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请问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连伯才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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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3最佳答案

视情况而定,非本市户口可以。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条件:

1、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

扩展资料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12 齐晓天 客户经理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限制
    1、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
    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
    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4、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
    积金帐户。
  • 2021-12-23 18:05 齐显影 客户经理

    其实也没必要提取.因为你如果到别的公司的话.应该能转过去的.十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月 日 储蓄类型: 储蓄卡 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 开户银行: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储蓄帐号 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
    因个人储蓄帐户帐号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通知相应的归集部门。归集部门首先检查个人储蓄帐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立即在业务系统内修改个人信息,如录入信息正确,应及时与交存单位经办人联系修改个人储蓄帐号。
    修改个人储蓄帐号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归集部门填写“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做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_ :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变更,须持支取人本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到归集部门办理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集部门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复核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将支取款项划入个人储蓄帐户。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变更前的
    储蓄帐号 变更后的
    储蓄帐号 经办人 复核人
  • 2021-12-23 17:59 龚子飞 客户经理

    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员工是外来务工员工,那么是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如果是本市户口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无法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如果满足提取条件之后即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2021-12-23 17:53 符胜忠 客户经理

    网上的传言不对。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合同提取,属于销户提取,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所有余额,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总会和。
  • 2021-12-23 17:20 齐晓威 客户经理

    是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 2021-12-23 17:06 赖鹏博 客户经理

    员工在非户籍地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可以申请注销提取的。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2021-12-23 16:36 齐景宪 客户经理

    答: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并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需提供外地户口簿或原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与在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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