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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率再次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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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融360、卡宝宝、我爱卡、希财网 时间:2018-08-29

中工网讯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新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据了解,今年本市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中,将企业缴纳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率分别降至1%、0.5%和0.54%。对困难企业暂缓征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大病统筹模式,费率由11%下调至8%,此次调整是本市第二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本报西安5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费率,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2.5亿元。降费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为全国最低。


陕西全省统一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国家规定的2%降至1%。关于工伤保险,陕西各地在继续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和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规定费率的基础上,根据2015年底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再进行分类调整。关于生育保险,陕西各地将继续严格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和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规定费率。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须将费率调整到0.5%以内,并在此基础上下浮50%。


陕西省从2014年7月1日起,已率先在全国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降低一半,2016年6月30日即将执行到期。该项惠民政策实施以来,共降低企业成本38.8亿元。

今年以来,在国家二孩政策的影响下,生育二孩人员明显增加。为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重庆市綦江区人社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参保和待遇审批支付工作。


该区强化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街镇社保中心、网站、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优化经办流程,在公示栏和经办窗口张贴业务办理流程,对经办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积极耐心指导业务办理和材料填写,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严格待遇审批,强化待遇支付监管,执行经办人承办签字、财务人员复核签字、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程序,按时足额支付待遇,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应保尽保。


截至目前,该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450家,参保人数59979人;征收生育保险基金410万元,审核待遇627人次;基金支出4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5.56%,享受待遇水平逐年增长,更好地保障了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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