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贷款财政补助5年。要怎样的...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贷款财政补助5年。要怎样的人才可以享受
齐旺梅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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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6 16:50最佳答案

广东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年限

一手楼:30年;二手楼:20年;

可以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贷款程序

四、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二)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

(三)收入证明、供楼账户;

(四)《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

(五)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五、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政策

1、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利率对比表(本表商业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2、节约利息的幅度(以基准利率计算):以贷款50万元,期限20年计算,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可以比商业贷款节约利息支出12.56万元。

六、还款方式:(一)等额本金法(二)等额本息法

七、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 中信银行

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华就路12号。 

咨询电话:12329\12345。 

网址:。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6 17:09 龚峰毅 客户经理

    1、利率不同:

    公积金贷款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是3.75% ,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期限是5年期(含)以下的,采用的就是这个利率;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4.25% ,公积金贷款期限是5年期以上,就按4.25% 计算月供。

    2、利息不同:

    5年以下较5年以上利息低。如果不是还款压力特别大的话,建议贷款5年以下。

    扩展资料:

    借款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6 17:06 米增强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 2021-12-26 17:03 米增强 客户经理

    若是有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并且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用来还贷。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如下:
    五年(含)以下 2.75 %
    五年以上 3.25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不同,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1-12-26 17:00 齐春影 客户经理

    能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需申请人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办理流程:
    购房者需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并根据提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申请人持或者辅助借款人的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簿(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去民政局开取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提交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两份,并交纳相关办理费用,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 2021-12-26 16:57 黄盛沛 客户经理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特点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四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五、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规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差异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制定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颁布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虽然都是为人们在购房中缺少资金而发放的贷款,但两者又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在于:
    一、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目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二、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三、贷款手续不同。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接受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较一般住房贷款的手续更为复杂。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四、贷款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五、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多了评估费。商业贷款不需要评估,但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目前必须进行评估,缴纳评估费。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多了律师费。商业贷款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律师收取4‰的律师费,公积金贷款则不需个人缴纳律师费。
    七、住房公积金的最新法规(文字)
    2007年5月18日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23号)的规定,自2007年5月19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当年缴存 上年结转
    调整前利率 0.72 1.98
    调整后利率 0.72 2.07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
    调整后
    委托贷款期限
    利率(%)
    委托贷款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4.32
    4.77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4.41
    4.86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07年5月19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7年5月1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7年5月1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8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二)2007年5月19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5号)规定,借款人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最低还款额不变;对于采用等额均还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三)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07年5月19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2007年7月20日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77号,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一、从2007年7月2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72%调整为0.81%,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07%调整为2.34%。
    二、从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41%调整为4.50%,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95%。
  • 2021-12-26 16:54 黄益民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其实不属于社会保障,但也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它允许我们申请优惠住房贷款,买房,租房等。《劳动法》明确规定,公司必须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前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在2021年的新《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公积金也被列为强制性缴纳的范围。
    什么条件下可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1、购房:这个其实就是当初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初衷,购房的时候用于贷款,同时商业贷款购房可以提取用于首付。
    2、如果已经有自住房屋的情况下,不管是建造、还是翻建、或者大修都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3、如果是租房,住房公积金也是可以使用的,只不过公租房、商品房使用的额度是不一样的。
    4、如果家庭遇到了特别大的变故,住房公积金可以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进行提取使用。
  • 2021-12-26 16:51 桑风月 客户经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收购储备项目中,被拆迁房屋职工原地或异地回迁安置,个人居住购房资金不足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经核准,委托在市的商业银行向职工发放并由中心进行贴息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贷款时也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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