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对市场经济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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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7 13:15最佳答案
1.筹集财政收入。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近几年,我国的税收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1999年我国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大关,2003年突破2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2006年达到3.76万亿元。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5%左右。
2.调控经济。税收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可以利用税收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鼓励或限制某些产业或产品的生产和发展。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时期,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安置就业和再就业的企业,节约能源、利用“三废”的项目,直接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产业等,给予低税率或减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污染严重、能耗高的产业,不予减税、免税,并可以通过提高税率等政策措施予以调节或限制。
3.调节收入分配。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随着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解决收入分配上存在的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其中税收作为重要的调节手段,通过政策的调整和征管力度的加大,可以起到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比如,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等费用扣除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到1600元),可以惠及广大中低收入群体。2006年全国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00多万。同时,通过对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个人实行自行申报等,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监管,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缩小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国家将征收来的税款,或用之于公众,或用之于老弱病残及失业等人群的社会保障,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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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7 13:12 樊成钢 客户经理
一、税法的概念。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基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三、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常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中国的税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时代鲁宣公实行“初税亩”从而确立土地私有制时才出现的。
四、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
2020-12-27 13:09 黄生龙 客户经理
一、税收职能的概念
税收职能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职责与功能。具体说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它所回答的是税收能够干什么的问题。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讲经济决定财政的一面,经济是基础,财政是否充裕,决定于经济。而税收的经济职能是讲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的一面,税收来源于经济,但决不是消极地反映经济,税收政策的好坏,又必然反过来对经济的发展发挥直接的影响。
二、税收职能的内容
一财政职能
1、概念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
税收之所以具有财政职能,是因为税收是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据的强制的、无偿的分配形式,可以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分散的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可供国家支配的财政收入,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的需要。
税收的财政职能是随着税收的产生而产生的,在税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它经历了由实物到货币的演变形式,但始终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而存在,并将随着国家的存在而存在下去。
2、特点
⑴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由于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纳税人进行的强制征收,因此,从纳税人看,包括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企业、单位和个人,没有所有制、行业、地区、部门的限制。从征税对象看,征税范围也十分广泛,既包括财产额,还包括对某些特定目的和行为的征税。
⑵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
由于税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成立的时间和纳税期限,保证了税收收入及时、均衡 库。如流转税以纳税人实现销售收入为纳税义务成立的时间,纳税人只要实现销售收入,不论盈亏与否都要依法纳税;又如纳税结算期和缴款期的规定,对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时间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有利于国家及时取得财政收入,以保证财政支出的正常进行。
⑶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由于税法明确规定了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确定了各税种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相对比例。并且由于税收具有固定性特征,使税收在征收时间上具有连续性,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二调节经济职能
1、概念
税收的调节经济职能是指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改变国民收入原有的分配格局,从而对经济产生影响的能力。
2、内容
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对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调节
在封闭经济状态下,国民收入均衡公式为:
总需求=消费+投资+政府支出
总供给=消费+储蓄+税收
总需求=总供给
投资+政府支出=储蓄+税收
国家可以运用税收和财政支出手段,直接调节社会消费总量和投资总量,使总需求和总供给达到均衡。①当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出现总需求膨胀时,国家可以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通过增加税收,减少企业和个人手中的可支配收入,使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下降,从而降低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②当社会总需求严重低于总供给,出现总供给过剩时,国家可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通过减税(包括免税、退税),增加企业和消费者手中的可支配收入,使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上升,以助于克服经济衰退。
2、税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
税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是通过对投资产生影响而实现的。
⑴对就税收入进行不同的处理。任何投资者的投资目的,都是要取得收益,如果税收对这些投资收入的处理方式不同,就会引起资本向不同方向流动。如,国家对所有的投资收益征税,但是在计算投资应税收入时,面对不同的投资者或不同的投资方向,对投资者发生的投资损失给予不同的处理方式,即是否允许投资者将投资损失从投资收益中扣除,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投资收益,也就必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方向。
⑵对不同的部门和地区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措施。投资者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惟一标准的,这种受利益驱动而引起的资源流动,有时对国家或对整个社会来说不一定有利,也不一定会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这时,就需要国家介入调节,在国家的各种调节措施中,税收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杠杆。税收对部门或地区之间的资源流动的影响,主要在于使部门或地区之间的税负不同,从而引导投资者资本的投入或取出。如,有些行业是私人不愿投资的(如防洪设施),这时可以采取某些优惠措施吸引资本流入,甚至采取负税(补贴)的方式。一些国家的经验也证明,通过财政税收手段,是可以使不发达地区变成发达地区的。
⑶不同税种对资本投资的影响是有所不同的。①直接税,主要是各种所得税,直接影响投资报酬率,由于投资报酬率的不同而致使资本流动,影响投资倾向。②间接税,直接影响的是消费水平,通过消费水平的变化来影响投资规模的变化,从而达到影响投资倾向。因此,政府应该充分运用税收手段,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以维持投资水平的合理性和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3、税收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的初次分配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①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多少,这里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劳动能力、受教育程度等等;②上述资源在市场上的价格。而人们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多少,并不完全取决于人们自己的主观努力,如劳动能力,年幼的孩子和年老的老人基本没有劳动能力,但这与他们本身的主观努力无关,而是一种自然规律。这种由于人们对经济资源的占有不同,而造成的社会财富的分配悬殊,显然是不公平的,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有必要介入调整,使社会财富的分配趋于公平。但国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不能采取强制行政剥夺的办法,因为私人的合法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因而只能采取经济手段,如税收手段来影响分配。 -
2020-12-27 13:06 窦连池 客户经理
一、我国财政风险的深层次成因分析
财政风险是一种体制风险,其深层原因当然应从体制方面入手进行分析。
(一)财政体制改革仍未触及实质性问题,收支划分方法的技术性手段难以解决权力本质性问题。我国的财政改革一直沿着“分灶吃饭”的思路进行,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不是如何分灶,而是谁来分灶,这就是分灶主体的资格与地位问题。为什么财政改革一统就死,一分就乱?原因很简单,技术手段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实质问题是什么呢?就是条块矛盾。“条”是业务范畴,它是一级政府权力的垂直延伸,下级对上级是一种从属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下级对上级的行政权力依赖,其次才是经济权力的依赖。“块”是地缘范畴。它是政府权力的横向分割,政府间关系是一种地缘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其次才是行政权力范围的地缘性。条块关系交织使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在处理财政问题时,相互争执利益,推诿责任。下级政府部门在财政权力上缺乏自主性,因而也就没有责任心,形成了滥用财权,浪费财力的局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利定位不够准确,无法明确事权范围。由于依据模糊,划分收支的标准就很难把握,忽而偏重中央,忽而偏重地方,偏重地方也有地区差异。特别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有交叉的支出,跨地区的支出,具有外溢性的支出,更是容易造成相互干扰,混淆不清。可见,体制缺陷是造成财政风险的最本质的原因。
(二)复合税制中主体税种设计有缺陷,税权划分重量轻质,容易造成矛盾和冲突
我国税收设计的基本目标首先是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而流转税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选择,这也正是我国长期以来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虽然理论界不乏将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的声音。如现阶段实行的增值税,就是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很大比重的流转税。地方税中的营业税也属于流转税类。流转税的共同特点是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征对象、可征环节多、税源广泛,但缺陷也很明显,它既不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税收基本原则,也难以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近五、六年来,我国税收收入连续以1000亿元的绝对数增长,本身就隐含着很大的风险性。因为在目前税制下,税收收入量的目标很容易实现,但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的反映越来越不够明显和准确,从而形成了税收收入不断增加,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的背反现象。
(三)国有企业改革仍未实现质的突破,国家和企业的关系的复杂性加重了财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实问题很多,诸如经济结构不合理、高负债率、低利润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困难,国有企业多余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无一不与财政有关。大凡国企改革首先是产权改革,即对产权进行界定,明确投资主体,明确产权的归属,明确资产经营的盈亏责任。政企关系不清集中体现在企业与财政关系不清上,企业改革的各种风险必将形成财政风险。
(四)税权划分缺乏稳定性和科学性,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力矛盾突显出来,加大了财政风险因素
税权即税收的管辖权。国家拥有取得税收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必须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合理科学的配置。我国目前在税权划分上缺乏一个稳定的规则,立法权过分集中于中央,地方越权、滥权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税收征管主体的重复和交叉,也对行使税权产生了一定的障碍,从而导致中央税收保障性下降,地方滥用收费权,且收费规模日益膨胀。这种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收入的规范分配方式严重悖离的结果,必然导致更深的财政风险。
(五)政府职能转变的艰巨性和矛盾性,也成为产生财政风险的深刻因素
在当前经济转型过程中,首要问题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却存在着明显的艰巨性和矛盾性。因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失效问题更为突出,政府纠正这些失效的能力也更弱,政府行动的局限性也更大,建立和完善市场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如果政府职能的转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政府很可能成为导致市场混乱的主要因素。
二、防范财政风险的思路与对策
财政风险属于一种体制风险,防范财政风险首先应该从体制改革入手,具体说来,就是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地改革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
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中的实质问题,就是关于权、责、利的划分问题,就是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划分问题。事权的划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很多人认为,财权的划分很关键,但这只是表面现象,没有清晰的事权划分,财权的划分就失去了起码的依据。因此,事权划分才是经济和财政体制中的核心问题。谈到事权的划分,就必然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定位问题。中央政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组织者和主导者,着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性和原则性事务;地方政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施者和从属者,着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和具体性事务。可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仍是我国未来相当时期内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但今后的重点应集中在“分级管理”上,即下大力气明确和规范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二)严格有序地区分财政问题和市场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社会权力中心和社会义务中心,财政服务于政府,因此,公共性和社会性是确定财政问题的基点。这里有三层含义:财政问题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是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财政问题的客体具有普遍性和社会性,也即公共性,如失业和失业救济、武器生产和国防。解决财政问题的目标是稳定和公平,绝非是市场的发展与效率目标。只有不夸大财政的职能和作用,不强求不切实际的财政目标,才是降低财政风险的必然选择。
(三)合理有序地改革税收体制,建立切实可行的税权划分模式
税收制度改革是财政收入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税制改革应该考虑以下原则:一是建立多样化的税种范围;二是建立明确的主体税种;三是建立规范的中央税收管理制度和地方税收管理制度。税权是国家权力的经济体现。税种的多样化代表了国家经济权力的深度和广度。主体税种的设立影响着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思路和原则。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从经济方面体现着国家权力的层次性。应该强调,税权划分必须考虑国家权力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否则会出现地方税挤中央税,附加税挤正税,形成地方割据,财政负担加重,滋生严重的财政风险。
(四)加强预算硬约束,统一财政资金管理,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加强预算硬约束,就是要增强其作为国家财力计划的法律约束力和技术稳定性,严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部门预算编制试点,试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这是增强预算约束力的有益尝试。同时,维护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也很重要,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归各级政府,管理权属各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符合财政资金的属性,也是降低财政风险的重要途径。
(五)调整财政预算权限,使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保持相对独立,地方预算实行垂直管理,取消乡镇一级预算
维护各级政府财政的独立性是明确财权责任的必要前提,但这种按地域板块的过细分割,又会破坏财政资金的统一性。因此,可以考虑在中央预算和省一级预算各自独立的基础上,对省以下预算,包括省、市、县级预算实行垂直管理。鉴于乡镇财政基本上失去了公共性和社会性特征,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考虑逐步取消。当然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特殊处理。取消财政权限的乡镇,作为县一级的部门预算,照样能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
(六)合理适度地发行国债,建立国债专项预算,降低因过度举债或使用公债不当所产生的财政风险
国债导致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大造成的过度风险;二是结构不合理造成的风险;三是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事实上我国国债的发行量已经较大了,虽然横向比,我们比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等国的国债规模小得多,但纵向比,我国国债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属超常发展。加之我国国债管理手段落后,国债的使用效率不高,长此下去,势必产生不利后果。因此应实行国债专项预算管理,像管理基金一样管理国债,真正发挥国债的应有作用。
(七)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社会化进程,既减轻财政负担,又能保证市场稳定和社会发展
转轨时期,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平等竞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社会保障资金不应、也不可能完全由财政解决。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管理与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减少财政负担的份额。同时加强社会保障资金市场化管理手段,实现保值增值目标。
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灵活运用公开市场业务等诸多方法,降低财政风险。 -
2020-12-27 13:03 章要在 客户经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作用主要有:
一、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收入逐年大幅度上升,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税收来源的广泛性。
税收不仅可以对流转额征税,还可以对各种收益、资源、财产、行为征税;不仅可以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征税,还可以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征税;等等。税收保证财政收入来源的广泛性,是其他任何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不能比拟的。
(二)税收收入的及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因此税收就把财政收入建立在及时、稳定、可靠的基础之上,成为国家满足公共需要的主要财力保障。
二、配置资源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但市场配置资源,也有它的局限性,可能出现市场失灵(如无法提供公共产品、外部效应、自然垄断等)。这时,就有必要通过税收保证公共产品的提供,以税收纠正外部效应,以税收配合价格调节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和行业的生产,使资源配置更加有效。
三、调节需求总量的作用
税收对需求总量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稳定,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运用税收对经济的内在稳定功能,自动调节总需求。累进所得税制可以在需求过热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自动增加课税,以抑制过度的总需求;反之,亦然。从而,起到自动调节社会总需求的作用。
(二)根据经济情况变化,制定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稳定。在总需求过度引起经济膨胀时,选择紧缩性的税收政策,包括提高税率、增加税种、取消某些税收减免等,扩大征税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压缩社会总需求,达到经济稳定的目的;反之,则采取扩张性的税收政策,如降低税率、减少税种、增加某些税收减免等,减少征税以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刺激社会总需求,达到经济稳定的目的。
四、调节经济结构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对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税收涉及面广,通过合理设置税种,确定税率,可以鼓励薄弱部门的发展,限制畸形部门的发展,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促进产品结构合理化。通过税收配合国家价格政策,运用高低不同的税率,调节产品之间的利润差别,促进产品结构合理化。
(三)促进消费结构的合理化。通过对生活必须消费品和奢侈消费品采取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促进消费结构的合理化。
此外,通过税收调节,还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组织结构、流通交换结构等的合理化,同学们可以自己对此做出总结归纳。
五、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决定的分配机制,不可避免地会拉大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客观上要求通过税收调节,缩小这种收入差距。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公平收入分配。通过开征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可以适当调节个人间的收入水平,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鼓励平等竞争。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由于价格、资源等外部因素引起的不平等竞争,需要通过税收进行合理调节,以创造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六、保护国家权益的作用
税收是对外开放进程中保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税收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有:
(一)根据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的原则,与各国进行税收谈判,签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发展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交往。
(二)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关税,保护国内市场和幼稚产业,维护国家的经济独立和经济利益。
(三)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某些出口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以限制国内紧缺资源的外流,保证国内生产、生活的需要。
(四)为扩大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制度,鼓励国内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增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五)根据发展生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加速中国经济的发展。
(六)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的收入和所得征收所得税,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七、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仍然存在着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矛盾,因此,必须加强税收监督,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有:
(一)保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随着中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偷逃税款的现象,使国家财政收入遭受严重损失,因此,必须加强税收监督,严肃税收法令和纳税纪律,才能保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保证经济杠杆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税收监督,可以了解税收政策的效应,有利于协调税收活动同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相吻合,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同时,将搜集到的税收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可以使税收更好地发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1]
(三)保证国家税法的正确贯彻执行。通过税收监督,可以揭露、制止和查处违反国家税法的行为,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从而保证国家税法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
(四)保证社会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通过税收监督,积极配合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自觉维护社会主义财经纪律,保证社会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 -
2020-12-27 13:00 梅金荣 客户经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功能作用主要有:
一、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收入逐年大幅度上升,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体现在比如税收来源的广泛性。
税收不仅可以对流转额征税,还可以对各种收益、资源、财产、行为征税;不仅可以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征税,还可以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征税;等等。税收保证财政收入来源的广泛性,是其他任何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不能比拟的。
二、配置资源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但市场配置资源,也有它的局限性,可能出现市场失灵(如无法提供公共产品、外部效应、自然垄断等)。这时,就有必要通过税收保证公共产品的提供,以税收纠正外部效应,以税收配合价格调节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和行业的生产,使资源配置更加有效。
三、调节需求总量的作用
税收对需求总量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稳定。比如运用税收对经济的内在稳定功能,自动调节总需求。累进所得税制可以在需求过热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自动增加课税,以抑制过度的总需求;反之,亦然。从而,起到自动调节社会总需求的作用。
四、调节经济结构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对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税收涉及面广,通过合理设置税种,确定税率,可以鼓励薄弱部门的发展,限制畸形部门的发展,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等。
扩展资料:
税收作用是对象化了的税收职能,是行使税收职能产生的效果,是税收职能与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相结合的产物。它是有条件的,具有因时因地而异的特点,可以随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由于政治经济条件不同,税收的作用也就存在着广度和深度上的差别。在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制度下,税收为实现统治阶级的国家职能发挥作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税收为实现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发挥作用。
在同一社会制度下,由于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和政治条件的差异,税收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例如中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税收作用主要是贯彻党的“公私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原则,配合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步骤、有条件、有区别地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保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同时为国家积累大量的财政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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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7 12:57 龚小芝 客户经理
税收中性是针对税收的超额负担提出的一个概念,一般包含两种含义:
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
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税收中性原则的实践意义在于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前提下,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市场机制和税收机制达到最优结合。
实际上,税收中性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可能的。由于税收涉及面广,渗透各方,个人或企业总要考虑各种税收的作用,税收对经济的影响不可能仅限于征税额本身而保持“中性”,必然会存在税收额之外的收益和损失。即使是课征直接税,也有干扰市场运行的作用。“税收中性”只是一个相对概念,通常用来表示政府利用税收干预经济的程度。
税收应尽量保持中性
市场的均衡价格是一个社会的重要财富,因为它能保证资源的有效配置。大家都要懂得,维护一个均衡价格的重要性,不要去破坏它。对于价格串谋、垄断定价等现象要坚决予以抵制。但是当有税收存在时,引导资源配置的不再是单纯的价格,而是价格加上税,或者说是含税价格。很可能由于各种商品的税率不同,使得商品之间的含税价格的比率发生变化,从而改变了原有的各种商品的价格关系,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在设计税制时要遵守税制中性的原则,要防止厚此薄彼。
我们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往往考虑的是税收如何影响了人们的收入,而不太注意税收所造成的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没有遵守税收必须中性的要求。我们常说的利用税收杠杆,就是厚此薄彼,通过税收来引导资源配置。但这样做就犯了税制非中性的毛病。这样改变资源配置也许能够达到我们所设想的目标,但是其副作用必定是降低配置效率,造成经济损失。
有时候,我们宁愿牺牲配置效率来达到某个非经济的社会目标。比如对高收入的人征收较高的所得税。一般而言,高收入的人生产能力较强,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对整个经济是有好处的。现在对他们课以高税率,会打击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因而是不利于整个经济的。但是为了社会平等,我们常常牺牲效率而追求平等。在一个平等已经太多的社会,再对高收入者征收高税,就会损害经济的增长。 -
2020-12-27 12:56 赵风英 客户经理
具体的背景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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