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北京市各项社...

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金额上限下限各是多少?
辛培勇 来自: 网页 2016-07-0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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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4 00:18最佳答案

1、是的,最低不能低于社保中心梗福盾凰墉好堕瞳乏困规定的下限。

2、参见,北京《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6-07-04 00:36 樊振生 客户经理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根据201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了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今天早上刚出来的新闻。  
  • 2016-07-04 00:33 黄益江 客户经理

      “四险一金”严格的来讲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四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关于统一200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8]22号

      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暂不调整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过渡比例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8〕57号)、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9867元),从2008年4月1日起,凡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单位与职工将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现就统一200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22元。

      二、凡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9966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25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93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329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08年度为730元/月)。

      七、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7年月平均尝讥佰客脂九拌循饱末工资收入,按照上述各种情况确定的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8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64.40元、失业保险费66.44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98.60元、失业保险费39.87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65.80元、失业保险费26.59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162.76元,其中基本统筹151.13元、大额互助11.63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3.26元,其中基本统筹11.63元、大额互助11.63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社会保险是每月由企业......余下全文>>
     
  • 2016-07-04 00:30 黎皇兴 客户经理

    不会的,1-6月还是按照上一年的缴纳基数缴纳,新政策从7月份开始执行的。

    调袱郸递肝郛菲店十锭姜整要求: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5]136号)文件,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52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78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85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保险费77.5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失业保险费46.5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元、失业保险费31.02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16.6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5.24元。
     
  • 2016-07-04 00:27 赵顺财 客户经理

    2010年新的基数还没有出来呢。

    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24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现就统一2009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236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90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七、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9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45.2元、失业保险费44.7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47.2元、失业保险费26.83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98元、失业保险费17.88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182.56元,其中基本统筹169.52元、大额互助13.04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6.08元,其中基本统筹13.04元、大额互助13.04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京各类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
    本市城镇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1.5% 0.5%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9%+1% 2%+3元
    本市农民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1.5% 不缴费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本市农村劳动力 9%+1% 2%+3元
    本市农民工1993元 2% 不缴费
    外埠城镇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1.5% 0.5%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9%+1% 2%+3元
    外埠农民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分别为0.5%、1%、2%
    失业保险1.5% 不缴费
    医疗保险
    外埠农村劳动力 9%+1% 2%+3元
    外埠农...... 
  • 2016-07-04 00:24 黄益民 客户经理

    对。
    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24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现就统一2009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236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90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七、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9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45.2元、失业保险费44.7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47.2元、失业保险费26.83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98元、失业保险费17.88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梗福盾凰墉好堕瞳乏困月缴费为182.56元,其中基本统筹169.52元、大额互助13.04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6.08元,其中基本统筹13.04元、大额互助13.04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京各类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
    本市城镇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1.5% 0.5%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9%+1% 2%+3元
    本市农民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1.5% 不缴费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本市农村劳动力 9%+1% 2%+3元
    本市农民工1993元 2% 不缴费
    外埠城镇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1.5% 0.5%
    工伤保险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9%+1% 2%+3元
    外埠农民户口
    参加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分别为0.5%、1%、2%
    失业保险1.5% 不缴费
    医疗保险
    外埠农村劳动力 9%+1% 2%+3元
    外埠农民工 2%......余下全文>>
     
  • 2016-07-04 00:21 龚岩琳 客户经理

    关于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相关待遇水平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保发[2010]89号
    2010年04月02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每年4月1日起使用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各项畅处扳肺殖镀帮僧爆吉社会保险缴费、核定相关待遇,由于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尚未公布,因此凡社会保险缴费及相关待遇核定涉及使用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暂以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44715元为依据进行计算,待新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行调整。涉及社会保险基金补缴、相关待遇差额补发等具体意见,另行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所以说 2010年4月份的缴费基数 = 2009年度的缴费基数

    北京市2009年4月——2010年3月
    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部分 个人缴费部分 月缴费 年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社平 3726.00 20% 745.20 8% 298.08 10430.28 12519.36
    下限 1490.00 20% 298.00 8% 119.20 417.20 5006.40
    上限 11178.00 20% 2235.60 8% 894.24 3129.84 37558.08
    说明
    1. 基本养老保险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 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 最低缴费基数自2007年至2011为五年过渡期,2009年为过渡期第三年,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职工月均工资3726元的40%,即1490元。
    4.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2009年最高缴费基数是11178元。
    5. 缴费比例:企业按 20%缴纳;职工按8%缴纳。其中8%全额计入个人帐户。
     
  • 2016-07-04 00:15 龚巧丽 客户经理

      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暂不调整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过渡比例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8〕57号)、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9867元),从2008年4月1日起,凡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单位与职工将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现就统一200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伐绩崔啃诏救措寻胆默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22元。

      二、凡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9966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25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93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329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08年度为730元/月)。

      七、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7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按照上述各种情况确定的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8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八、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64.40元、失业保险费66.44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98.60元、失业保险费39.87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65.80元、失业保险费26.59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162.76元,其中基本统筹151.13元、大额互助11.63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3.26元,其中基本统筹11.63元、大额互助11.63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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