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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星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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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融360、卡宝宝、我爱卡、希财网 时间:2018-04-10

法定代表人:李小林 经查,深圳市星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6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


单位名称:深圳市星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小林


经查,深圳市星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6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 社限令催告[2017]F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16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我局于2017年3月25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深 社限令[2017]F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 指令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3035.44元,滞纳金194.12元,共计3229.56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稽核科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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