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取得的劳动竞赛奖金应缴...

员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取得的劳动竞赛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粱俊芳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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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0最佳答案

偶然所得要缴税。
《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项,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规定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7 齐景宪 客户经理

    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职工的权益,这与计提的福利费是一样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8:35 齐旭明 客户经理

    这是两码事.
    教育经费是按当月计提工资总额的2%提取的,是属于公司的.
    交纳个人所得税是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部分,由公司代缴.
  • 2021-12-23 18:32 符腾丹 客户经理

    个人因公司活动取得的现金奖励属于偶然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分析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项,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4、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5、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6、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扩展资料:

    1、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2、税费计算: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资料来源:

  • 2021-12-23 18:26 米增建 客户经理

    问:我是工会会计,在工作中我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每年按国家相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比例,计拨劳动竞赛款,给工会用于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用。近期税务部门查账时说提出的劳动竞赛奖,应缴纳所得税。我曾经看过资料说,按规定计提的工会款项,可不交所得税。企业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的劳动竞赛费用,是否必须缴纳所得税?该项费用经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发放给职工后,职工个人是否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业企业财务制度》([92]财工574号)第四十九条“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以及《工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应依法计提工会经费,该等经费应主要用于工会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为职工提供的种类服务,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建立职工之家,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费用。因此,你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由工会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之用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当然,在提取的比例上可能存在问题)。 对该等提取的工会经费,可否在税前列支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2000-09-01)“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2005-1-21)第一条“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均计算在内”之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的条件,除了企业应建立工会组织之外,在向工会组织拨交工会经费时,必须取得由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否则,即使企业依法计提了工会经费,该等提取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当期的期间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你公司提取的前述工会经费,可否在税前扣除,应依照前述规定作出判断。 66
  • 2021-12-23 18:20 龙小语 客户经理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均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你单位职工劳动竞赛奖金不属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免税的所得,应当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8:13 管火金 客户经理

    是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为了奖励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而报销的部分学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发放时,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8:01 齐敦益 客户经理

    搜一下:员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取得的劳动竞赛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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