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大侠请问昆山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啊?需要哪...

各路大侠请问昆山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啊?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辛培刚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32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7:27最佳答案

先上正规
住房公积金
网站查询,最方便114要电话.打电话直接问问。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1 黄皓炜 客户经理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②部分或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二)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②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①买卖契约(房改售房审批材料);②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

    (四)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①拆迁协议;②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凭证。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尚未竣工的,提供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已经竣工的,提供建造(翻建)后的《不动产权证》。

    第十四条  职工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通过还贷委托提取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苏州市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提供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指定还款银行卡,与公积金中心、借款银行签订《委提协议》。

    通过柜面提取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明细。

    第十五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各类住房贷款的,其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及户口本。本条所指直系亲属,仅指购建住房职工、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含配偶)。

    扩展资料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外各类住房贷款本息及尚未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提供本实施细则第十三、十五条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及指定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  职工因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本息、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需签订《委提协议》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贷款银行为公积金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的,职工提供本实施细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指定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委提协议》。

    (二)贷款银行为非公积金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的,职工提供本实施细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先到该银行指定网点签订《委提协议》,再到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录入系统。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应由职工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代为提取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并持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全部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委托书、代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还贷委托提取签约、变更、解除不得代办。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8:18 龚孝雄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
  • 2021-12-23 18:09 赵顺财 客户经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2021-12-23 18:04 符翩翩 客户经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4)以上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方有所改变,不过都是差不多的流程。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53 龙山红 客户经理

    需要单位的离职证明,暂住证,身份证,到前进路乐金电子附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 2021-12-23 17:38 赵驰北 客户经理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 2021-12-23 16:59 齐景娥 客户经理

    服务网点根据授权具体办理以下业务:
    1、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住房公积金卡的查询打印;
    2、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卡的密码设置和修改;
    3、“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理、审核及付款。
    三、办理“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资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外地户口簿或昆山市暂住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至上述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办理。
    四、办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资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离(退)休证至上述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办理。
    五、住房公积金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目前已不再办理“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六、从2011年8月1日起,“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公积金在缴存银行办理。(即公积金缴存在哪家银行,职工就在哪家银行办理提取业务。
    七、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相关百科精选

  • 鑫安汽车保...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获准在首都北京设立的第一家获得独资营运牌照的非内地人寿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