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商业贷款买私产房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吉林商业贷款买私产房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米塞林 来自: 网页 2018-08-1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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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4 15:56最佳答案

在吉林只要你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手续,以部分提前还贷或者全部提前还贷的方式,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的储存余额来冲抵商业贷款。做法:一般是去原贷款经办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委托手续,办理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借款合同、结婚证书或未婚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等资料,并且一般银行每年为你办理一次公积金冲还贷手续。公积金冲还贷采取“余额还贷法”,用提取的全部住房补充公积金抵冲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部分提前还款或全部提前还款。你在部分提前还贷后,可选择“提前还款期内继续扣(还)款”和“提前还款期内不再扣(还)款”两种方式归还剩余的贷款。
两种还款方式的区别:
1、“提前还款期内继续扣(还)款”方式,即提取还贷后按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提取还贷后借款人在原约定还款日仍按月还款,但月还款额将有所减少,还贷压力减轻。
2、“提前还款期内不再扣(还)款”方式,即由银行按借款人公积金提取还贷金额测算其还贷间隙时间,为其制订还款计划表,借款人可按还款计划表归还贷款。

其他回答(共1条)

  • 2018-08-14 15:59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可以的。
    公积金只能个人使用。你的房屋已经贷款,如果是商业贷款,则已经抵押给银行,银行是产权人,你现在无权再用公积金进行你的房屋贷款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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