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贸易的信用证,能否有人能够通俗易懂...

关于进口贸易的信用证,能否有人能够通俗易懂的给我解释一下?谢谢大家
米国连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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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2最佳答案

所谓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或工具。

具体说,信用证是由开证申请人(合同的买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本地的银行申请,以合同的卖方为受益人的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的书面文件。受益人(合同的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包括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安排装运货物,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如果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开证行将兑现对受益人的承诺——或即期付款,或于信用证规定迟期付款期限到期时对受益人付款。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4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国际贸易的一种付款方式。特点是银行信用,即如合同的卖方按照买方在信用证的要求提交了全套正确的单据给买方开户行,即可得到货款。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 2021-12-23 18:30 连亚玉 客户经理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是:

    1、开证行负第一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

    3、信用证业务只是处理单据,而与货物无关。

    4、信用证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

    扩展资料

    信用证的分类:

    1、跟单信用证: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3、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4、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
    多。

    5、保兑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

    6、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
    的信用证。

    7、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
    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8、红条款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
    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
    信用证”。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8:26 黄益汉 客户经理

    国际贸易信用证的作用是:通过引入银行信誉,解决买卖双方的交货和付款的疑虑,使得卖方交货不担心收不到货款,买方不担心付款后拿不到货物这样一对儿矛盾,从而促进成交,也就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 2021-12-23 18:20 黄盛波 客户经理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扩展资料

    运作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8:13 齐晓怡 客户经理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其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UCP5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UCP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UCP5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UCP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只要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并支付的责任。
    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 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②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 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 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末注明是否可撤销, 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
    ①保兑信用证。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②不保兑信用证。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远期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e L/C Payable at Sight)条款。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①可转让信用证。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不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末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 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 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末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7)对开信用证。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8)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原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应高于对背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对背信用证的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的规定。
    (9)预支信用证。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 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10)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 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 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人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 2021-12-23 18:01 齐景宪 客户经理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凭信用证单据做抵押向银行融资的方式,称作押汇。
  • 2021-12-23 17:54 齐景国 客户经理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它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进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将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

    信用证以其是否跟随单据,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大类。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信用证,我们一般分析跟单信用证。

    扩展资料:

    信用证虽然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但它并无统一的格式。不过其主要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信用证自身的说明:信用证的种类、性质、编号、金额、开证日期、有效期及到期地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使用本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等。

    2、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期限以及出票条款等。

    3、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标志、单价等。

    4、对运输的要求:装运期限、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运费应否预付,可否分批装运和中途转运等。

    5、对单据的要求:单据的种类、名称、内容和份数等。

    6、特殊条款:根据进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做出不同的规定。

    7、开证行对受益人和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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