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
赵骥万 来自: 网页 2016-08-31 15:29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16-08-31 15:38最佳答案

脑瘫患儿诉上海某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案案件简介原告张某之母于2006年10月4日(双胞胎待产)急诊入院,凌晨3:45医生告知B超单检查显示胎儿的胎心和胎动并未异常后,被安排在产房待产区。但原告胎膜早破,羊水外流长达6个多小时,被告(医院)未采取任何具体治疗及检查措施。原告于同日上午9:30出生,医生告知,原告重度缺氧,在儿科病房的暖箱中抢救有所改变出院,但于2008年原告查出脑瘫,原告家人于2009年2月将在被告处的病例调出后才知,原告的病情是由被告造成。2009年3月原告将被告上海某医院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就此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解析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师,自接受委托后,我们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进行调查取证,就该案件的主要法律事实与证据,从专业知识角度以分析,并做出相应的方案,在该案件中主要争议有:一、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被告方提出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我们认为被告对此法律概念和适用存在理解错误,依据《民法通则》和《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即应从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09年2月在被告处调出病例,确定的病情是由被告造成时开始计算。二、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被告对原告在出生过程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一直持否定态度。在审理过程中,我们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委托上海市虹口区医学会就被告对原告的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医疗行为与现状有无因果关系及本案病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被告对原告的诊疗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上海市虹口区医学会鉴定结论为不构医疗事故。面对这样的鉴定结论,无疑是一个沉痛的打击。本案要想取得赔偿,这个鉴定结论是关键,律师和原告都不服这样的鉴定结论。我们重新申请鉴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接受了申请,并委托上海市医学会就被告对原告的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医疗行为与现状有无因果关系及本案病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被告对原告的诊疗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原告与被告的医疗争议构成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本病例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论 原告诉被告上海某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杨浦区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支持了我方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判决如下: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人民币5090.40元;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人民币280元;三、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住院陪护费人民币1515.50元;四、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护理费人民币201,600元;五、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残疾用具费人民币280元;六、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交通费人民币210元;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4,441.48元;八、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残疾生活补助费人民币244,414.80元;九、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律师费人民币3500元。 法......余下全文>>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6-08-31 15:53 连东红 客户经理

    国权路复旦大学南校区,带好身份证、驾驶证、体检费50元,拍照费40元,换证费30元,体检、换证、拍照都在一起。

    一、驾驶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2.驾驶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3.驾驶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5.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粘贴1寸近照)并由县级或部队团以上医疗机构对驾驶人本人按表上内容进行身体检查(加盖体检印章)。
    二、提交换证
    1.驾驶人持①机动车驾驶证;②驾驶人近期1寸免冠
    照片(白底);③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④驾驶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2、3、4号驾驶证业务窗口前排队等候
    2.民警受理后登录驾驶证管理系统核对驾驶人信息。①核对驾驶证管理系统上驾驶入影像与拟换证本人影像(照片)、到期驾驶证影像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影像是否同一人;②驾驶证信息是否存在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满12分以上的,有上述记录的告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并进行科目-理论考试(记满24分以上的参加科目-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再予办理;③驾驶证信息存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告知先行处理再予受理。
    3.驾驶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规定、驾驶证管理系统中驾驶入信息正常的录入换证信息后整理材料交到制证室核沪窢高喝薨估胳台供郡对制作驾驶证。
    4.驾驶人到交费处交费,于3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交费凭证到驾驶证审验大厅领取。
     
  • 2016-08-31 15:50 樊振生 客户经理

    可以通过你方代理人向卫生局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代理人最好然律师做
    热心网友 
  • 2016-08-31 15:47 边叶宏 客户经理

    如果不信任可以向卫生局申请委托信得过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2016-08-31 15:44 龚宁静 客户经理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杨浦分站
    地址:波阳路130号
     
  • 2016-08-31 15:41 龙小花 客户经理

    上海各区都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
     
  • 2016-08-31 15:35 米大丽 客户经理

    嗯,我查了下,你说的应该是涂意辉医生吧?
    以下资料整理自杨浦区中心医院官网:

    涂意辉主任医师
    每周三上午于总院专家门诊。

    专长:脊柱和关节疾病的手术治疗、腰椎退行性病变、胸腰段椎体压缩性骨折的微创治疗、微创单髁膝关节置换术等。

    个人简介:
    涂意辉主任医师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主任医师,上海市卫生局医学领先专业骨科“重点专科”带头人,中国老年学会骨质疏松委员会常务委员, 上海市医学会骨科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委员,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一届脊柱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杨浦区卫生局“名医师”,中国科技核心刊物《中国骨质疏松杂志》、《生物骨科材料临床研究杂志》编委。被评为杨浦区卫生局“名医师”,杨浦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五、六、七批)。

    科研成就:
    2009年-2012年发表论文23篇,SCI收录3篇,影响因子合计9.3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获得上海市科委课题1项,上海市卫生局课题2项。多篇论文在全国和上海市骨科年会大会交流发言,“基于56例患者单髁膝关节置换甫丁颠股郯噶奠拴订茎术假体分析”2011年在英国剑桥大学第3届英国骨科研究协会/英国骨骼研究协会会议上交流。

    医疗成就:
    擅长于脊柱和关节疾病的外科手术治疗, 致力于微创技术在骨科领域的应用,特别是腰椎退行性病变和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的微创治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06年在上海市率先开展了“膝关节单髁置换术”,目前在国内开展的手术例数最多,达到100多例,开展的国人的单髁膝关节假体大小研究,以及髓外定位法与髓内定位法的比较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07年在上海市开展了第一例腰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和胸腰椎多节段椎体压缩性骨折经皮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2008年开展“微创单侧双节段TLIF技术”,目前已经积累了28个病例资料,经验分别在全国和上海市骨科年会上作交流,得到同道的一致认可,评价这项技术将是脊柱外科的潮流技术。每年平均开展微创脊柱手术50余例,微创关节置换手术60余例,无一例并发症发生。

    评价:
    作为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不仅带领骨科巩
    固了学科的上海市领先专业“重点专科”的地位,而且使学科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特别是腰椎退行性疾病的微创治疗特色日益凸显,微创治疗手段日臻完善,应用各种微创方法治疗腰椎退行性疾病累计1000余例,治疗总有效率为92%,在此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PLD治疗椎间盘突出症的临床研究”获得上海市科技成果三等奖,奠定了骨科在椎间盘突出症等疾病微创治疗方面国内先进地位。

    科研奖项
    2006年上海市科技成果,显微椎间盘镜在椎间盘突出症中临床应用
    2003年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可调节髌骨骨折整复器治疗髌骨骨折
    2003年上海市科技成果,可拆卸股骨颈骨折整复器治疗股骨颈骨折
    2002年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成骨细胞体外培养方法研究及结合磁场对成骨细胞增殖作用的实验与临床
    2002年福建省泉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成骨细胞体外培养方法研究及结合磁场对成骨细胞增殖作用的实验与临床
    1997年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可调节式手指止血夹的研制及及临床应用
     
  • 2016-08-31 15:32 樊振清 客户经理

      是闸北区的上海铁路局中心医院吗?
      上海市公布市、区(县)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和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地址、电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现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将本市的市、区(县)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及市、区(县)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的地址、电话公示如下。

      市、区(县)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地址、电话一览表

      行政区域 地址 电话
      上海市 五原路55号 64310775
      黄浦区 梦花街234号8楼 63773006
      卢湾区 丽园路712号2楼 63017128
      徐汇区 建国西路336弄1号 64153422
      静安区 康定路809号501室 62551717-215
      长宁区 愚园路1320号8号楼 62116308
      普陀区 北石路540弄30号 52831188-3316
      闸北区 广延路25弄4号 56388008
      虹口区 巴林路76号 65536500
      杨浦区 长阳路1389弄75号 55802208
      闵行区 莘东路178号 64921889
      宝山区 樟岭路2号 56693077
      浦东新区 浦东大道2516号614室 58853430
      嘉定区 金沙路257号 59527990
      金山区 石化象州路32号 57313128
      松江区 乐都路317号 57720449
      南汇区 惠南镇城北路8号 触胆鞭感庄啡彪拾波浆 58020671
      奉贤区 南桥镇解放东路389号 57417644-8025
      青浦区 环城路1号 69716293
      崇明县 城桥镇一江山路567号216室 59622269

      市、区(县)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地址、电话一览表

      行政区域 地址 联系电话
      上海市 常熟路280号6号楼3楼 64311823
      黄浦区 江西中路264号5楼 63214303
      卢湾区 复兴中路510号底楼 63847627
      徐汇区 茶陵路333......余下全文>>
     

相关百科精选

  • 临时再保险 临时再保险称任意再保险、就地...

  • 保险中介 保险中介,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销售、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