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齐晓威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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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3最佳答案

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 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注销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书面申请(抵押人出具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抵押权解除合同或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书面申请(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

3、抵押权解除合同或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0 辛在柱 客户经理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有两种获得方式,转让和划拨。划拨是国家免费给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也可以转让抵押给他人,但是需要遵循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 2021-12-23 18:12 黄益斌 客户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 2021-12-23 17:55 管火金 客户经理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
    (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 2021-12-23 17:49 齐新海 客户经理

    划拨土地主要指的是分配或者补偿所得的土地。划拨土地归土地拥有者,土地拥有者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分配给土地使用者。但是土地拥有者想要抵押或者转让是否可行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办理划拨土地抵押权登记时,土地抵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区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
    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与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都采取了这种做法。
    另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没有否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可用于抵押,而是要求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其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必须先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款项,抵押权人才能就剩下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质上,两种做法都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也符合使用权主体不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换价值的法理。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是在设定抵押权之时就转变土地使用权形式,还是在实现抵押权时补正瑕疵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法律位阶和现行的司法实务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事后补缴出让金更符合当前的做法。
    二、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
    (《XX市国有土地登记工作程序》)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
    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6、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含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7、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用地抵押的文件(复印件);
    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10、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2、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划拨土地可以进行抵押,但是在办理登记时候要仔细阅读上述资料,提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金融许可证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证明材料,进行抵押登记办理。
  • 2021-12-23 17:40 黄生龙 客户经理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债务人(抵押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转移土地的占有,而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变价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

    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5.保险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然后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只需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办理他项权利证书。

    7.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

    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

    8.董事会的决议。抵押人若是三资企业,在抵押之前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9.应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了证实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整个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权人应聘请律师就抵押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是不动产抵押,标的重大,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抵押双方应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11.处置抵押物时,应申请房地产管理机构予以协助。

    抵押人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或者抵押人在协议有效期间解散或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抵押协议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抵押权人应当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12.抵押权的终结。 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的,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 2021-12-23 17:24 车少静 客户经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物权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或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2021-12-23 17:09 齐晓彦 客户经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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