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高到3500对国家有什么影响?
齐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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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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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8:44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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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9:05 龙宝霞 客户经理
对国家来说,当然是少收税了。。对个人来说就是减轻负担了。。 -
2019-12-30 19:02 龚家跃 客户经理
不会有税单的,我国现阶段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人民币,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收入标准,是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没有交税交税自然不会有税务局开具的交税凭证。 -
2019-12-30 18:59 堵文斌 客户经理
个税改革一直是广大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据相关报道称: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这将对大家产生多大影响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个税免征额标准提高,个税缴纳将节省多少钱?
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方面,我国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税率最低档为3%,最高档为45%。税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如果个税免征标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虑月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不变,则个人将少缴纳个税45元,即(5000-3500)*3%。对于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原先在3500-5000元之间的人而言,受益将是最大的。
02 、个税免征额标准提高,对不同地区的人员影响不同
根据公式:个人所得税=(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免征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所以,各地工资收入水平不同、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不同,也会影响个税改革后的税后收入。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同时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也明显高于普通员工。所以对于个税免征额提高,对于收入较低地区和人员的边际影响会更大,对于高收入群体而言,影响并不是很敏感。
同时,对于不同地区,五险一金的缴纳也会有区别,通过比较同一工资水平,可以看出五险一金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从比较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差别较大,南京、合肥、成都地区在住房公积金缴纳上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分别比较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成都六个地区工资水平10000元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从3500调整到5000,因为上海地区在扣除五险一金后,应纳税所得额在起征点调整后,恰好从税率20%一档变为税率10%一档,从而税后收入提高的金额更多,而其他地区基本一致,税后收入均提高了150元。
03 、个税免征点提高会影响购房、购车等政策么?
目前对于很多城市而言,因为实行房地产限购,对于本地户籍的购房者限制较少,但对于外地户籍的购房者而言,一般需要持续缴纳一定期限的个税或社保证明,因为各地限购多是提供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所以如果没有个税,但有社保记录,还是不会影响买房的,所以个税起征点上调对买房的影响相对较小。
例如北京,外地户籍购房买房的必备条件之一即为“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地区外地户籍购房,以家庭为单位,须连续5年以上缴纳不间断社保或个税;在南京地区,外地户籍买房的前提是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税或社保证明。
对于购车,因为部分地区购车需要摇号,对于非本地户籍人员会有一定限制,以北京为例,非京籍人员参加摇号需要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个人起征点上调后,导致纳税间断,可能会影响后续摇号购车。
所以个税免征点提高,对于居民而言,确实能够获得更高的税后收入,但是对于一些有限购政策的城市而言,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可能会因免征额提高不用纳税而影响其享有购房或购车的权利。但总体而言,居民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个税免征额相应提升,也是有利于减少广大老百姓的税收负担。
来源:凤凰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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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8:56 赵颖轶 客户经理
今年,多个组织及人大代表发出提升个税起征点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2018年3月5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一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严格说来,“3500元”是免征额不是起征点,现今舆论多有误用,两者概念实际不同 :
起征点 是指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不征税,达到后即对全部征税对象征税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免征额 是指在征税对象中确定一个固定的数额给予免税,只就征税对象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两者也有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我国现在实行的个税起征点是2011年定下的3500元,此后连续7年没有进行过调整了。这几年,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高,最低生活保障有的地方已经提到2000块了,而房价、物价上涨,支出增大,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呼声也越来越响亮,董明珠作为人大代表,自然是要反映群众呼声最高的问题,提出提案。
一方面,税收的作用就是经济杠杆,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减轻中低收入的负担,从而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目前个税的起征点,覆盖面太广,很多中低收入人群也在纳税,不符合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律,也失去了杠杆作用。
个税起征点到底调到多少才合理,这需要权衡很多因素。当然,免征额到底是多少,还要看相关政策的正式出台。
这项政策的出台,需要考虑方方面面,需要专家们的调查、论证,不会仓促,但估计时间不会很久。
个税的免征额提高后,有些达不到免征额的人就不用交税了;工资薪金超过免征额的个人,在免征额以下的部分也是免税的,所以,很多人就可以提高收入水平了。个税免征额的提高,显然是对职工个人有利了。 -
2019-12-30 18:53 赵颐轩 客户经理
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到手工资是有影响的,2018年个税改革后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至5000元,即原来超过3500元工资但不超过5000元工资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超过起征点的,应交税费额度也会因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而减少,从而可以少缴个税。且新的税法改革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是可以抵税的,大大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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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8:50 米国连 客户经理
交税人数减少了6000多万吧。就是工资在8000到10000的人交税最多,一万的人交税有750 -
2019-12-30 18:47 齐新海 客户经理
个税主要有五方面的作用,包括筹措财政收入、增强经济稳定性、培养纳税意识、培育中等收入阶层和调节收入差距,但个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只有6%左右,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以后与88%的工薪阶层无关,培养纳税意识作用无从谈起,个税法修正案二审草案也没有体现出培育中等收入阶层的导向。历经多次改革,个税却仍然没有迈出综合制改革的一步,这让研究财税问题的专家们感到十分着急。专家说:"个税向综合制改革已经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从1996年第一次提出个税要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向改革以来,已经过去了近16年的时间,个税几次修改仍然只是提高起征点,虽然本轮修改既提高了起征点,又调整了级次级距和税率,但也只是纠结状态下的妥协方案,是对个税的"小步微调"。"在当前通胀压力下,收入分配改革呼声越来越高,个税如果再不进行大的改革,将给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挑战。"高培勇称。渐进推进个税综合制改革针对个税改革存在的问题,社科院财贸所在当日推出了个税改革的财贸所方案。据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财贸所方案的特点是在现有分类制基础上渐进式迈向综合制改革。在改革的初始阶段,财贸所课题组建议以已经实施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为基础,对这部分人群的部分所得项目进行年度会算清缴。在纳入综合计征的所得项目的选择上,可以考虑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劳动所得进行综合,实现中等范围综合计征。"这样可能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张斌认为。同时,为了降低初始方案的征管成本,课题组建议综合累进税率要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进税率保持一致,起征点也保持一致,这样才能尽可能实现综合计征的最终税负与预扣款基本一致,不需要退补税款。如果确实需要退补税,则退税部分由中央承担,补税交给地方。在初始方案基础上,财贸所课题组建议渐进地推进综合制改革:长期保持年所得12万元的综合计征门槛,随着居民收入增加,越来越多人将跨入这一门槛;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范围的所得项目,更好地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适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条件成熟时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适时调整分类计征和综合计征项目的税率结构,促进税制公平。个税调整不会影响中国整体财税
个税的方案已经出来了,就是起征点达到了3500块钱,与之前的3000块钱比较起来就有6000万人是不需要再交纳个税的,只有2400万人继续交纳个税,个人所得税全年的收入也因此减少了1600个亿,这1600多个亿对于整个中国的经济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它会不会影响到比如说我们公共服务的投入等等之类呢?
1600个亿是不会的,因为个税它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在我国的整体税基中占的比例是比较小的,大概只有百分之几,但是他的增长速度非常快,也就是说未来随着人财富越来越多,他直接的税收会越来越多,从现在来看的话它不会影响全局,但是对于未来的格局有所影响,所以个税起征点调高到3500块钱具有象征意义,但是你要说对于中国的财税整体有非常大的跳动,这个不会。
个税改革应该和通胀挂钩
实际上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虽然说提高了起征点,但是有很多人说,个税的改革不仅仅是局限于起征点的提高,更多的它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个税起征点只是个税改革的一个方面,其实个税改革的话他是有一个方向性的任务,第一个任务就是它的目标就是要达到公平和高效,要达到高平和高效,从个税起征点从综合税率了分类税制的改革也好,都是为了公平这个目标去的,所以个税起征点它上升,上升到3500或者是4000意义是不大的,最最大的,最最关键的是让个税起征点可以跟我们的物价货币贬值程度相挂钩,这样子话每年不管它货币贬值多少,相应的每个人的个税起征点这一块可以保证他的生活水准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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