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超过12部分是否需交...
黄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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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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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3最佳答案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缴纳个税,包含单位超限额的部分。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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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0 齐晓峰 客户经理
扣税方法如下: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就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将由8%—10%调高至12%。至于这12%的比例是缴纳的上限还是底限,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未进行解读。
据了解,对“三险一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将是国家长期执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加上“三险一金”的优惠,我国个税每月费用扣除额度其实已经不止1600元,达到2000元以上。刘桓表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意味着每月工资的个税扣除额度实际上又调高了。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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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9 龚峻梅 客户经理
按有关规定,缴存基数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的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具体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加点工资等)。单位、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过20%。如有单位超过工资总额的20%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将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补贴等未被纳入工资总额的部分计入缴存基数则为超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其通知中称,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部分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其中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的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则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的缴存比例。这样,要使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达标”,就必须算对缴存基数及各自的缴存比例。 -
2021-12-23 18:20 龚家贱 客户经理
企业改个人缴纳的公积金超过上限,超过上限的部分,单位和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需要缴纳个税。一般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允许超过上限的。如果超过上线,那么同时又是征税范围,那是要缴税的。 -
2021-12-23 18:13 黄益汉 客户经理
近日,稽查人员到某企业检查,发现该企业缴存住公积金的办法是:基数按照当地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比例为个人10%,单位15%.检查人员指出,单位补的部分在个人所得税前最高只能扣除12%,另外3%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其做法是有依据的,即《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冀建法[2007]432号)。该文件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但是,建设部门发布的文件只能是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不能以此来计算扣缴税款。对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应依据《》([2006]10号)的规定。按照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即个人扣除部分不能超过12%,单位补缴的部分也不能超过12%,而且两者不能合并按24%计算。
财税[2006]10号文件还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计算住房公积金可以不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作为基数,而是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结合上述规定,该企业直接以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基数没有问题,但是单位按照15%的比例补缴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高出的3%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单位职工黄某1月应发工资7800元,扣个人住房公积金668.07元,基本养老保险费544.64元,失业保险费78元,扣缴个人所得税551.39元;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1002.11元;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6723元。则黄某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为26723÷12×3×12%=801.69(元),单位实际扣个人住房公积金668.07元,未超过扣除标准可全额扣除;单位补缴1002.11元,超过了扣除标准1002.11-801.69=200.42(元),应与工资、薪金合并扣缴个人所得税款。 -
2021-12-23 17:56 齐晓娴 客户经理
不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7:50 米塞林 客户经理
问题描述:
问: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是否计入工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答复: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那部分,只要不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和基数,则不需要并入工资收入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21-12-23 17:41 连丽芳 客户经理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和单位按比例缴纳公积金!但是个人部分超出比例的,是超过免征额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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