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那种保重大疾病和分红的保险,发生下面情...

参加那种保重大疾病和分红的保险,发生下面情况,保险公司要求中断合同,求专业回答
龚巧云 来自: 网页 2021-03-18 11:49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3-18 11:27最佳答案

恩 保险合同都是制定好 然后销售人员卖个你 条条款款特别多
即时你打电话给业务员 他可能已经离职了
以前有发生的案例是 在购买的时候没有告知疾病 然后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 缴纳的钱就没了
好像是第二种吧 你投保的商业险是重大疾病+分红型的 还是重大疾病的 你清楚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18 11:45 桑风月 客户经理

    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你进行全省的检查,如果当时没有调查出来,并且你可以咬住你投保前不知道自己已得了相关疾病,这个故意和不故意告知行为在法律上很难证实,只要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未查出,并已投保,就必须履行合同义务,若出现合同纠纷,可以要求当地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找个相关律师最好。 保险合同都是格式条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你也不必要签订什么告知书,若出现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可以找律师处理,看看合同法吧。
  • 2021-03-18 11:42 龚崇权 客户经理

    1.一般来说合理。在中国,发生重疾,保险公司是一次性赔付的,而赔付后,公司就履行合约了,责任结束就意味着合同终止。并不是你患病就退险,或中止,是终止就是结束的意思。而且以后很难卖保重疾的健康险了,因为你再也不是健康体了。
    2.保险金额其实就是公司赔给你钱的标准。例如,合同写重疾发生赔付保额的两倍,就是赔你.保险金额x2。
    3.分红是的合同有效时才会给你的,你患病了,合同就终止了,分红当然没有啦。

    其实,你不明白可以找业务员给你说清楚。因为这是他们的义务。
    还有您也犯了很多客户的一样的毛病,没有仔细了解合同。
    其实保险不是骗人的,而是在投保过程中,业务员没说清楚,客户也没细心了解。合同生效后,业务员和客户没有在进行沟通,一旦事故发生。麻烦来了,怎么办,一旦客户不明白就会说保险骗人。
    但是,还是称赞一下您,在没有情况不明白时,没有做出错误的判断,还主动去了解。其实你让保险公司的员工去给你解释是最好的,因为他们是专业人员。
  • 2021-03-18 11:39 边华涛 客户经理

    中断合同肯定合理
    因为你已经病发了、保险公司已经受理这个疾病保险了、理赔了以后就不能再继续了(因为你已经有这个病了、不符合投保条件了)

    你说的分红要看你这个保险理赔金额和你的投保额度了、
    希望具体说明哪家保险公司的哪款产品
  • 2021-03-18 11:36 连丽萍 客户经理

    如果在保险之前患病的、或者在保险失效期间患病的话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但是如果在患病时,合同生效超过180天且正常有效的状态的情况下且患有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可以单方面提出退保的要求的。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在正常有效的状态下,只有投保人(就是你自己)可以提出退保的要求。
    在退保之时,保险公司要将保险期间保险的所有收益,包括保单的红利和生存金都要交还给客户,还包括这些钱产生的利息。正常来讲:退保收益=保单红利+生存金+保单退保当年的现金价值+生存金和红利产生的利息。但是退保一般情况下客户的本金都要受到一定的损失。
    是否有生存金和红利要看你所投保的险种而定。不过看你买的有分红保险应该有生存金和红利。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2021-03-18 11:33 龚子龙 客户经理

    是的,因为理赔了那么高的保额,肯定本金不可能还退了。合同终止也就不存在分红了。因为身故责任和重疾责任用的是同一个保额,赔了重疾也就归零了。这款保险好像有一个原位癌的轻症理赔吧?但也只有一种轻症,太平洋有一款金佑人生2014重大疾病保险,涵盖60种重大疾病,12种轻症疾病,若患12种轻症疾病可提前给付20%,并豁免后期所交保费。保额逐年递增,未来身体健康还可转化为养老金作补充。这样把重大疾病和轻症疾病分开了。就等于有机会赔笔钱,而且保障还有效,对客户利益是最大的。
  • 2021-03-18 11:30 龙安隆 客户经理

    你购买的是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生效一年后因确诊患有重疾符合条款上的,保险公司给付大病保险金后合同就终止了。合同终止也就不存在什么生存金及红利。手续齐全,保险公司受理,经核实,一般15个工作日内就收到钱钱了
  • 2021-03-18 11:24 黄益溢 客户经理

    你好。
    人寿的老康宁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的,就算没有患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
    身故后,受益人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至于医院的单据,你可以先去社保报销,那边会给你开分割单,商业保险公司不要求全部是原件,分割单也是可以的。
    建议不要退保,老险种一般费率都比较低,还是比较合适的。
    但是因为保障比较少,所以建议补充一点重大疾病保障,这样比较合适。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补充部分恢复:
    单独就退保而言,2010年5月1日应该是第八次缴费。如果今年缴费的话,现金价值应该按照第8年的算了就。
    新近价值的计算方法如下:每1000元保额的现金价值是160.24,你的保额是3W,则,对应的现金价值=160.24*30
    其他类推。
    根据他合同里对于现金价值的定义,如果在5月1日前退保的话,他得现金价值的计算点应该是你递交退保申请的那天,但是,如果你在5月1号以后退保的话,现金价值的计算点就是09年5月1日。
    如果你在5月1号以后退保的话,能退出来的钱就是上面的计算结果。
    如果在5月1号前退保的话,应该比上面的计算结果略高一些。
    至于你提到的分红问题,我大概的翻看了一下康宁从99年开始所有的条款,这个险种有分红么?
    这一点我不确定,因为我在条款里没有看到。
    如果您确定有分红的话,那您前期领取的分红是不会做任何扣除的。
    顺便提一下,您大概看一下您前两年的分红大概是多少,大概的估算一下今年的分红,看看分红和现金价值哪个更多一些,您在决定什么时候退保。
    还是那个建议,老康宁的费率还是比较便宜的,不建议退保。
    相反,还是建议您补充一些新的大病保险,因为现在的大病保险保障更全面。
    保障类型的险种建议还是保留。
    顺便说一下,我不是中国人寿的业务员,但是我给你的是很专业的回复。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相关百科精选

  • 富德财产保...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

  • 民安保险 民安保险是我国最早创建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由1943年在重庆设立的“民安产物保险公司”传承而来。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民安保险始终秉承“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品牌价值理念,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创新服务举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