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取得探亲费能否免缴个人所得税
外籍员工取得探亲费能否免缴个人所得税
赵颖辉
来自:
网页
2022-02-18 15:54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2-02-18 16:12最佳答案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聘请外国专家任职关键岗位,其家属到国内探亲产生的费用,是否属于探亲费而免征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本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因此不包括外籍人员家属来华的探亲费。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2-02-18 16:09 米士刚 客户经理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就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中的第四条规定:
四、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希望帮助到你。 -
2022-02-18 16:06 黄真敏 客户经理
你好,外籍人员回国探亲费用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个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
2022-02-18 16:03 齐新海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次数和支付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因此,若单位支付给外籍人员的探亲费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不得免征。 -
2022-02-18 16:00 赵首永 客户经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因此,企业为外籍员工配偶报销的机票费用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应当合并报销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因此,企业为外籍员工配偶报销的机票费用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应当合并报销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
2022-02-18 16:00 辛培军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5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因此,外籍个人取得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实报实销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
2022-02-18 15:57 齐方洲 客户经理
外籍员工报探亲费可以免缴个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部分给予免税等规定。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
2022-02-18 15:57 辛培勇 客户经理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税法对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有哪些可以免税的项目规定?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2)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3)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4)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5)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6)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我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薪收入;(7)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8)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9)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10)外籍人员以非现金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差旅费、探亲费、洗衣费、搬迁费、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11)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及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中国人保资...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