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只发一次工资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一年只发一次工资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辛培兵 来自: 移动端 2021-03-24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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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06:41最佳答案

1、税务局的要求没错。
2、年终奖的计算方法按月分摊,一年也只能用一次。
3、补发工资属于特殊情况,既然税务局要,单位跟员工补一份合同或协议,说明以前年度每个月预留了一部分工资没发就是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24 06:56 黄益汉 客户经理

    如果属于补发以前几个月份的工资,可按补发月份所属期的费用扣除标准工资来计算个税,不与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有些国家,个人所得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有较大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24 06:53 辛培刚 客户经理

    (1)全年一次性奖金
    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根据国税发2005年9号文件绩效工资在一次性奖金范围内,但一年只允许采用一次。像你这种情况官方做法只能将其中一个半年的绩效工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来处理,而且现在的个税系统就算你想报第二次也报不上。非官方做法我觉得可以预提一下全年奖金,扣完税后发一半,另一半之后再发。
  • 2021-03-24 06:50 赵风莉 客户经理

    按照个税条例,原则上要是在发放当月,视为一个月工资计缴个税的。现时操作中,本着客观、公平原则,核算工资计算代扣个税,往往可以进行分月计核,但在个税申报系统申报时,需要对申报明细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使申报纳税额与代扣纳税额一致,即企业单位在总额上不存在纳税差异,但此时,存在工资核算明细与申报明细不一致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合适的时候,和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必要的沟通、说明,寻求理解与支持。
    ■补发工资大多是因企业资金紧张或短缺、调整工资级别等原因造成。但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按个人实际收到款项时进行纳税,按月计征。而目前允许分摊到各月进行计算的情况,仅为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定行业,或者是如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奖金等有明确规定的政策。因而对于问题所述情况,原则上应按实际发放月份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是现在各地也有不同规定,以内蒙古为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关于补发工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针对内蒙古地区税务机关基层征收单位和纳税人普遍反映的补发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内蒙古地税局为统一和规范全区的政策执行标准,本着实质重于形式、公平税负的原则,经区局研究决定,在税务总局下文明确之前,就补发工资有关个人所得的计算口径,发布公告予以明确。公告规定:一、对于企业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未能按期支付的职工工资,且在企业会计账簿中按月计提,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对由于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新进人员定级等原因,按照相关工资政策规定标准调资等原因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以把补发工资分摊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于纳税人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的补发工资应将补发工资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对于企业发放的具有考核性质的工资,如年终加薪、绩效工资等不适用上述政策规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就上述问题,建议您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协商。
  • 2021-03-24 06:47 米增强 客户经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第四十条规定,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所得税是按个人实际收到款项时进行纳税,按月计征,目前允许分摊到各月进行计算应仅为特定行业或者是如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一次性奖金等有明确规定允许分摊到各月的方可,对于问题所述情况原则上应按实际发放月份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但现在各地也有作出不同规定的情况,如: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1997]
    101号)第一条规定,鉴于有的单位因资金短缺,对所属人员月工资(不包括当月应领取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等)数月集中支付;有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调资,还有的晋职、晋级,其上调工资部分往往一次或分次补发。对确有上述情况的单位,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39号)规定,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2021-03-24 06:44 黄相柏 客户经理

    一、补发工资的处理: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第四十条规定,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所得税是按个人实际收到款项时进行纳税,按月计征。目前允许分摊到各月进行计算的情况,应仅为特定行业,或者是如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奖金等有明确规定的政策。
    对于问题所述情况,原则上应按实际发放月份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各地也有不同规定,如《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1997]101号)第一条规定,鉴于有的单位因资金短缺,对所属人员月工资(不包括当月应领取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等)数月集中支付;有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调资,还有的晋职、晋级,其上调工资部分往往一次或分次补发。对确有上述情况的单位,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39号)规定,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但陕西省未见对此明确规定,建议企业可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协商。
  • 2021-03-24 06:38 齐明杰 客户经理

    不是这样计算的。因为是一年一度一次性发放,该笔钱可视同年度奖金或者工资来计算,从节税角度考虑,应视同年奖来计算。
    计税方法:
    计算前,我们先进行条件限定。假设,要缴税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常居地为中国大陆,并且在境外没有收入。
    情况一:实际发放48000的月份工资>=2000的,
    计算步骤如右:48000/12=4000,对应税率为15%
    应缴纳个税48000*15%-125=7075元。
    情况二:实际发放48000的月份工资<2000的,例如1800元,
    计算步骤如右:[48000-(2000-1800)]/12,对应税率为15%,
    应缴纳个税48000*15%-125=7075元。
    建议:如果此人平常月份都没有收入,建议将48000元分成两部分发放,一部分作为每月的工资,一部分作为年终奖金发放,这样可以实现节税最大化。
    一般说来,奖金发放的金额等于每个税率节点的金额是最优的,例如6000(等于500*12)、24000(等于2000*12)……。年薪48000的最佳组合应是年奖为6000,每月工资为3000,这样,每年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800元。
    回答完毕,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 2021-03-24 06:35 龚宇飞 客户经理

    个税法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金外的其他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现金奖等等,一律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的绩效工资只好多给国家做点贡献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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