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无责方异地修车产生的过桥费等属于保...

车辆事故无责方异地修车产生的过桥费等属于保险公司认定的间接损失吗
辛培军 来自: 网页 2015-11-0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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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17:56最佳答案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只认定直接损失,租金、误工等属间接损失,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只能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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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 2015-11-04 19:14 连佩忠 客户经理

    1,4S店只向提取车辆的人索要修车费,不会理会是谁支付,简单说,那方付款均可,不付款,不提车。
    2,你的保险公司不会支持这种代位追偿,不符合代怠怠糙干孬妨茬施长渐位追偿的条件。
    唯一可行的就是,通知肇事方,如果不尽快支付赔款,将拿着交警事故认定书到法院起诉肇事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并要求对方承担除车辆损失维修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比如律师费,交通,住宿费,误工费等一系列可能要远远高于修车费的一切费用。至于保险公司要求的修车发票,可以考虑先行垫付,提车并开具发票。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 2015-11-04 19:11 齐智娟 客户经理

    1、差价问题:如果这个差价确实是维修因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部分,那么即使维修的价格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有差异的话,保迹贰管荷攮沽归泰害骏险公司应当赔偿这个差价部分。
    2、关于异地维修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租车费部分:首先有个矛盾点,如果对方在异地维修期间租车的话,那么再产生高额的交通费是明显重复的。如果对方确实租车了,除了要对方提供租车凭证外,还要看一下是否有租车的必要,以及租赁车辆类型的选择(如果对方租赁豪车,则对方是故意扩大损失)。关于伙食费、住宿费等,如果你愿意适当赔偿的话,你也要审查一下必要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的住宿标准是60元每天,伙食费20元每天。
     
  • 2015-11-04 19:08 赵飞虹 客户经理

    1、差价问题:如果这个差价确实是维修因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部分,那么即使维修的价格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有差异的话,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这个差价部分。 2、关于异地维修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租车费部分:首先有个矛盾点,如果对方在异地维修期间租车的话,那么再产生高额的交通费是明显重复的。如果对方确实租车了,除了要对方提供租车凭证外,还要看一下是否有租车的必要,以及租赁车辆类型的选择(如果对方租赁豪车,则对方是故意扩大损失)。关于伙食费、住宿费等,如果你愿意适当赔偿的话,你也要审查一下必要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的住宿标准是60元每天,伙食费20元每天。
  • 2015-11-04 19:02 龙层花 客户经理

    毕竟是因为责任方的原因,才造成无责方的损失和不便;
    从和谐的角度上说,如果经济上不是很困难,应该给予无责方补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等一定的费用;
    讥粻罐救忒嚼闺楔酣盲 不过,目前法院一般不太支持这样的要求,说这些不是直接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现实中很多责任方都有另外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的,因为很多无责方有这个心理上的要求,再说了,车子虽然修好了,修过的车子在市场评估价上也无形中贬值了,但这些费用难以到保险公司理赔回来。
    热心网友  
  • 2015-11-04 18:02 龚宁静 客户经理

      车友,对于你所提出来的一系列的问题,作答如下:
      1.那这份有派出所盖章的私人定的合同究竟在法律上是否能合法?
      答:这份所谓的租赁合同是不合法的。原因有二:首先是派出所无权出具这份既不涉及刑事,治安案件的租赁合同;其次是超出了派出所权限范围内的事儿,这枚派出所的公章在此次事故中的公信力也大打折扣了。一句话,这份尽管盖上了派出所公章的合同,是证明不了这台事故车辆是否是租赁性质的营运车辆。
      2.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对方因修车期间所产生的租车费么?
      答:如果这台车子确实是专门从事租赁性质的车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 【财产损失的范围】中作出了规定:
      “ 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车辆等财产毁损、灭失的损失,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经营性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恭耿多际鼙宦俄为藩力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的使用中断所造成的损失、待销售车辆或明确适用于交易目的的车辆的贬值损失以及受害人的其他财产毁损、灭失的损失”。
      因此,要是这台车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租赁公司用于租赁经营的,对于该车在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还是应该作出赔偿的。可是,能够提供这台车子的证明的不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却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所以可以从这台车的行驶证和谁能够证明这台车辆的真正性质,是关系着是否要对该车作出因维修停驶赔偿的关键。在车辆行驶证上所登记的车辆使用性质也就可以决定了这台车子能否索赔的最重要的证据。
      3.如果对方以修车为由,在修车期间产生比较大的交通费用,而且要求我必须全部支付,那我是否可以拒绝支付,还是说法律上有一个规定修车期间无责方产生的交通费额度的呢?
      答:这台车子的使用性质决定了你所提出来这笔交通费用的存在与否了。如果这辆车子是租赁车辆,在日后要赔偿租赁停驶的费用,就不存在这笔所谓的什么交通费。要是这台车子不是营运车辆,就更不存在这笔间接损失的的交通费用了。因对方要处理修车事宜,所需要产生必要的交通费用,保险公司要凭单据,只仅仅报销公交车的费用。
      4.我车全保,估计两车一起维修费用1万左右,请问保险公司能否全赔呢?
      答:按你的说法,总的损失在一万左右的话,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能全额赔付的,你个人可能要自掏5%左右的腰包哈。如果你坚持与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和联系,只仅仅是车损的话,可能你不会花一分钱的,全部都应该由他们买单的。
      最后,我感觉到对方是有备而来的,要是协商不好,可奉劝对方去起诉你的。总之,这起交通事故还不是很大的,只是车损,还未伤人,如能够与对方尽快达成协议为好。
      祝你早日摆脱事故的阴影,重新上路吧!
     
  • 2015-11-04 17:59 黄盛毅 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直接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其他的损失应当由肇事方进行赔偿,修车损失最后应以鉴定为准,份钱属于间接损失,在你修车期间不能运营产生的份钱有权向对方主张,氦涪份皇莓郝逢酮抚捆法院一般也会支持该诉讼请求。
     
  • 2015-11-04 17:50 龚家逵 客户经理

    在现实事故处理中,这是合理的,从道义上说应该予以一定的补偿,毕竟是因为责任方的原因,才造成无责方的损失和不便;
    从和谐的角度上说,如果经济上不是很困难,应该给予无责方补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等一定的费用;
    不过,目前法院一般不太支持这样的要求,说这些不是直接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现实中很多责任方都有另外支付一定的丁绩弛啃佾救崇寻搐默费用作为补偿的,因为很多无责方有这个心理上的要求,再说了,车子虽然修好了,修过的车子在市场评估价上也无形中贬值了,但这些费用难以到保险公司理赔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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