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11根能评几级伤残,按工伤可以要求...

卸货时由于卸货公司操作失误,重物下落致使受害人肋骨骨折11根,右侧胸部塌陷,肺部挫伤,已住院一个月,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评定几级伤残?如何要求赔偿?
齐晓娥 来自: 网页 2021-03-0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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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7 13:59最佳答案

六十九岁,十一根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能赔多少钱?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07 14:20 辛培刚 客户经理

    赔偿标准得等你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计算。比如十级能给多少待遇,九级能给多少待遇等等。
  • 2021-03-07 14:17 章要在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属于六级伤残
  • 2021-03-07 14:14 黄相森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属于六级伤残,该事件属于工伤,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1、医疗费.
    2、住院和休养期间的工资(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3、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2021-03-07 14:11 黄益泉 客户经理

    你这种情况应该定为工伤十级。定级后,由
    工伤保险
    管理部门支付给你
    伤残补助金
    (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 2021-03-07 14:08 米增建 客户经理

    人体肋骨共12对24根,肋骨伤害在车祸案件中较为常见,当肋骨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下称《分级》)中伤残级别标准的,受害人通过伤残鉴定,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即可主张伤残赔偿。
    那么,什么样的肋骨伤害方可构成伤残呢?
    结合《分级》的标准,有:
    1、六级伤残标准:一侧胸廓成形术后,切除6根以上肋骨;
    2、八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
    3、九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
    4、十级伤残标准: 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由此可知,肋骨伤害要达到伤残标准的, 通常需要4根肋骨以上骨折。
    当受害人的肋骨伤害符合上述伤残级别的标准的,受害人即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鉴定,还需注意一些鉴定事项:肋骨被撞断几根才可构成伤残?
    1、鉴定时间
    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为治疗终结后,也即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通常的,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的,即可视为治疗终结。如果各方对治疗终结有争议的,还可通过鉴定确认是否治疗终结。
    2、鉴定机构的选择
    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应当选择有伤残鉴定资质、信誉好并离受诉法院地近的鉴定机构,这样有助于受害人获得更好的伤残鉴定结果。
  • 2021-03-07 14:05 龙山红 客户经理

    五级:肺功能中度损伤;呼吸困难3级或PaO2>8~10.7kPa;
    六级: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七级:肺叶切除;肺功能轻度损害;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改术;
    八级: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肺功能正常;
    九级:肺修补术;支气管成形术;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十级: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胸壁异物滞留;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工伤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2021-03-07 14:02 边华涛 客户经理

    职工工伤致5——11肋骨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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