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税款所属期中...
黎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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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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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6最佳答案
个人所得税中税款所属期填写方法:7月工资收入,在8月申报,税款所属期应该是7月。
所得期、所属期等概念的区别:
1、“所得期间”:指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也就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应税收入的时间。
2、“所属时间(起)”、“所属时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又称为“收入所属期”。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
3、“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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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7 符翠红 客户经理
扣缴个人所得税零申报与正常申报一样,没有区别,所谓零申报是说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零(不需要交税)。金税三期需要企业要填写全员全额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工资,达不到纳税标准的不用纳税。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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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5 连丽萍 客户经理
个人所得的免征额是3500元,超过了这个数才用缴的,只要单位员工的工资没有超过免征额的,就都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只要员工发工资,就要依法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信息及工资情况要如实填写。
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数-3500)×3%-0=个人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数个人所得税。
【填表说明】:
1. 汇缴申报:当为汇缴申报时,直接选中;
2. 所得项目:下拉选择,当为汇缴申报时,默认为“工资薪金所得”
3. 所得项目子目:下拉选择;
4. 所属期起:系统自动显示,可修改;
5. 所属期止:系统自动显示,可修改;
6. 国籍地区:下拉选择;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7. 汇总人数:纳税人填写;
8. 应纳税所得额(汇总):纳税人填写。
9. 税率:计税后显示,系统自动计算, 不可修改。
10. 速算扣除数(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1. 应纳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2. 已申报应纳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3. 批准减免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4. 可抵缴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5. 应扣补(退)税额:计税后显示;
16. 实缴金额总计:计税后显示。拓展资料:开通网络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需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以完成纳税申报,然后再通过网报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补录明细”补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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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2 齐斯琴 客户经理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三、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所得项目:按照税法规定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4、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5、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以外的其他外币的,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中的现钞买入价折算。
6、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7、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9、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 10、扣缴非本单位职工的税款,须在备注栏反映。 11、表间关系: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3)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12、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
2021-12-23 18:30 管爱娟 客户经理
新公司个人所得税零申报,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工资发放明细表无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都需要按要求填写详细信息,另外不需要去税务局送报表直接在网上申报。
扩展资料
新公司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基本填表原则
1、首先填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必填项)。
2、填写普通纳税人基本信息表,所有在本单位支付工资薪金及其他所得项目的,无论是否雇员、无论是否扣税,都需要填写到普通纳税人基础信息表中。其中每行的‘是否修改’选择项在第一次导入时,选择‘是’,下一次选择‘否’。
3、将普通纳税人基本信息表中的内容导入到收入及纳税明细表。
4、根据实际情况在收入及纳税明细表填写各个代开代缴纳税人的本期扣缴申报信息。
5、填写以前属期多缴税款本期抵扣表,该表中只有‘本期抵扣税额’、‘减免税额’会加总到代扣代缴税额汇总表中去。
6、填写完毕后点击各表的审核按钮、系统将自动对填写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未通过系统会给与提示,请按照提示修改,直到审核通过。
7、填写完毕后点击各表的全部计算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额并作相关的审核,审核未通过系统会给与提示,请按照提示修改,直到审核通过。
8、审核通过并全部计算后点击生成上报文件,系统将在当前目录下生成扩展名为 .ZIP的上报文件
注意事项
1、该Excel模版需要采用“宏”命令,因此在使用模版的时候必须启用“宏”,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次打开此模板时,请将菜单栏的“工具”->“宏”->“安全性”打开,将安全性设置为“中”。然后关闭此模板后再重新打开,出现一个提示框,请点击“启用宏”,否则模版将不启动自动计算功能和按钮的设置功能。
2、不要修改生成的ZIP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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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0 黄盛波 客户经理
国税总局有这个表的填表说明,内容如下: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三、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的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4、所得时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时间。
5、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以外的其它外币的,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中的现钞买入价折算。
6、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7、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税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9、已扣税额:L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
10、扣缴本单位职工的税款,须在备注栏反映。
11、表间关系: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3)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12、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八、本表为A4横式。 -
2021-12-23 18:13 赵馥洁 客户经理
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的以下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对下列个人,扣缴义务人还应加报有关信息:�
(一)非雇员(不含股东、投资者):工作单位名称等;�
(二)股东、投资者: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等;�
(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含雇员和非雇员):外文姓名、国籍或地区、出生地(中、外文)、居留许可号码(或台胞证号码、回乡证号码)、劳动就业证号码、职业、境内职务、境外职务、入境时间、任职期限、预计在华时间、预计离境时间、境内任职单位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境内任职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境外派遣单位名称(中、外文)、境外派遣单位地址(中、外文)、支付地(包括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等。
储蓄机构向储户支付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证券兑付机构向企业债券持有人兑付的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和上市公司向股民支付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报送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支付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税款等。�
各地应根据这些基础信息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个人基础信息登记表》,并要求扣缴义务人填报。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在进行初次扣缴申报时,应报送第五条所述个人的基础信息。个人及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扣缴申报时,将变更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应按每个人逐栏逐项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附件1)、《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附件2)。�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情况。《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写支付了应税所得,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个人情况。�
已实行扣缴申报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解缴代扣税款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但同时报送有困难的,应最迟在扣缴税款的次月底前报送。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备查簿,正确反映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
第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申报资料。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没有按每一个人逐栏逐项填写的,或者填写不准确的,应要求扣缴义务人重新填报。
第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扣缴申报。
第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需要延期申报的,应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扣缴义务人应在开具代扣税款凭证的次月扣缴申报时,将开具代扣税款凭证的底联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对每个扣缴义务人建立档案,其内容包括:�
(一)扣缴义务人编码、扣缴义务人名称、登记证照类型、税务登记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行业、经济类型、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日期、主管税务机关;�
(二)全年的职工人数、纳税人数及汇总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项目归类汇总)、免税收入、应纳税额(按所得项目归类汇总)、减免税额、已扣税额、应补(退)税额、滞纳金、罚款等。
第十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以个人身份证照号码或个人纳税编码为标识,归集个人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逐人建立个人收入与纳税档案。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经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根据所掌握的涉税信息,定期对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况进行交叉稽核、分析评估。
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等有关情况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依法为扣缴义务人和个人的情况保密。对未为扣缴义务人和个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2021-12-23 18:01 赵顺铃 客户经理
扣缴义务人不管什么情况都必须进行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代扣代缴单位明细申报,如本单位个人没有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的,可以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进行“零”申报。同时,必须进行代扣代缴单位明细申报,其填报内容为汇总数据,另外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的所得情况进行申报,其缴款书号码栏目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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