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中有一项住房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予...

发的住房补贴不是扣得住房公积金
齐映山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7:46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8:20最佳答案

需要,那部分所得应该属于劳动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7 符耀精 客户经理

    住房补贴是工资的范畴,应缴纳所得税.凡是以现金名义发给职工的货币,是要算工资总额的,算工资总额就要计所得,超过计税工资是要纳税的.
    最好还是以发票形式报销这些费用较好.
  • 2021-12-23 18:35 辛国爱 客户经理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你公司实际上没有缴纳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应视同现金发放形式,应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8:32 赵风萍 客户经理

    据财税字[1997]144号对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自己租房,公司给予现金的住房补贴应计入工资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公司提供住房,或者公司租房给员工且费用由公司直接支付,那么租金不计入员工工资,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中,公司直接支付的租房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福利费。
  • 2021-12-23 18:30 齐晓娴 客户经理

    年休假工资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该月总计工资总额扣除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超过3500元的,应当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2021-12-23 18:26 辛国江 客户经理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8:13 黄盛润 客户经理

    1、需要缴纳,按个人所得税条例,只有个人负担的社保和税前的1600元可以扣除,其他补贴等,无论是什么名义,都不能税前扣除,一定要缴纳税金的。
    2、搬家费,如果以补贴名义给员工,是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员工可以凭搬家费用的发票来报销,就不需要缴纳税金了。
  • 2021-12-23 18:01 齐文涛 客户经理

    1、从7月1日起就要并入工资交个税了!我们深圳是这样的,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以下简称财税〔2006〕10号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0〕176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深公积金〔2010〕28号)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自2011年4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标准调整如下:
    一、税款所属期2011年6月(含)前,对个人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继续允许扣除“由单位按月工薪总额13%计算发放,且数额不超过3028元的住房补贴”。单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与此相应,上述个人税前已扣除住房补贴,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后,对其单位和个人补缴相应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补扣。
    二、税款所属期2011年6月(含)前,对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当月,为平衡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既可选择扣除“由单位按月工薪总额13%计算发放,且数额不超过3028元的住房补贴”,也可选择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月工资12%的幅度内,数额分别不超过1514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204.67元×3倍×12%),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但两种方法只能选择一种。超过规定上述比例和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次月起:取得由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不再予以扣除;对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和标准,根据财税〔2006〕10号文第二条规定执行,即: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12614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204.67元×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自税款所属期2011年7月(含)起,对个人取得由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一律不得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新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10〕432号)自2011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2、有可能各个地方会不一样,你可能直接咨询当地的地税可能会更好或者直接咨询123662

相关百科精选

  • 东吴人寿保...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瑞泰人寿”)成立于2004年1月,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合资寿险公司,投资方为英国耆卫集团旗下的瑞典斯堪的亚公共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国电集团旗下的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