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给企业集资取得利息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赵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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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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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0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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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12 赖鹏举 客户经理
供参考: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纳税人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不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同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支付给个人的利息支出还要按20%扣缴个人所得税。 2、当然,还要根据借款用途的性质来分别列支,如:生产经营的可列费用,税前扣除,用于固定资产建设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则记入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等。 3、另外,企业可采取降低利率提高职工待遇的方式,对属于限制性费用实行“间接转换”,达到节税的目的。 4、如果集资是经过批准的,您可以制作“支付清单”,并领用签字。至于其他税,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
2021-12-23 18:04 车巧怡 客户经理
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并实行分段计算征免。而个人取得的集资分红收入,如在水泥厂取得的集资利息、在农村信用社持《股金证》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等,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税率为20%,不享受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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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9 车广义 客户经理
是的,按取得利息的20%交纳,由企业财务代扣代缴。 -
2021-12-23 17:53 黄真敏 客户经理
企业支付职工集资利息涉及税种为: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
具体标准如下:
1、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条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取得借款利息收入,符合营业税应税项目,在缴纳营业税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七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取得利息收入的个人应按规定20%税率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
2021-12-23 17:32 齐景岳 客户经理
问:支付职工集资款的利息都要缴纳哪些税? 答:企业支付职工集资利息涉及税种为: 1、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条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取得借款利息收入,符合营业税应税项目,在缴纳营业税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因此,取得利息收入的个人应按规定20%税率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
2021-12-23 17:06 龙川凤 客户经理
一、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的有关规定:
国税函[2009]777号将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
1、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且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向不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人员支付的借款利息支出,如果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签订了借款合同,则支付的利息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
二、企业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未明确支付的利息是否需凭发票在税前扣除:
1)777号文规定向自然人支付的借款利息允许扣除,但是并未明确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2)建议企业尽量采取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办法来规避自身的税务风险。
2、支付利息需要按照规定代扣税款:
(1)个人所得税
若企业向自然人支付利息时未取得发票,则在支付自然人利息时需要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按照利息所得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利息所得,仅限于国务院令第502号文规定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对个人向企业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免税范围之列,因此利息支付方应按照20%代扣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
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也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是支付利息方不是营业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不存在法定扣缴义务,但实际执行中不排除税务机关要求企业代扣营业税的可能性。
《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从目前政策导向来看,倾向于认为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只要满足真实、有效原则,签订了借款合同,其集资未用于违法行为,那么其支付的利息在不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部分内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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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9 樊振生 客户经理
问题:职工集资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要缴纳,纳税比例是5%还是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文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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