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黄冈地区的养老保险调到武汉?

户口在汉口,在黄冈办的养老保险,武汉社保已开出养老保险转移函,但黄冈社保却要武汉劳动局开调令函,是要这样吗?
樊扬诗 来自: 网页 2021-03-13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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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08:49最佳答案

你的情况属于跨市流动就业,等你以后社保关系在武汉的时候,可以按以下办理社保的转移接续:
(一)符合转移条件的流动人员养老、医疗关系转移接续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3、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完成转移接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13 08:58 龚小莲 客户经理

    只能转移养老,其它的不能转移!
  • 2021-03-13 08:55 龙宇飞 客户经理

    各地的政策不完全一样,如果黄冈一定需要这个劳动局的调令函,恐怕就无法转移了,这个东西不好开的
  • 2021-03-13 08:52 符胜忠 客户经理

    自己持身份证(最好能带上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原所在地的社保,打印一张养老保险参加保险缴费凭证,交给新所在地的社保即可。
    医疗和失业也一并转移。
  • 2021-03-13 08:46 车广东 客户经理

    湖北省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
    1、转省社保个人窗口:
    (1)个人申请填写转个人窗口接续表;
    (2)每月20日至25日电话通知转保人员领取接续表;
    (3)持接续表到华银大厦2楼个人窗口办理接续。
    2、转武汉市企业窗口:
    (1)到武汉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函》;
    (2)持转移函到社保部办理转出手续;
    (3)每月20日至25日电话通知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明细单》;
    (4)持转移单到武汉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接续手续。
    3、退保
    (1)填写退保申请表格;
    (2)提交申请表格之后每月20至25日电话通知领取退保金额。
    申请退保条件:(1)农村户口人员返乡。凭身份证以及户口复印件。
    (2)参保人死亡。死亡证明。
    (3)参保人出国移民。相关证明。
    二.转入
    1、统筹范围外转入(外地及武汉市社保):
    (1)提供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社保部领取省社保《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
    (2)持接收函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3)持转移单据到本部门办理接续。
    2、统筹范围内转入(省社保个人窗口及企业窗口):
    (1)查清本人缴费年限;
    (2)个人窗口补清欠费或由本单位代缴欠费;
    (3)持本人社保号或养老手册到本部门办理接续。
    武汉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地址:汉口黄孝南路10号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 2021-03-13 08:43 符耀精 客户经理

    转社保的具体流程手续:

    1、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划转手续;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照《湖北省关于做好省直属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少数参保职工在省内流动的,由职工转出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

    省直属统筹企业职工成批量转移到市州县的,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市州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职工办理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按政策规定应转移的基金,由市州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认定的基金转移明细清单提出申请,年终由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统一调剂解决。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13 08:40 米大丽 客户经理

    是可以转到武汉的,去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市外转入”,带身份证去就行了,结算中心会给你开一张接收函,把接收函和身份证复印件发给你在黄冈的社保局就可以了。至于能不能合并就不清楚了!有时间我去社保中心帮你问下在答复您可以吗?
    忘了问了,你的户口是在黄冈还是在武汉啊?

    扩展阅读:

  • 2021-03-13 08:37 赵飞行 客户经理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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