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需要哪些资料才能申请商铺公积金贷款呢?

嘉兴需要哪些资料才能申请商铺公积金贷款呢?
齐晓娜 来自: 移动端 2018-08-0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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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5 15:50最佳答案

嘉兴购买商铺所需资料:
1.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 购房协议书正本;
3.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年龄 18-6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交齐首期购房款;
3.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5. 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
6. 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7.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其他回答(共4条)

  • 2018-08-05 16:02 齐明明 客户经理

    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暂行办法 为缓解本市住房公积金可贷资金不足矛盾,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序发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更好地支持与引导中低收入职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住有所居,现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以下简称置换贷款)是指贷款申请人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住房公积金可贷资金不足,排队轮候发放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先向贷款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当轮候到期时,将先期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种信贷方式。 第二条 置换贷款申请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 第三条 置换贷款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原则。先期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差由借款人自负。置换轮候时间原则上与贷款轮候时间同步,具体由管理中心根据资金运行情况确定;贷款轮候时间在6个月(含)以内自愿申请办理置换贷款的,置换轮候时间最短为1年。 第四条 置换贷款由贷款申请人分别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和贷款受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管理中心负责对贷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贷款额度和规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贷款受托银行负责对先期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审查与审批。 第五条 置换贷款各阶段风险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自实际所占的余额比例,分别由管理中心与贷款受托银行承担。 第六条 置换贷款在置换时未有贷款逾期,且无连续三期及以上或累计六期贷款逾期记录。置换金额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审核的额度确定,且不超过置换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第七条 置换贷款置换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日相同。 第八条 贷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申请置换贷款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 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二) 达到规定首付比例的付款凭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 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四) 申请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非本地户口的还应提供临时居住证; (五) 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六) 五县(市)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当地有否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已还清及还款信用状况的证明原件。 第九条 置换贷款办理流程:(一)申请:贷款申请人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管理中心提出置换贷款申请,并填写《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以下简称个贷申请书); (二)面谈:对申请人职业、收入、婚姻、购房、贷款基本情况,特别是申请置换贷款轮候时间、方式、自负利差等情况进行面谈,并作面谈记录; (三)审核: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贷材料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初审、复核,在上述个贷申请书中签署审核意见,明确置换额度、期限与置换轮候时间,作为贷款受托银行发放置换贷款的依据,并向申请人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办理有关事项通知书》; (四)申请商贷:贷款申请人持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个贷申请书与申贷材料到贷款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先期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贷材料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审核; (五)签订合同:经贷款受托银行核准后,贷款申请人签订《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合同》; (六)发放商贷: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受托银行先期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采用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商品房售房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借款人履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义务; (七)置换审批:置换贷款轮候到期时,借款人持《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办理有关事项通知书》,携带通知书上告知的相关材料,及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记录和余额情况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进行置换审批(审批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补充协议:经审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条件的,最终确定置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每月还款日和月还款额,并签订《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出具《委托发放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通知书》; (九)划款置换:借款人持上述置换贷款补充协议与委贷发放通知书到贷款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封闭式操作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完成贷款置换,借款人履行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义务; (十)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所购房屋可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借款人须及时向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置换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所购住房以同一顺位抵押给管理中心与贷款受托银行,抵押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受托银行收执保管,受托银行向管理中心提供复印件与电子文档; (十一)合同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借款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本办法试行中未尽事宜,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2018-08-05 15:59 黄睿多 客户经理

    嘉兴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首套)总价30%(含)[90m2(含)以下为2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精装修住房(首套)的有总价4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第二次贷款或第二套住房的有总价60%以上首付款。
    6、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7、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房屋的购房人暂限于父母与成年直系子女;

    嘉兴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2、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3、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未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7、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8、五县(市)借款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5项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嘉兴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嘉兴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嘉兴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嘉兴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嘉兴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嘉兴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嘉兴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龙卡;
    2、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外地户口需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未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8、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评估书(原件1份);
    11、五县(市)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12、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8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嘉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龙卡;
    2、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外地户口需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未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8、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评估书(原件1份);
    11、五县(市)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12、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8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嘉兴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流程
    1、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付款约定书》;
    2、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3、审批: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4、签订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5、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申请人携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6、发放贷款:管理中心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7、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8、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注销抵押登记。

    贷款额度与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25万元。夫妻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客度上限为50万元。
    改革后:嘉兴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25万元。
    2、夫妻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客度上限为50万元。
    3、借款人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连续三期(含)以上恶意逾期还贷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符合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实行差额贷款。
    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借款人用于购买一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用于购买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二手房房龄+贷款期限之和小于或等于35年。
    2015年嘉兴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3.25%
    5年以上年利率:3.75%
    二套房,二次贷款的利率上浮10%
    贷款还款
    嘉兴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嘉兴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
    嘉兴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 2018-08-05 15:56 黄白燕 客户经理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 2018-08-05 15:53 赵骥万 客户经理

    需要交满一年才能贷款,能贷多少需要评估或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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