出口企业应按规定交货并向该银行交单,要求其付款。依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一经签订,开证行为第一付款人,对受益人要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未经受益人同意,该项保证不得撤销。
    6、中国A公司与美国D公司于某年8月在中国A城签订了进口二千吨镀锌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凡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请X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其后,A公司即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该合同中第一批一千吨的购销合同。后因D公司所提供的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A公司作为第一申诉人、B公司作为第二申诉人向x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D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1)x仲裁委员会能否受理本案? (2)理由是什么?
    答:(1)x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此案。(2)理由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A公司与美国D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可提请仲裁,B公司未与美国D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不能作为当事人,只可为A公司提供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证明材料,如A、B两公司共同向x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就不是仲裁协议的仲裁当事人,x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此案。
    7、我某企业与外商按国际市场通用规格订约进口某化工原料。订约后不久,市价明显上涨。交货期限届满前,该商所属生产该化工原料的工厂失火被毁,该商以火灾属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其交货义务,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我方应要求对方延期执行合同。因为 对方遇到火灾认为是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交货,这不符合国际惯例,如果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证明文件,而当事人未能履行此义务。即使是遇到不可抗力也应采取下列两种方法处理: 1、可延期合同执行。在不可抗力事故持续期间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待不可抗力事故消失后,仍继续履行合同。2、解除合同。产生的不可抗力事故非短期内所能复原,当事人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采用解除合同的处理方法。
    8、甲交给乙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期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还原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恰遇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丙随即向甲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已于10日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乙。在此情况下,乙再向丙追索,乙以票据系甲开立为由推诿不理。丙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甲、乙与银行三方。你认为法院将如何判决?理由何在?
    ?答:1、法院应判银行、乙、甲向丙清偿被拒付的汇票票款、自到期日或提示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丙进行追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甲与乙的纠纷则另案处理。
    2、理由:甲、乙与银行都在汇票上签过字,都是汇票的债务人。因为甲作为汇票的出票人在付款人承兑之前是主债务人;乙在汇票上做了背书,作为被背书人丙的前手,对后手承担保证付款,和付款人拒付时的付款责任内;银行作为汇票的承兑人是汇票项下的主债务人。(1)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因此只要丙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就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款,并且此项权利并不受其前手乙的权利缺陷(向甲交付的货物质次)的影响;(2)丙在遭到主债务人(承兑银行)退票后,即有权向其前手甲、乙进行追索。同样由于票据特性,甲不能以抗辩乙的理由抗辩丙。
  • 2021-04-01 09:05 黄皖生 客户经理

    不知道楼主具体需要的是哪种方面的关系解释?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收取保险费,并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因此而遭受的约定范围内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方当事人。被保险人指在保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一般也是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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