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一个个体工商户的窗帘加工部用不用办税...

我要开一个个体工商户的窗帘加工部用不用办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赵香汝 来自: 移动端 2022-03-0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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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21:56最佳答案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凡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应向地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地税税务登记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完整并随带有关资料送税务登记窗口审核,在通知期限内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证件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应携带以下资料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一)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私营企业) 1、主管部门(仍须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批准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3、验资报告; 4、章程或合同(协议书); 5、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6、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 7、企业办税人员会计上岗证; 8、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代码证;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个人合伙制企业,还须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合伙协议书。 (二)纳入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 1、社会团体登记证; 2、技术监督局《统一代码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及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 4、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 (三)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副本; 2、业主身份证; 3、店面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 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责令其纠正,并按照实际情况征收税款。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2-03-07 22:05 齐智富 客户经理

    当然需要,虽然个体工商户有免税政策,但是税务登记证是必须办理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建议还是应该按时进行税务登记。税务专员会给你核定纳税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税种、税率等。个体工商户还能享受国家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的免税政策。
  • 2022-03-07 22:02 齐旭明 客户经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扩展资料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

  • 2022-03-07 21:59 车广伟 客户经理

    1、我负责任的告诉您,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合伙企业,自从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在分税制情况下,不仅要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而且还要到 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预期不办理,税务机关要给予行政处罚的。
    2、您如果不办理税务登记,到银行都不给开户。按照央行的有关规定,企业到银行开结算户,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企业代码证书,否则银行不给开户。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
  • 2022-03-07 21:53 赵飞虎 客户经理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依法纳税是国家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个体工商户不办理税务登记会有相应的处罚。

    1、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未在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以处以二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会影响公司的注销,公司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先缴清税款,取得完税证明才可以注销营业执照,没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时也要补办税务登记还要补缴税款,所以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是很必要的。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4、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开业税务登记流程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 2022-03-07 21:50 车庆云 客户经理

    个体户还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尽管个体工商户有免税政策,但是税务登记证是必须办理的。

    从事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扩展资料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手工发票除外】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 2022-03-07 21:47 符耀精 客户经理

    不可以,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所以办了营业执照后,就等于办了税务登记证。补充资料: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 2022-03-07 21:44 黄盛昌 客户经理

    有些个体户觉得自己是个体经营的商家,又不是公司,又没有专业的会计,所以不用去办理税务登记证也可以了。那么,个体户可以不办税务登记证吗?

    不可以。虽然个体工商户有免税政策,但是税务登记证是必须办理的。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十条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1)

    办理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2)

    另,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3)

    引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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