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一个回执单在...

在老家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一个回执单在哪里打印。在外地
龚巧丽 来自: 移动端 2020-11-2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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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2 12:18最佳答案

助学贷款是哪个银行开给你的就去哪个银行打印凭证,以下是打印注意事项: 

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3、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因此高校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要匆忙填写(回邮时限为学生到校报到日起20个工作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往返而延误时间,原则上回执单不允许学生自行填写。

扩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0-11-22 12:33 车广侠 客户经理

    直接上网下载一份新的,再拿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盖章,然后去财务处盖个章再寄回老家的教育局不就好了啊。
  • 2020-11-22 12:30 齐晓怡 客户经理

    回执单必须在办理贷款时才可以打印,建议有共同借贷人让ta去帮你
  • 2020-11-22 12:27 龚峻梅 客户经理

    可以拿贷款合同书和贷款证明去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请求工作人员再打印一张,再重新盖章。这个回执是学校在专门的网上系统直接打印的,是可以补办的。
    然后把生源地贷款的密码回执单寄回家,让家人到当地去村委会出示一张贫困证明,将这张贫困证明去政府里也盖一个章子,最后去当地的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不同地区的机构办理流程和工作效率都有所差异,快的一般年底可以到学校账户,慢的也有过隔年三四月份才到账的。
  • 2020-11-22 12:24 辛培军 客户经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凭证打印: 

    1. 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 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3. 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因此高校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要匆忙填写(回邮时限为学生到校报到日起20个工作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往返而延误时间,原则上回执单不允许学生自行填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 2020-11-22 12:21 辛培刚 客户经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有回执校验码就是回执单。

    领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面有回执校验码,只有当高校确认并输入系统后,银行才会将贷款金额发放下来。

    另外受理证明下联含有账户密码信息,请妥善保管好。有些生源地贷款需要在当地生源地贷款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贷款时会提供一张贷款回执单。

    该回执单上则无支付宝账号,只需学生填姓名学号、指定的银行卡号等证明身份的唯一数据,学生填好该数据上交学校。

    扩展资料

    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利息以及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证明。

    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回执单丢失,处理的办法:

    1、拿贷款合同书和贷款证明去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请求工作人员再打印一张回执单,再重新盖章。(这个回执是学校在专门的网上系统直接打印的,是可以补办的。)

    2、把生源地贷款的密码回执单寄回家,让家人到当地去村委会出示一张贫困证明,将这张贫困证明去政府里盖章,最后去当地的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3、把盖好章的回执单和贫困证明统一交到学校办事处。

    参考资料来源:

  • 2020-11-22 12:15 管火金 客户经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
    1、申请程序
    新生: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校生:借款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提供证明和回执时,要注意审查学生身份:是否为本校全日制普通学生、当年是否欠费、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管理、本学年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获贷。为减少在校学生回县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后再到学校确认回执、邮寄回执的工作,高校可以提前将《借款合同回执》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在校生)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
    新生: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在校生:县资助中心根据《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有关信息,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上填写合同编号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本年度第一批《××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2日,第二批《××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借款学生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回执寄往各县级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供高校用)
    1、申请程序
    新生: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在校生:借款学生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提供证明和回执时,要注意审查学生身份:是否为本校全日制普通学生、当年是否欠费、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管理、本学年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获贷。为减少在校学生回县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后再到学校确认回执、邮寄回执的工作,高校可以提前将《借款合同回执》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在校生)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
    新生: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在校生:县资助中心根据《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有关信息,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上填写合同编号。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本年度第一批《××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2日,第二批《××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借款学生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回执寄往各县级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 2020-11-22 12:12 车广侠 客户经理

    关于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填制的通知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8-23关于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填制的通知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暑假工作的基础上,现已进入高校填制和邮寄《回执单》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学院需按照省内、省外分别收集整理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统一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生的证明请于8月31日前报送,新生的证明请于9月21日前报送。山东省籍学生办理贷款《合同回执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印,寄送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外省籍学生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学院要认真审核贷款信息,及时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或报送《贷款受理证明》,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后,由学生本人寄送回执单(尽快办理)。二、及时统计本学年山东省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成功率及未办理成功的具体原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撰写助学贷款总结材料。贷款总结材料、贷款办理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关于支付宝账号:办理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后,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申请系统会自动生成与合同号对应的支付宝账号。待一周后支付宝账号会自动开通,贷款学生可上网登录、查询贷款审核情况、到账信息,毕业后也通过此账号进行还款。学生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或注册新的支付宝账号,否则会影响贷款审核及到账。因个人修改支付宝账号而造成贷款不能到账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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