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定点分娩医院能否更改

2021-01-21 11:15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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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1 11:21 黄真敏 客户经理
我们当地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没有要求填写定点医院申请表,如果需要的话应该在社保局生育科或者生产的医院应该是有现成的申请表,你可以去医院社保报销处咨询一下 -
2021-01-21 11:18 龚宇飞 客户经理
一、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二、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三、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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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1 11:12 贾麒麟 客户经理
按照原来的步骤正常报销:
1、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2、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
2021-01-21 11:09 贾麒麟 客户经理
生育险必须是社保定点医院才能报销,非定点医院不可以报销,但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的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
2021-01-21 11:06 黄睿多 客户经理
1、小一寸红底相片1张;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怀孕周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围产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本地分娩只需一份,异地分娩一式三份);
5、其他社保局的参保证明(如需将其他社保局购买的生育保险累积到一起使用时需提供该证明);
6、非本地户口需到现居住地街(镇)计生办办理备案。 准生证。 -
2021-01-21 11:03 龙层花 客户经理
申请表填表说明:
1、此表由参保人如实填写,单位经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办理时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如产检、分娩都在市内老八区,只能选择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为产检和分娩的医院;如果产检、分娩其中一项在市内老八区、另一项在两区两市(即番禺、从化、增城、花都),可以分别选择一家市内老八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和一家两区两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在选定医院门诊产检、住院分娩、妊娠引起的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报销。
3、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现是在保状态,在怀孕16周后,凡需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的,须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五楼服务厅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领取《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一般不予更改。
4、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一份(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属于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须先到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1)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军人军属人员;
2)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3)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4)在省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历史,在市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 -
2021-01-21 11:00 管爱娟 客户经理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需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公司到市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需有同意生育的审核意见及盖计生部门公章)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3、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一份;
(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先请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在表上加盖医院公章及填写医院的等级)
5、在一张白纸上注明产检与准备分娩的一家生育定点医院、预产期、办理时的怀孕周数以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1)选定本地产检与分娩的:生育定点医院只可选定为同一家医院。
2)选定异地分娩的:产检可选定本地的一家生育定点医院;分娩则可选定异地的一家生育定点医院,亦可产检与分娩选定异地的同一家生育定点医院。
3)确定就医医院后,一般不予更改。如确需更改,则需申请人的书面转院申请和原定点医院出具《同意转院》的申请(需加盖医院公章),并需申请人自费与原定点医院结清相关费用,由医院出具已结清所有费用的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经上报市医保局审核后,才能重新办理新的定点医院就医确认,从重新确认之日起,才能享受相关的生育待遇。]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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