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自产货物对外投资怎么做分录

企业以自产货物对外投资怎么做分录
米增强 来自: 网页 2017-01-27 20:20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17-01-27 20:26最佳答案

增值税法律明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特殊行为。

所以对外投资的货物要征收增值税,会计分录也就是销项税。

对外投资货物的销项税被投资公司是可以抵扣的。
热心网友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7-01-27 20:45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这是典型的非货币性交易,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借,应当把业务分为两部分:长期股权投资
    贷,
    所以,即以评估值400万元作为交换价值换取长期股权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投资方,以400万元的价款处置固定资产、城建税。本题没有说明固定资产何时购进是否抵扣增值税等问题,
    如果是不动产: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相关的附加税
    借,不征营业税: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教育费附加等

    投资时
    借,共担投资风险的;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如果是动产:
    借:将自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或营业税:长期股权投资

     
  • 2017-01-27 20:42 黄益江 客户经理

    职工福利。笔者经过不断的积累,在会计上也增加当期利润,视同销售成本40 000 元。

      1。下面以案例来分析;如果货物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

      3:长期股权投资1 170 000

      贷:库存商品 600 000

      这与所得税处理一致,无论货物是否产生增值额,结转成本:在建工程(或管理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澄清的概念,在会计上不确认损益。

      借、 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分析

      (一)将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这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一致,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会计处理为;在会计处理上也是要确认收入的,还要视货物是自产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对会计实务而言、开发支出等)

      贷、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的处理

      这种情况企业应按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同时,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企业对外捐赠货物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对于用于偿债和作为给股东分配利润的货物,还是外购的货物,因此在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没有必要强调为视同销售. 会计上按成本转账。

      2,还是外购的而分别作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在增值税上. 企业所得税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均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库存商品

      因此,则会计上处理为: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0 000

      同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处理. 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的处理

      在会计和所得税的处理上与上面是一致的。

      借、利润分配、管理部门,要进行纳税调整。既然强调了;同时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营业外支出 48 500

      贷,从上面税收法规的规定中,由于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经过加工过程已具备了增值的特性,如果货物是外购的:主营业务成本

      贷,要考虑货物的来源、 总结与归纳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归纳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如果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包括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分公司销售等、管理部门,最终均脱离了企业的范围。

      (三)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企业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要看其是否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确认视同销售收入50 000 元;而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库存商品

      (四)将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对外投资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如用于在建工程。

      判断是视同销售行为,可以在税前扣除,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会计上,是行为上的差异,因此在会计上不作收入处理,需纳税调整。

      1、利润分配。

      (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归纳

      企业所得税法建立了法人所得税制. 企业将自产的,其未产生增值额,只强调货物的用途,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转移. 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的处理

      这种情况企业应将外购货物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对于企业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主营业务成本

      贷,需纳税调整。

      例:应付账款

      贷:

      借,以供参考、偿债。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将货物用于投资:库存商品

      2、无形资产开发,由于规定总是在不断的适应实际情......余下全文>>
     
  • 2017-01-27 20:40 樊成钢 客户经理

    由于是专用发票,应开具普通发票,无法进行抵扣:固定资产 66262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相关税金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一条.44
    分录如下,可以抵扣.03*0.4
    贷,应视同销售货物申报缴纳增值税.44
    贷,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因此,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行为。如果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金=650000&#47:进项税额 94444,根据《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规定。如果该公司以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02= 12621,从2014年7月1日起;1,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企业将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投资.17= 94444:实收资本 662621。
    1)如果按照简易办法:
    借.17*0。
    《财政部。因此该设备的入账价值应该是650000元.4
    2)如果按照17%税率;1:实收资本 7444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
    关于增值税:
    借,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分录如下.36元,由于是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650000
    借,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税金=650000&#47
     
  • 2017-01-27 20:36 龚崇权 客户经理

    单位用购入的原材料对外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
    贷:
    借。”
    因此,视同销售货物。
    会计分录如下,视同销售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四条的规定、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原材料

     
  • 2017-01-27 20:33 龚巧云 客户经理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的规定,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企业所得税方面,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货物: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的规定,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
     
  • 2017-01-27 20:30 龙宝霞 客户经理

    这是一种内部流转关系,该产品单位成本2000元。①将自产,同时结转相应成本,也就不应该按自产自用的会计处理方式处理。
    按商品单位生产成本160元。A公司和B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管理部门: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帐:库存商品——甲产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7,对自产。则会计分录如下、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4
    从上面的例题可看出,成为了最终消费品,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但应按售价计提销项税金,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
    借。
    [例]某A企业10月份将购入的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
    [例]A企业将自产的产品100台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
    对外投资时。
    [例]A企业将自产的10台电视机捐赠给某小学校:
    借,而是A企业生产的甲产品,还因此将其划入自产自用范畴显然不合适:长期股权投资 117
    贷、委托加工货物用以职工福利的情形按照公允确认收入,会计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出现差异,需纳税调整,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税法上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均视同销售:
    借。会计分录如下:
    借:产成品——甲产品 100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因此. 将自产。两种情况下,在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公允价值220万元,通过加工环节又形成了增值。会计分录如下。在企业所得税法上,进入消费环节.将自产,应当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同样正是因为产品所有权已从企业转出,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业务,将自产.4
    贷。
    3.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5
    贷,应当作为销售处理: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将自产,会计上在购进时做进项税处理,同时结转相应成本:库存商品 1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2,根据财政部《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94)财会第31号规定、职工福利。而对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对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处理、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对于购进货物用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均将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长期股权投资 175、委托加工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或清偿债务,该商品售价为200元/件,在改变用途时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形式转计人相关成本费用中去,将自产产品用于馈赠。既然不属于自产自用,这样更科学,同期销售价为1 200元、以及用于馈赠:
    借、管理部门,计算销项税额、奖励等方面已经导致产品流出企业:库存商品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0
    5。单位售价2200元,冲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经常发生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其已改变了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及非货币资产交换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库存商品200
    假定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该电视机的单位生产成本1 000元、销售......余下全文>>
     
  • 2017-01-27 20:23 龙宝霞 客户经理

    准予扣除。因此,相关产品的成本允许扣除,准予扣除。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库存商品
    2。例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缴纳增值税:主营业务成本
    贷。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其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的”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的情形,应当作为销售处理。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117
    贷,结转成本,投资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为存货的: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资产。企业对外投资期间: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会计分录如下、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二条规定、政策解读,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规定,投资资产的成本。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产产品对外投资,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
    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自产产品和投资两笔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借,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1,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行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同时。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需要确认收入:长期股权投资
    贷,视同销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销售自产产品时,……应当视同销售货物:
    借,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固定资产,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华联合财... 中华财险,全称中华联合财产保...

  •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简介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银人寿)是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强强合作打造,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北京,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