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做林权抵押登记有什么硬行规定手续

国家林业局做林权抵押登记有什么硬行规定手续
黄皖生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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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9:50最佳答案

林权抵押登记按照“一个确认、两个承诺”原则办理,即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权抵押贷款要做好林权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确认,在抵押贷款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发放抵押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抵押物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9:56 齐晓娟 客户经理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设定为5个基本步骤:一是农户向县级林权登记机关提出林权抵押登记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审核同意;二是评估机构根据林权登记机关审核意见,对农户拟抵押的山林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调查和评估,并出具有效的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三是农户持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在县级林权登记机关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林权他项权利证书》;四是农户持《林权他项权利证书》、《林权抵押登记申请备案表》及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在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五是贷款按期正常收回,信用社退还《林权他项权利证书》,贷款农户在林权登记机关解除抵押关系;对不能按期收回贷款,信用社与林权登记机关协商,采取林权流转等措施,变现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 2021-12-23 19:53 车庆云 客户经理

    林权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的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林权权利人提出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林权登记申请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

    扩展资料:

    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使用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报请予以林权登记并核发林权证的请示进行审查、核准,防止出现重复林权登记或林地与耕地、草地、使用水面等登记发证重叠情况,经审查、核准无误的,准予登记并及时核发林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9:47 樊成钢 客户经理

    林权抵押贷款政策
    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明确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进行贷款,实现了林业资源变资本的历史性突破。
    《意见》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协商林权抵押贷款期限,贷款用于林业生产的,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为降低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成本,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应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林权具有投资期限长、评估困难等特点,《意见》依据林业特点设计了相适应的方式。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可解决有效抵押的问题,使金融机构有能力承担更高的风险。
  • 2021-12-23 19:44 符翩翩 客户经理

    2013年7月5日,中国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另外,有的省还颁布了实行办法。
  • 2021-12-23 19:41 黄盛波 客户经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规范林权抵押贷款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森林资源财产权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林权证是确定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四权一体的唯一权利凭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 借款人除应具备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其中“三农”法人客户为一般级(含)以上;自然人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其中“三农”自然人客户为一般级(含)以上;
    (三)自然人年龄须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含);
    (四)持有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
    第三章 贷款用途、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贷款用途。林权抵押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林业及林业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也可用于其他合法的个人消费性需求。
    第七条贷款期限。林权抵押贷款应根据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状况、贷款用途和拟抵押林权评估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应采取分期还款方式,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同时抵押担保的期限应短于林权流转合同约定使用年限1年(含)以上;属于承包、租赁、出让的,抵押担保期限应短于剩余承包、租赁、出让年限1年(含)以上。
    第八条 贷款利率。林权抵押贷款利率由各分行按农业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在授权范围内执行。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九条 下列林权可作为抵押:
    (一)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十条 下列林权不得抵押:
    (一)生态公益林;
    (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三)未经依法办理森林资源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
    (四)属于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五)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
    (六)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已完成林改并取得林权证的除外);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抵押率。林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贷款期限,并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及所抵押林权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抵押林权评估价值的50%。
    第十二条以林权作为抵押时,其林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且抵押期间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幼龄林不能单独用于抵押。农业银行不单独接受林地使用权的抵押。
    在抵押权延续期间,未经农业银行同意,抵押人不得流转所抵押的林权;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农业银行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
    第十三条以集体经营的林权抵押的,须出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书面文件;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林权抵押的,须出具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的书面文件,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共有的林权抵押的,抵押人应出具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以国家无偿划拨的林权抵押的,必须先办理相关森林、林木出让手续。
    第十四条各一级分行可根据当地森林保险业务开办的实际情况办理保险。办理保险必须指定农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由农业银行保管保险单,保险期限(含续保期限)不短于贷款期限。
    第十五条 用于抵押的林权须经有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须经农业银行一级分行认可。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到林权所在地县级(含)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林权抵押登记证。
  • 2021-12-23 19:38 连书纳 客户经理

    一、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相关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四、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六、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

    七、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

    八、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

    一、申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借款人提交林权证原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未依法办理林权登记、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作为抵押财产,也不应接受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财产。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无法处置变现的林权作为抵押财产,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和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等防护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以及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等特种用途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决议,以及该林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林业专业合作社办理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理事会通过的决议书;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或决议书。

    四、以共有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书;以承包经营方式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

    以其他方式承包经营或流转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和发包方同意抵押意见书。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9:35 齐晓彤 客户经理

    你好,这里没有,林权抵押贷款的流程
    一、抵押贷款概念:
    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
    林权抵押贷款具体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和转让抵押林权,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二、林权抵押贷款的一般程序为:
    1、先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达成贷款意向,一般林业放贷金融机构为农行或信用社;
    2、然后找有林业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评估;
    3、拿到评估报告后,再将林权证、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去放贷银行办理抵押申请和贷款申请;
    4、银行受理后,签订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
    5、到当地县级林业系统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取得林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
    6、将林权证、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银行,银行放款。
    三、申请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应向林业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林权证》
    2、《林权抵押贷款协议书》
    3、《林权抵押合同》
    4、《借款合同》
    5、《森林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6、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按照《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有关抵押贷款程序规定。
    具体申办程序为:
    (1)抵押事项的申请与受理;
    (2)抵押物的审核、权属认定;
    (3)抵押物价值评估及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
    (4)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核发抵押登记证明书。
    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林权抵押贷款申请流程
    一、会员注册。贷款申请人在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注册成会员。
    二、填写林权登记表及林权抵押贷款申请书。(见表格)
    三、项目材料审查。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与项目所在地交易会员单位就项目进行沟通,直接在当地申请的项目由县级交易会员单位将材料推荐递交到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对贷款项目及递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企业或个人予以反馈;
    四、现场勘察。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资源调查专业技术人员或银行专业人员现场对抵押的林地进行勘察,主要了解林地权证、纠纷、资源、贷款人资信等情况,判断能否抵押、是否有抵押价值,是否启动资源调查和评估。勘察完毕后,应与银行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如不能抵押、无抵押价值,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反馈;
    五、资源调查和森林资产评估。资产评估部组织资源调查专业人员会同当地交易会员单位资源调查专业人员对抵押林地项目进行资源调查,形成资源调查报告;资产评估部组织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源调查报告进行价值评估,形成《森林资源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审委员会审核。风险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源调查和评估报告,评审与决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对不符合要求企业或个人予以反馈。
    七、落实承贷银行。根据项目的特点、银行放贷政策和客户需求,出具评估报告、推荐函或担保函,落实承贷银行;
    八、签订贷款合同。贷款申请人和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鄂西北林权市场进行备案;
    九、办理抵押手续。鄂西北林权市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林权证、抵押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向林地所在地抵押登记部门代理办理抵押登记;
    十、银行放款。贷款银行取得抵押登记的证明材料后,向贷款申请人放款;
    十一、贷后管理。鄂西北林权市场在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包括林权抵押贷款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应对贷款申请人及抵押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十二、贷款偿还。贷款申请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终止,解除抵押物的抵押手续,归还林地权属证明。
    注:申请林权抵押贷款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借款用途、还款计划);
    2、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3、林权证复印件;
    4、林权证所有者有效证件复印件;
    5、自然人客户、企业客户出具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同意抵押意见书》;
    6、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复印件及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章);
    8、公司简介(内容包括企业沿革、组织架构、主要股东说明、经营情况、生产工艺和产品介绍、企业获得的荣誉等);
    9、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主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公司可提供样本)及必要的个人信息(内容包括其主要经历、业绩)。
    10、贷款卡及贷款卡年检回执单复印件、基本结算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
    五、哪些资源资产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不可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有:
    (1)对已划为的生态公益林,包括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自然保护区和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2)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3)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4)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5)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六、哪些森林资源资产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
    可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有:(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使用权。
    林权登记(含变更、抵押登记) 办理程序
    1、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见表格);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林权核查登记表(林地权利人属集体要填写此表)
    林权权利人凭林木、林地权属证明向当地林业站申请,经公榜(时间10天)、现场审核、公示(时间1个月)后,无异议的登记造册,报市林业局审核。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四、五、六条
    办结时限:2个月
    勘测费按勘测面积分段累计征收。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3元,不足100公顷的,按100公顷计收;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包括1000公顷),3500公顷以下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2元;林权登记面积在3500公顷以上(包括3500公顷)7000公顷以下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1.5元;林权登记面积在7000公顷以上(包括7000公顷)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1元;林权登记面积在5万公顷以上的,勘测费按5万公顷计收。
    收费依据:计价格[2001]1998号,粤价[2002]129号
    2、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林权登记申请表》(见表格)
    《林权证》
    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2)市林业局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市林业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无权属争议;
    审批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4]89号)
    办结时限:3个月
    3、应持以下文件资料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见表格);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
    (3)抵押合同;
    (4)林权证;
    (5)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的相关资料,包括:林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等;
    (6)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7)抵押登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抵押合同期满或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同意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双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持抵押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协议、《林权证》及原《登记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审批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4]89号)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县、镇、村委会各一份存档,由林权权利人按宗地填写申请。
    2、单位(个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3、通讯地址: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的联系地址。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填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如村长、村委会主任、镇长;是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5、身份证码:是单位的填写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是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6、登记类型、登记权利内容:在所申请的项目中打“√”,非申请的项目要打“/”。
    7、座落:填写申请的宗地所在具体行政位置。如××省××县××镇××村。
    8、小地名:地形图上标有地名的应以地形图上的为准,地形图上没有的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地名。
    9、株数:对于难以用面积准确表明的,要填写株数。如零星树木、四旁树木和农田林网等。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成片的森林、林木能够用面积准确表明的,株数一栏可以不填写。
    10、主要权利依据及附图:根据林权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能证明其林权权利的主要材料名称:如解放初期的土地证、20世纪80年代发给的旧林权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山林纠纷的裁决书、山林纠纷双方调解协议书等。
    11、林权共有者权利说明: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林权权利人,但又不构成股份公司或单位时,由共有林权权利人举荐代表一人填在[单位(个人)]栏中。在此栏中说明其他林权权利人姓名及主要权利。
    12、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意见:单位或个人申请集体林地使用权时由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如村长、村委会主任、镇长)填写:同意办证或不同意办证(并说明理由)。
    13、林业主管部门意见:由县级林业局填写。
    14、发证机关意见:由县级人民政府填写。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合作模式
    主要依托鄂西北林业市场来开展。我中心开展抵押林权的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资产评估,出具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和推荐函或担保函;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风险控制和审核流程,审核提供的相关材料,发放贷款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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