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所以准备辞职辞职...

试用期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所以准备辞职辞职后能要求单位补交吗
樊振生 来自: 网页 2021-03-11 19:32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3-11 19:20最佳答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缴五险一金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劳动者辞职三个月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11 19:41 龙巧仙 客户经理

    请说明:谁要求补交?要求谁补交?
  • 2021-03-11 19:38 辛培勇 客户经理

    可以不用管他。试用期两个月后,新公司要给你交社保。如果需要补交,负责社保的那个人会联系你的。医疗保险是3个月内都可以补交的。所以不用担心
  • 2021-03-11 19:35 齐晓娣 客户经理

    试用期内辞职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另外试用期也必须缴纳社保的,还有那个公积金的卡没有拿到,那张卡其实也没有什么实质的用处的,只是为了便于你自己查询里面的金额,社保可以连续计算的,就算你工作一年,再断一年,再交一年,它还是可以连续起来的,但是到你退休时一定要满十五年才可以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 2021-03-11 19:32 赵颐轩 客户经理

    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四个月的社保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2021-03-11 19:29 连保军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约定违法,无效。可以要求单位补交
    五险是入职开始必须交的,有合同可以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只因为单位不交社保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公积金目前没法律规定必须交,如果单位其他员工缴纳公积金,可以要求单位补交
    如果有其他劳动纠纷,可以离职一年内申请仲裁
    如果只是补交五险一金,可以直接去社保局、公积金中心申请,这个属于行政事项,劳动仲裁不受理
  • 2021-03-11 19:26 齐显影 客户经理

    试用期即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试用期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除需要按法律规定补缴外,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2021-03-11 19:23 赵顺财 客户经理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有法律依据。
    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属于合同期内。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相关百科精选

  • 鑫安汽车保...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002年7月, 友邦保险苏州分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 并成为进入江苏地区的首家外资保险公司,2006年7月,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友邦保险苏州分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扩大到江苏省全省,同时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