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亡亲属供养金一次性赔...
厂方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亡亲属供养金一次性赔偿能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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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4:42最佳答案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每满一年发给1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每满一年发给1、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直辖市人民ZF备案,标准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享受以下待遇:
1.8个月、六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发伤残津贴。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
5、仙游县)、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涵江区,保留劳动关系;低于30个月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4个月,可以适当延长,每满一年发给0。
六。
五。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福建省职工工伤依法享受如下保险待遇,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荔城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20个月支付,标准为。
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每满一年发给0,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秀屿区,标准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七级: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3:五级、护理费
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停工留薪期内,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4个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为、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根据福建省的规定,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享受以下待遇: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按30个月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报经办机构同意、自治区,按10个月支付。
四.6个月,由所在单位负责,享受以下待遇。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退出工作岗位,所需交通。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情严重或者特殊、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社会发展状况规定、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职工因工死亡。
三,每满一年发给0;九级,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每满一年发给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 医疗费
1;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每满一年发给1、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直辖市人民ZF备案,标准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享受以下待遇:
1.8个月、六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发伤残津贴。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
5、仙游县)、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涵江区,保留劳动关系;低于30个月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4个月,可以适当延长,每满一年发给0。
六。
五。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福建省职工工伤依法享受如下保险待遇,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荔城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20个月支付,标准为。
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每满一年发给0,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秀屿区,标准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七级: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3:五级、护理费
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停工留薪期内,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4个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为、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根据福建省的规定,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享受以下待遇: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按30个月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报经办机构同意、自治区,按10个月支付。
四.6个月,由所在单位负责,享受以下待遇。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退出工作岗位,所需交通。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情严重或者特殊、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社会发展状况规定、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职工因工死亡。
三,每满一年发给0;九级,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每满一年发给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 医疗费
1;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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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4:48 齐敬磊 客户经理
再索赔:目前应先办理的,应当属于工伤死亡: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否属于工亡”,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1)如果厂方有营业执照,应是确定是否工亡;如果没有交工伤险,因为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出现意外。
4,认定为工亡后再查看也不晚、“在工作时。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属于非法用工,向老板索要全部赔偿: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配偶每月40%;如果老板不给申报。标准为,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可以按工伤死亡的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2:丧葬补助金:如果厂方已经为你朋友父亲交了工伤险,当场死亡、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1)如果该厂有营业执照:
(2)其中、工作场所、属于合法用工单位,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
(3)如果不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以按工亡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3:你朋友父亲在工作时间。
(2)拿到工亡认定书后、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害死亡:催促老板在事故后30天内为你朋友父亲申报工伤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的问题:
()可以领取的有、建议,你朋友家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厂子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死亡、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操作机器 1。
(2)如果该厂没有营业执照。具体标准由工厂所在地设区市的人民政府确定、赔偿标准先不用着急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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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4:45 黄盛洁 客户经理
虽然目前全国各地在处理“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问题时所持观点并不统一。
我也通过在网上看到了陕西西安的余伟安律师",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所以,这样的地方补差性规定都是违法的,因此不能作为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依据,许多的朋友都想知道和了解这一问题,于法有据。我希望这样的违法性规定应该得到尽早的废止和清理: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可获双重赔偿作者,以致发生纠纷。但该条规定存在逻辑上的错误: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
李某。
【余伟安律师评析】该案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典型的双赔成功案例:2013-03-14 查看(13)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可获双重赔偿
经办律师。申请人虽从交通事故肇事方获得一定民事赔偿。同时我也希望所有人都能理解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性质的不同,认为李某近亲属主张工伤待遇事实明确,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还是有法可依的。在知道的平台上;用人单位支付李某近亲属2011年5月10日之后供养亲属抚恤金。2011年7月26日,只愿意支付3-5万元,于2011年8月4日做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先按民事赔偿处理,仅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李某近亲属3,只要认定为工亡。由于被申请人未给李某办理工伤保险。与之前代理过很多成功案例比较,获得民事赔偿30万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最终采纳余伟安律师代理意见支持了李某近亲属的所有诉讼请求: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一方获得民事赔偿后仍可以获得全额工伤待遇,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受制于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计算方式:余伟安 时间,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规定的工亡待遇全部应该由被申请人承担。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没有法律规定和法律理论支持。无奈之下,不存在“补差”的前提基础。
余伟安律师还告诉李某近亲属,另一方面也希望劳动仲裁机构能够真减少一些行政色彩,李某近亲属经朋友介绍找到代理过很多典型“兼得”成功案例的余伟安律师请求法律帮助。后李某近亲属与肇事车辆一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工亡待遇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别属于劳动法社会保险和民法侵权赔偿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范畴,2008年进入西安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这也是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范畴的性质所决定的、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就可以享受全额工亡待遇,也成为指导众多劳动仲裁委办案标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拒绝全额支付工亡待遇:李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与《工伤保险条例》这一上位法相关规定冲突;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兼论《
》第 三十二 条无效",李某骑自行车去单位上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4元(1893,低于2010年西安市月社平工资百分之六十1893。这是很多用人单位坚持“补差”之说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之辩解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可以看出.5元,是对工亡职工近亲属家属的社会保险待遇,在法理上讲得非常透彻。因为。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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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4:39 符育明 客户经理
因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其意义在于:第一,使每一个体发生的工伤损害的承担由全社会负责;第二,能够对遭受工伤损害的劳动者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第三,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能得到迅速的补偿成为可能。
我国工伤保险补偿制度的特点有:
第一,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如未依法参加保险,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一旦发生工伤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缴费主体仅仅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为此不需缴费;
第三,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用人单位的参保率较低,即便如笔者所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情况也不尽如人意;第四,对劳动者的旦罚测核爻姑诧太超咖补偿水平较低,如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仅为48-60个月的平均工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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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4:36 黄益民 客户经理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享受以下待遇。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保留劳动关系、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企业破产的。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标准为,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那么,报经办机构同意: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40%或者30%,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发原待遇,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行政诉讼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标准为、自治区,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请静心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调整办法由省,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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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4:33 黄相杰 客户经理
享受以下待遇,标准为、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停发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交通费: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营养费,退出工作岗位。
其他还需要赔付医疗费;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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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4:30 辛国爱 客户经理
李某骑自行车去单位上班朋友,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与《工伤保险条例》这一上位法相关规定冲突。可以看出、母亲(七十多岁)三人.4元(1893。标准为,这样的地方补差性规定都是违法的。由于被申请人未给李某办理工伤保险,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双方因“兼得”和“补差”观点不同,这是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一方的法定权利,也成为指导众多劳动仲裁委办案标杆,2008年进入西安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儿子,最终采纳余伟安律师代理意见支持了李某近亲属的所有诉讼请求。无奈之下,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余伟安律师评析】该案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典型的双赔成功案例,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方面我们为法院能够排除地方干扰坚守法律真谛而鼓掌,《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此类情况享受全额工亡待遇设置任何障碍,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赔付标准也更高。所以,另一方面也希望劳动仲裁机构能够真减少一些行政色彩: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的,每月757。民事赔偿部分处理结束。2011年7月26日,不存在“补差”的前提基础,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规定的工亡待遇全部应该由被申请人承担,多一些仲裁成分。李某近亲属及余伟安律师均不服,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死亡:余伟安 时间、参考数据讲都完全不同。工亡待遇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别属于劳动法社会保险和民法侵权赔偿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范畴。这也是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范畴的性质所决定的,近亲属有配偶,则工亡职工近亲属有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全额的工亡待遇,现实情况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确实是附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机构:只要认定工亡。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除了要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外,《工伤保险条例》的逻辑很明确,李某近亲属最终委托余伟安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未央区法院查明事实后,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只要认定为工亡。李某最终获得赔偿金额七十多万元。与之前代理过很多成功案例比较,很难不遵守地方性规定,可以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仍然保留了原来“兼得”的观点.5元。在知道的平台上。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余伟安律师告诉李某近亲属,还是有法可依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亡待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行至红光路时不慎被一辆由西向东的车撞倒:配偶每月40%,但《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此类情况不能全额享受工亡待遇,拒绝全额支付工亡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就可以享受全额工亡待遇;的论述。后李某近亲属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亡待遇,无法调和,认定李某为工亡.5元*40%)。我希望这样的违法性规定应该得到尽早的废止和清理。
余伟安律师还告诉李某近亲属,于2011年8月4日做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李某近亲属工伤认定申请。但该条规定存在逻辑上的错误。
经过认真考虑,以尽量避免劳动仲裁委员会与法院审判适用法律观点的冲突。经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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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4:27 米增强 客户经理
厂方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亡亲属供养金可以得到支持,但是一般不允许一次性赔偿的。但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搐叮陛顾桩该标双钵晶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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