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隐瞒投保人病史,并且诱导投保人买...
保险业务员隐瞒投保人病史,并且诱导投保人买保险。投保人要追究,有什么后果?
符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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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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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08:28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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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赔。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患病的人都不能投保,一些患病的消费者如实告诉代理人自己的身体状况后,可以以亚健康的标准投保,保险公司会酌情提高保费或降低保额,或详细注明哪些情况发生后不属于保险公司赔付的范围.因此,在投保寿险时,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把被保险人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以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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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08:31 赵顺财 客户经理
不理赔。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患病的人都不能投保,一些患病的消费者如实告诉代理人自己的身体状况后,可以以亚健康的标准投保,保险公司会酌情提高保费或降低保额,或详细注明哪些情况发生后不属于保险公司赔付的范围.因此,在投保寿险时,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把被保险人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以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 -
2021-03-29 08:25 粱俊芳 客户经理
不理赔。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患病的人都不能投保,一些患病的消费者如实告诉保险公司自己的身体状况后,可以以亚健康的标准投保,保险公司会酌情提高保费或降低保额,或详细注明哪些情况发生后不属于保险公司赔付的范围。
因此,在投保商业保险时,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把被保险人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以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 -
2021-03-29 08:22 齐智善 客户经理
《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一百七十六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第一百七十九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按照《保险法》规定 ,推销保险,有误导和隐瞒行为,可以行政处罚,甚至终身不能进入保险业。 -
2021-03-29 08:19 齐新潮 客户经理
投保人自己没有隐瞒,保险公司内部问题。
投保人没错。保险生效。
治病,理赔。 -
2021-03-29 08:16 龚安静 客户经理
这个问题打官司你估计是证据不足,保险公司除了拒绝理赔别的也不会过多理会。
怪只怪你遇到的这个营销员素质太差,太不道德了。他所给你说的一切其实都是敷衍,仅仅是为了让你上单子,仅仅是为了他自己的那点利益。
如果你的合同已经承保了,那合同上是明确标识投保人要对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如不如实告知,不予理赔,后果自负。本来属于你的利益,因为没有如实告知,都被保险公司拿来当作借口。
至于你说的分红,那就更没有理由了。所有上过分红型保险的人都知道,分红是不固定的。要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决定。经营的好,分给保户的利益就多一些。那些营销员为了促单,往往是把理想化的分红基数作为现实基数来给保户演示,其实那只是理想中最好的状态,现实中基本不会达到。合同里面对于分红也说的很明确,不定,要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定。
没有触犯法律那么严重,只是会让你觉得受气。
所以购买保险前一定要咨询清楚,不要听信那些说的天花乱坠的业务员。承保以后觉得有问题赶紧在10天犹豫期内退保,这样你没有损失。还有回执,划款协议,投保书等等必须要你本人签字,否则可以以合同无效告这个业务员。
这样的情况很多,打官司的没有,也只能是你去他的公司以不诚信通知他所在的公司。这是我个人的想法。其实这样对他影响很大,至少,估计以后没有人敢在他身上作投资理财计划了。 -
2021-03-29 08:13 连书耀 客户经理
补充回答:
1、“没有签订协议,但是有证人证明他所说的话”:没有签订协议,但应有保险合同,有证人证明他说的话:一般需要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才可以认定事实,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较弱,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确定事实。
2、“我想确定的是他的行为(推销保险合同时,隐瞒病史,误导投保人,吹嘘保单红利)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并且罪名是什么,条款是什么”:
(1)他的行为属于违法,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
(2)如果他的行为较轻、没有造成较大损失或后果:属于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即:由保监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或吊销业务证。
(3)如果后果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保险代理人的身份,可能构成的罪名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有人认为是合同诈骗罪)
相关依据是:
(1)《保险法》第一百四十条:“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如果听信了他的显然有问题的话,购买了保险,他获得的利益应该是非法的,也就是非法利益”:这话不正确:他没有获利。因为:
(1)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代理人行为的权利和义务都由保险公司承担,即使是获利,也是保险公司“获利”,但事实上,隐瞒真相的结果不是保险公司“获利”、而是你父亲“获利”!虽然你家交了20W,但因为你父亲和代理人的实际隐瞒行为,将来你父亲得到的赔偿应是比这20W实际应得的赔偿要多得多:是代理人和你父亲在联合“诈骗”保险公司,对于你父亲来说。
(2)只要他给你父亲的是真的保单:将来保险公司就应当赔偿你父亲的保险金,不管代理人是否有虚假承诺,都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理赔,但如果代理人的承诺只是“口头”的没有写进合同:保险公司只按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代理人的虚假承诺,你家有证据的可以向代理人追究民事责任。
(3)如果将来因为他的虚假承诺你父亲无法得到理赔:可以退赔你家部分保费,其实损失部分可以凭你家的证据找他个人索赔:因为虚假承诺是他的个人行为、而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如果你家证明可以构成表见代理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无法证明构成表见代理,只能向他个人索赔。
4、“难道保险代理人建议投保人隐瞒病史,误导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难道真的不构成犯罪?获得非法利益难道不算诈骗?”:
(1)有可能涉嫌构成犯罪,是诈骗罪或保险诈骗罪,但受害人是保险公司,应该不是你父亲。
(2)代理人没有获得利益、也不是非法利益,但他的行为属于和投保人共同欺骗保险公司,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按法理,本人认为应是保险诈骗罪,但我国目前《刑法》规定的保险诈骗罪主体不包括保险代理人,因此有可能定为诈骗,但情节较轻的,不构成犯罪,只有行政责任(保监会处罚)、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你家的损失)。如果后果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但他的诈骗非法金额也不是你家交的保费,只能是你家保费中受损的部分。
5、如果真是谁想怎么“罗织罪名”就怎么“罗织”,不仅违法,也只能将看到文章的人引入歧途,这文章能发表、会有用、不会引来麻烦吗?呵呵。
6、根据2009-10-1将实施的修订后的《保险法》,这种情况的界定和处罚更明确一些:第一百七十四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其资格证书。
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个人保险代理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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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听信了,购买之后出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我们应该追究那个买保险的的什么法律责任?”:
(1)不是“买保险的”责任,而是“卖保险的”责任。
(2)只有民事赔偿责任,让他赔偿你们因被他欺骗而投保受到的损失,但是:一是你们要有证据证明他当时对你们这样说了,二是如果他是保险公司正式的代理人,责任应由保险公司负、而不是由他本人负;三是如果他的话全部在你们的保险合同中有所记录和体现:你不用“追究那个买保险的的什么法律责任?”的事了: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索赔,有合同在,肯定赢。
(3)不过,现实中常见的却是:保险推销员当时讲的承诺在保险合同中不见踪影、到发生保险事故时买保险的人也拿不出也证据证明保险推销员曾经那样说:结果是,保险公司不理赔、买保险的人也追究不了卖保险的人的责任:没有证据,你如何主张权利?
2、“那么如果分红达不到他所说的水平,那我们要追究其责任的时候,应该以什么法律条款”:
(1)只要他说的”分红水平“写进了合同,到时“分红达不到他所说的水平”,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属于保险公司合同违约,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分红兑现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保险法》、《合同法》
3、“我们如果隐瞒了这个事实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就是他隐瞒了我父亲的病史,那么他是否构成犯罪?”:
(1)这只是民事纠纷,不是什么事都动不动就“犯罪”的。
(2)如果故意隐瞒病情:你父亲不构成犯罪:只是得不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
(3)如果他鼓动你父亲隐瞒:他也不构成犯罪,只是你父亲将来得不到赔偿、因他的馊主意受到损失。
(4)关于他说的“隐瞒病史、新保险法实施,2年后就必须予以理赔”:如果是投保人故意隐瞒,不会得到理赔。但如果是保险公司或保险推销人员没有询问、投保人也不清楚是否属于应当如实告知范围的话,属于保险公司自己审查不严,按修订后的保险法,应当理赔。但只要保险公司能拿出证据证明你父亲是故意隐瞒,不理赔的风险还是很大。
4、“我想确定的是他的行为(推销保险合同时,隐瞒病史,误导投保人,吹嘘保单红利)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并且罪名是什么,条款是什么”:不构成犯罪,也就无所谓罪名、条款。
5、建议:如果那保险推销员敢将他说的全部承诺给你用书面形式写下来或是写进保险合同,就买。不能的话,千万不能买。 -
2021-03-29 08:10 赵风英 客户经理
有病史的不保,而且保费也不退还,这是保险公司的规定,如果业务员让你隐瞒病史,你可以拨打本公司的电话告知保险公司,要不,受损失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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