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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退休养老金怎么上调?涨2.5%+定额增加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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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融360、卡宝宝、我爱卡、希财网 时间:2018-08-31


  理财9月12日讯 小编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40号)了解到内蒙古2016年退休养老金定额每月增加55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

2016内蒙古退休养老金怎么上调?涨2.5%+定额增加55元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及结合内蒙古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而进行。

  一、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挂钩调整

  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4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3.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月调整金额低于本人2015年月调整金额65%的,按照本人2015年调整金额的65%调整。

  二、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2.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三、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调整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内蒙古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公开电话:0471-694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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