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外来人员无生育金,有三险工伤...

2014年上海外来人员无生育金,有三险工伤,医疗,养老生产期间的费用可以报销吗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产假期间工资由公司支付吗?
齐景岳 来自: 网页 2021-12-2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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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20:59最佳答案

可以在上海报销的。生育津贴也可以领取。

要求:

1、老家的医院在当地必须是定点医院。

2、填写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表。

所需手续:社保卡、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发票原件、费用明细单、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1、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6条)

  • 2021-12-23 21:05 齐晓彦 客户经理

    生育妇女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医疗费补贴。有医疗保险,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另外,产假照常有,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单位应该按照《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支付相关待遇:
    第十四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内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六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 2021-12-23 21:02 齐明明 客户经理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产假期间在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权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把个人部分交给单位。但是,单位缴费部分,劳动者无需承担。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扩展资料:

    新增60天产假 常德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

    记者近日从常德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从2018年5月1日起,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对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标准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在原有98天的基础上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018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之前已经生育的参保对象,生育保险待遇发放仍执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相关待遇不进行追溯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加强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要求,加强风险预警,全面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将基金累计结存控制在6至9个月支付额度的合理水平。

    同时,各地要加强生育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疗权益,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实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直接结算。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20:56 黄益民 客户经理

    上海将于今年7月份综保制度(原综合保险)停止执行,原参加综保的外来人员 将参加包括 养老、医疗、工伤三个险种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简称“新三险”。注意:是原来参加综保的外来人员 由 综保 改变为 城保 的前三项。
    以前,上海市用人单位可以给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保,但是市政府规定,从今年7月起,全部改成交城保了。其中,城镇户籍的交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农村户籍的交前三险。
    综保全部由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而城保大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五险:单位37%,个人11%;三险:单位28.5%,个人9%)
    按目前的标准计算,今年7月份开始实行的新三险的月缴费总额为584.4元(正好为目前综合保险月缴费额292.2元的两倍),其中单位缴费28.5%计444.1元,外来人员个人缴费9%计140.3元。
    至于医疗是不是可以报销,住院肯定可以报销的,一般门诊看病、拿药可以用社保卡(医保卡)上的钱,只有办理大病(特殊病种)证明的,门诊看病、拿药才能根据规定比例报销。
    办理了生育保险的生育费可以报销,产假也可以按规定拿工资。没有办理生育保险的就不能享受生育费报销和产假工资。
  • 2021-12-23 20:53 齐显尼 客户经理

    并不是上海规定的,这是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第七十三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或者请查阅《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关于此问题的几个问题
    那如果是签了合同的正式员工呢?公司的行政说是可交可不交?公司只交了三险,没有公积金的。只有上海市民这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回答
    公司已经给您两个选择题了,交可以,不交也可以的。企业只负责三金,额外的一般都不给交,那是属于额外的福利,不归纳到《劳动法》对企业的强制性要求。上海市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额外要求,企业为上海市民交四金或者是五金;这时候不能谈平等不平等的问题了,只能说户口不一样而已。
    缴纳三险一金是公司签合同说的。并且还说是上海市规定的。但是现在变成了三险。没有那个一金了。这是我纳闷的地方。
    那能不能理解成,您与公司谈的时候,有涉及到公积金,而履行承诺的时候,公司只给您交三金。那您可以和公司交涉一下
  • 2021-12-23 20:50 齐景宪 客户经理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不应由个人全部承担。

    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费部分,二是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

    个人缴费部分,一般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2021-12-23 20:47 边占武 客户经理

    上海外地户口交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不含生育保险。
    不可以把工伤的换成生育。
    但是可以和单位协商,给你交五险,添加生育和失业险(生育险是单位缴费,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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