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当地贷款买房,工作不满一年,如何缴...

因我有不良记录不能贷款,所以想让我对象未婚贷,银行要求开具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单,可是我对象在当地工作才5个多月,保险等等的都还没有,虽说是事业单位,但是也不足一年,请各位兄弟帮个忙,我应该怎么样才能开具这个个人所得税一年的税单,谢谢
齐晓彤 来自: 网页 2022-02-2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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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2:24最佳答案

1、这是地方为了控购、限购出台的地方政策,不具备普遍性。
2、提供完税证明主要还是证明购房者的收入足够高,有还贷能力。
3、有些地方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证明购房者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
4、其实都是一种防范投机行为,防范信贷风险的地方措施。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2-02-23 12:27 黄盛权 客户经理

    去地税局找人,就说以前申报个个人所得税时少申报收入了,补上。不过地税局现在知道大多数人补缴个税是为了贷款用,因为很少没事主动去补税的。所以要意思一下,特别是快要十五了,你懂得。
  • 2022-02-23 12:21 樊振玲 客户经理

    买房子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不可能的。20万的房子可真便宜啊。别让他收回了。 买房子要交的只有契税印花税等。没有个人所得税。
  • 2022-02-23 12:18 龚小芹 客户经理

    需要,满一年税单是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时提供的,没有税单交易中心不给你过户,不能过户买房干啥?外地人一律需要提供满一年的税单或社保缴纳证明,跟你是否贷款购房无关,而且现在补税单是不行的,交易中心不承认。
  • 2022-02-23 12:18 窦连池 客户经理

    没交过可以在本地补交一年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就可以贷款了(贷款银行需提供的其它手续准备齐全)。如果你的大学在重庆,且户口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那么你就可以贷款了。
  • 2022-02-23 12:15 龚安静 客户经理

    无住所,但是居住满一年的外国侨民,属于居民纳税人 是正确的居住满1年,不超过5年的外国侨民在个人所得税需要上缴纳 境内所得(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 境外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如果是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给你的免个税。 补充资料:一、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含义居民纳税义务人(以下称居民纳税人)是指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按照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以下称非居民纳税人)是指。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按照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区分标准1.住所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这里的户籍是指拥有中国户口。
    这里的经济利益标准一般考虑主要经营活动地和主要财产所在地。
    只要其户籍、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在中国境内,该个人就被认为在中国有住所。
    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为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是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通常理解为一个纳税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后,所要回到的地方。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
    假定某王先生系中国公民,因单位需要,只身前往美国学习,为期三年。
    根据我国规定,出国之前,他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
    在此期间王先生仍是中国居民纳税人。
    虽然王先生没有了中国户籍,但由于其家庭和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仍在中国,可认定为习惯性居住于中国,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
    2.时间的界定在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判定上,一般的做法是规定一个停留时间,如果某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该国连续居住或者累计居住超过该停留时间,则该个人就被认定为该国的居民纳税人,按照该国居民的纳税标准纳税。
    各国规定的停留时间各不相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停留时间是1年,即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细则》第三条,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所谓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这里所说的一个纳税年度是指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期间。
    即如果一个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已超过365天,但从每一纳税年度看都没有居住满一年,则该个人不能被认定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
    假如史密斯先生1999年2月1日来中国工作,2000年4月16日因工作需要被调派回英国总部。
    虽然史密斯先生来中国的时间超过一年,但由于我国税法所指的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满一年,即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期间。
    因此,史密斯先生在1999纳税年度和2000纳税年度都没有居住满一年,不是中国居民纳税人。
    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义务1.居民纳税人的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应按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全额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其从中国境外获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的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只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支付的部分征税。
    其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超过上述规定的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获取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负担以及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中国境内企业或高层管理人员外,不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企业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其在任职期间取得的由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所得,不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取得的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同类收入,参照前述第(1)、(2)点。
  • 2022-02-23 12:12 樊成钢 客户经理

    你说的是不是在买房办贷款的时候要你在当地的参保证明或是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呀。
    社会保险能不能交你要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局问一下,各地政策目前还不统一。
    个人所得税,要去地税局申报,根据你由入情况来核审你所应纳税金额。
  • 2022-02-23 12:11 齐景宪 客户经理

    税法并没有规定在当地买房必须要提供一年以上的个税完税证明,这种规定是当地政府出台的地方政策,按照个税完税政策规定,个人交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单位代扣代缴或个人向户籍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年个人各项收入超过12万元),地方政策也就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来判断你是不是在当地工作或是不是当地户口,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投机性(投资性)购房者炒房(宏观控制),另一方面也算是个人的信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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