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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强监管来临,这些业务不能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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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融360、卡宝宝、我爱卡、希财网 时间:2018-08-26

2017年7月6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车险业务的合规性管控。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网页链接服务,但不得委托或允许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其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

这一通知的下发预示着第三方网络平台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将受到警告!

那么,除了以上提到的业务,还有哪些属于互联网保险中介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发布广告算是违法的吗?对此,我们先要明确一下什么是保险中介业务。

定义

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定义,保险中介指通过任何媒介招揽、协商、销售保险合同的行为。

从定义上不难看出,保险中介业务主要负责搭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桥梁,因此,保险中介业务包括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咨询、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风险管理、价值衡量、损失鉴定等。

哪些属于不能碰的领域

根据这个定义,鸭梨可以大胆的说:

第三方网络平台想要发布广告信息是可以的!比如在自己的网站上搞一个小框框,放上保险公司拍的短视频。但是这一信息的合规性、真实性由保险机构负责,相当于第三方网络平台充当了一个类似爱奇艺视频、微信朋友圈推广这样的媒介平台。

但是!如果第三方网络平台做保险排名、保险比较,或者是以问卷、游戏、分析的方式给投保者建议,那么这个第三方平台就有推销的嫌疑,会被认定为是保险销售,这就涉足了保险中介服务中的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只有人身保险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赠送人身保险,赠送保险的行为视为保险销售行为。也就是说!如果第三方网络平台,送了你一个新保险,那么它就被视作参与了保险销售行为。#p#分页标题#e#

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被迫转型

在鸭梨看来,这一现象的背后,是监管正在划定业务,防止乱象,一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不转型。

这一政策对专业技术性公司影响不大,但是对于业务主要在投保方案定制、报价比价、代办车船税、代办验车和违章等辅助功能和增值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型公司影响就比较大了,这类公司接下来有两条路可以走:

1. 如果要继续提供原来的业务服务,那么就要取得保险中介牌照。如今保险中介牌照还在不断涨价,一张全国性中介牌照已经在1000万以上,更加严格的是,2013年之后,保监会就发布要求,新设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这两条“红线”,基本划定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资质,意味着没有足够资金实力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将无缘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

2. 转型,从保险业务向科技行业转变,从“为客户提供保险销售服务”向“为保险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转变,这需要这些公司增强自己的技术实力,这是一个比较痛苦的过程,意味着整个公司的结构都可能要进行比较大的改动,但是对于资金实力不够强的互联网公司来说,这可能会成为唯一一条能够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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