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你好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如果我在投保强制险时,当地的保险公司强制性要我缴车船税,否则不卖强制险给我,是否违例?
另,如果身份证明文件过期(例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是否视为非有效证件?保险公司可据此不卖强制险给顾客吗?
盼答复,谢谢.
齐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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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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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74号)规定,要认真履行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义务,在销售“交强险”的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机动车,投保人在购买“交强险”时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且无法立即缴纳车船税的,从2008年8月1日起,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须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收回备查,不得交给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缴纳车船税或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二、身份证明文件过期的,应及时办理,并通知保险机构办理相关的保单批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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