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商丘,来洛阳上学办理了农转非,现在洛...
齐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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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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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13最佳答案
洛阳户口迁移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洛阳市区、县(市)区内户口迁移,凭相关证件当场办理。
跨县(市)的户口迁移,只需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进行申请,由公安机关内部审批通过后,通知群众到场办理,群众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由于内部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
扩展资料
《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中规定:
第四条 主要措施
1、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条件。本人在城镇实际居住、就学、就业的,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迁移落户。在当地暂时没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将户口迁移至亲友家中、租赁房屋处或社区公共户口。
2、全面剥离依附在户口上的城乡差别公共政策,取消强行捆绑户口的各种政策和利益。建立以实际居住地和社区集体户相结合的户籍登记制度,全面放开小产权房、农村安置房、搬迁房的落户限制;全面设立社区集体户,无稳定住房人员在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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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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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6 齐春春 客户经理
俗话说买房落户,买房后如何迁户口一直是外地购房者的一块心病,那么买房后迁户口流程是什么呢?简而言之买房落户,就是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自己现在购买的房子上。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买房后迁户口流程到底需要哪些手续。
买房后迁户口流程
首先,买房后迁户口流程需要在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同意证明,证明你的户口有地接收。
接下来,就拿着迁入同意证明,户口本,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出具的资料都没问题,他们就会出具一份迁出同意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迁出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这刻起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如果不在有效期内落户的话就成黑户了哦。
买房后迁户口的办理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1. 必须已在此商品房居住了;
2. 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 户藉证明(应该到原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4. 出具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的都需要复印件);
5. 出具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必须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的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 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 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
办理买房落户(购房入户)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买房后迁户口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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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3 符育明 客户经理
城镇居民在市区买房子进行户口迁移:带齐证件资料办理准迁证 、户口迁移证和入户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证件资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经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迁证,并持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一、需要准备的证件资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或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入户申请表》的填写。
二、准迁证办理: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三、原籍下户: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四、上户: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扩展资料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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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0 连丽红 客户经理
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6]52号,以下简称《意见》),市公安局出台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有: 一是租房入户,二是买二手房落户。前者,仅针对户籍在本市的农民。而对于外地人买二手房落户,面积限制为90平方米以上。此外,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放开我市农民到城镇入户的政策
放开我市农民向城镇入户政策,只要户籍在我市的农民,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租房入户对租房者的具体要求
此次租房可以入户,仅针对户籍在本市的农民,而且租用的是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时间1年以上的方可在租房地入户。
购房入户
购房90平方以上;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就可以入我市户口。
市外人员购房入户的政策
第一,原购房入户中心城区只能是商品房,调整后二手房也能入户;第二,原购房迁入的,购房面积或金额其中一项符合条件可迁入,调整后的政策只有面积限制,统一为90平方以上,无金额限制,而且需同时提供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证明。
投资入户政策的调整
一是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市外人员入户的政策调整
此次政策调整,增加了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要符合此项入户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暂住必须满3年;二是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三是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我市的城镇居民能否能将户口迁到农村地区
这次市委、市政府《意见》中已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和市外人员向我市农村迁移。除婚迁投靠外,我市的城镇人口、已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及市外人员,不得向我市农村地区迁移。
户籍政策调整的具体实施时间
这次户籍政策调整实施时间自市委、市政府《意见》发布之日即2006年10月20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涉及到的情况,按原有规定执行。
附原有购房政策:
购房入户细则
凡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买房,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办理五城区及高新区户口:
一、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按揭,不含二手房),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一名成都市户口(购房者本人、配偶或已成年子女其中一人的户口)。购买两套以及两套以上住房的,购房金额或面积可以合并计算。
二、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以及其他非住宅用房(含按揭房),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的成都市户口。非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单位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非住宅用房,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的,可以申请指定办理一名成都市区户口。
购房入户之必要证件
1、由房屋产权人(单位)提出入户申请(写明入户原因,入户人员姓名)(原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最近6个月的缴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住房证明(购买非住宅用房的入户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
6、城镇人口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亲属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入住证明(物管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原件);
9、住房地址不明的,由派出所出具《街门牌详址证明》。 -
2021-12-23 18:30 符腾丹 客户经理
一、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二、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4、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扩展资料:
落户手续
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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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4 樊成钢 客户经理
高校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要把户口迁回老家,从“非农业户口”再变成“农业户口”,首先要经过当地村委会同意接收才行。不仅是大学生,就是普通人也是,户口想要迁回农村要经过当地的村委会同意才行。
村干部、县政府已经同意你迁回自己的家,那么你还需要准备一下的东西:
1、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3、户口簿、身份证。
扩展资料:
“非转农”的条件:
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
6、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7、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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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1 黄盛权 客户经理
派出所办理户口指南 户口市内移居 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注意:迁入人需办身份证的应交身份照片二张,需办身份证快证的应交照片四张。 因农转农、非转农市区迁移的:须持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准移证),迁移证号,入户地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二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跨所户口迁出:须持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跨所迁出立户的:须先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派出所所内户口移居:须持双方户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证照片一张(16岁以上移出人员均须交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所内移居手续;立户的须持迁出地户口簿和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办理户口所内移居手续(16岁以上迁移人员须交身份证照片一张)。 所内移居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户口市外迁入入户: 购房、投靠亲属、调动、投资纳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分配人员,农转农投亲,非转农投亲市外迁入入户:须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收缴原身份证(也可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同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市外迁入人身份证丢失的办理身份证补领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招生入户:因招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须持招生手续,学生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大头黑白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分配入户:派出所户籍室只办理毕业生分配入户,入户时凭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毕业生分配《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本市生源毕业不参与分配回郑入户:须持原迁出地派出所户口迁出证明,学校不分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迁移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须是该毕业生直系亲属家中)。 农业户口考入大中专院校要求就地农转非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原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农业户口学生毕业分配要求农转非的:须持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需迁往市区的,就地农转非后移出。 (农业户口就地农转非的,每月月底应将数字和手续报分局审核) 出国人员回国入户:应持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二张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退伍战士入户:须持退伍办户口入户介绍信,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原注销户口派出所证明,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退伍战士异地安置入户:须持退伍办户口入户介绍信,入户地户口簿(需是直系亲属)或住房证明,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证明中需证明姓名、性别、住址、年龄、民族、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办理情况,何时入伍注销户口等情况),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身份证快证需四张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转业干部安置入户:须持市退伍办户口介绍信,区武装部预备役军官登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依据本人档案注明入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自谋职业的由退伍军人安置办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身份证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刑满、解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须持释放、解教、假释、保外就医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原注销户口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四张,由入户地责任区民警签字后,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内婴儿入户:须持《生育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的)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内婴儿随父入户的:须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未随母入户的户籍证明,《生育证》(外地《生育证》须到入户地“区计生委”审核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地《出生医学证明》须到区妇幼保健院审核盖章),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入户时收缴《生育证》原件和有关证明。 计划外、非婚生婴儿入户:凭市局、分局的审批手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入户地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弃婴入户:凭市局的审批入户手续,《收养证》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的)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往市外的: 1、 本市居民要求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往省外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由学校集体户口迁往市外的:凭省、市大分办、教委、劳动部门的就业(派遣)报到证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4、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参与分配由学校迁回原籍的:凭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出具的不参加毕业分配证明(留存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户口注销: 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登记后妥善保管,待退伍入户时发还本人。 逮捕、劳教户口注销:凭本人户口簿和逮捕、劳教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出国人员户口注销:居民出国出境超过一年的,应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登记后妥善保管,待回国入户时发还本人。 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其亲属须持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下列证明材料到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所在地办理死亡注销手续: 1、 居民在医疗单位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 居民在家中正常死亡的,持居(村)委会或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 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 注意:居民死亡注销户口的同时应缴销其居民身份证,登记造册,剪去身份证印章部位一角作废。 立户、分户 1、 立户:因移居、分房等需申请立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到派出所编排门牌后,办理立户手续。 2、 分户: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集体户立户 1、 集体户立户的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地址(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五年以上租赁房屋合同的),企业单位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社会团体要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到派出所提出立户申请,办理立户手续。 居民身份变更所需材料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变更民族 公民要求变更民族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变更: 公民要求变更性别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省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 4、 派出所户籍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入错需更正的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16岁以下人员需监护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不需身份证) 3、 性别入错的原始证明材料; 4、 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 派出所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办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指南 一、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的郑州市居民,需申领身份证的,须带本人户口簿和二张大头身份证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二、补领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在身份证丢失3个月后仍未找回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补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三、换发身份证:市外迁入、变更居民身份证项目、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身份证损坏、残缺需换领新证的,须持本人持旧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四、办理快证:有特殊原因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申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四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打印《制作居民身份证“快证”通知书》后,将正联交申办人到分局户办大厅审核盖章后到市公安局身份证制证所制证。 五、办理临时身份证:因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到证件,需用身份证的,须在办理正式身份证以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头照片四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临时身份证申领表》后到分局户办大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
2021-12-23 17:57 黄益汉 客户经理
省内的办的农专非户口一般在毕业后两年内自动打回原籍,不用管它的!我也是在河南省内上的学,上学的时候就是这样 毕业后在老家补办身份证当时还能查到自己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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