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办了,我要求银行返还我的个人资料,...

信用卡不办了,我要求银行返还我的个人资料,但被拒绝,合理吗?
龙安隆 来自: 移动端 2022-02-0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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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2 10:03最佳答案

这是银行的 单方规定, 你既然申请信用卡,就是默认了人家的规定。
看起来不合理,其实是合理, 所有的银行都这样。
如同:应聘 , 如果没有成功, 人家是不返还资料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2-02-02 10:21 黄真敏 客户经理

    办理借记卡一般没有限制,只要年满10周岁即可;
    办理信用卡,限制较多,年龄18-60周岁,要求良好的信用记录等;多数未下卡的情况都是信用不良。
  • 2022-02-02 10:18 齐晓怡 客户经理

    某银行未经过我本人同意,私自用个人信息办了信用卡,但是信用卡开卡是需要本人办理的,在办理开卡时就标明已经同意了该信用卡,需要承担偿还信用卡的责任。因为持卡人主动激活卡片并使用,属于追认有效,所以在使用该卡后需要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



  • 2022-02-02 10:15 齐晓怡 客户经理

    不符合银行开卡的条件,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是不是本人,二是证件超期,三是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又没有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四是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 2022-02-02 10:12 赵风蕾 客户经理

    只要你申请办理信用卡 不管是那个银行 只要批下来 你的个人资料就会在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资料记录 你可以不开卡 只要你不开通激活卡就不会产生费用 但是银行会有你的资料!
  • 2022-02-02 10:09 齐晓彤 客户经理

    这属于银行的违法行为。属于冒用他人身份去办理信用卡。建议不去使用这张卡,并且要求银行注销。
    银行在为个人办理信用卡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
  • 2022-02-02 10:06 樊扬诗 客户经理

    你好我是银行客户经理,我从银行的角度帮你分析以下。之所以需要激活这个步骤就是为了让本人确认他同意办理这张信用卡,既然确认了的话那么如果欠款不还银行就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在银行看来,他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办了张信用卡只是为你办卡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至于是否开卡的意愿还是在你,如果你不开卡,这张卡对你的个人征信没有任何影响。全部手打欢迎采纳
  • 2022-02-02 10:00 黎皇兴 客户经理

    朋友,跟银行,无道理可讲。
    即使银行返还了您的个人资料,您的信息是在入银行的时候,就被共享出去了。相信我。我有朋友做信用卡的,同时做几家银行,一个人的资料到手后,他同时填写几家银行信息申报上去。而且,银行还会和地产中心联合起来共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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