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购车必须要在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吗?

本人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辆伊兰特轿车,销售商告知必须到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请问各位网友销售商的做法合适吗??
赖鹏华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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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2最佳答案

一般来说必须在指定的地方上牌;必须购买指定的保险如 三者 盗抢 。各大保险公司的保险都行。
没购买保险是要支付违约金的!!!第一年你不买保险不会贷款给你,第二年不购买的话要支付违约金,(指贷款期之内)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12 符胜忠 客户经理

    贷款买车必须买车险消费者有权选择保险公司,至于是否必须在店内买保险,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在贷款买车时签订的合同里没有写明在指定担保公司续保,就可以不在4S店里买商业险。
    但目前的情况是,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已成为车贷行业的潜规则,在贷款的年限内,借款人不得转投其他保险公司,否则属于违约。如果违约的话,就不能退还借款人交的保证金。
  • 2021-12-23 18:04 齐方洲 客户经理

    4S店都会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所以贷款买车的时候都会指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一般都是首年指定第二年就可以自由选择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您购车的时候,您是否有缴纳续保保证金,如果有缴纳的话,您在次年仍然需要购买该公司的保险,否则保证金不退。一般情况下续保都只是前两年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 2021-12-23 17:59 齐星星 客户经理

    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4s店贷款,一种是自己全款买下来之后再去银行办理贷款,第一种是要在4s店办理保险的,第二种就不需要在4s店办理保险。
  • 2021-12-23 17:32 连丽萍 客户经理

    贷款买车不是必须在担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险。
    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确立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法律措施。它不仅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律原则,而且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充分尊重主体的自由和权利的新的法治原则。合同法的自愿原则不能为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原则所代替。
    我国合同法确认合同自愿原则的主要表现在于:一方面,《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另一方面,在尽量限制合同法的强制性规范的同时,努力扩大了任意性规范,当事人的约定优先于法律的规定。此外,《合同法》对合同自愿原则的确认还表现在:
    第一,在合同的订立方面,《合同法》极大地减少甚至消除了有关合同法规和规章对当事人的订约自由所施加的限制,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订约伙伴。
    第二,在合同成立的认定方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订约自由,尽量减少了政府不必要的干预。
    第三,在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志自由。
    第四,在合同的方式方面,《合同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五,在当事人合同解除方面,允许当事人在订约时约定合同解除权。
    第六,在违约责任方面,《合同法》充分尊重非违约方在对方违约时所享有的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
    我国合同法所确定的合同自愿是一种相对的而非绝对的自由,它应受到必要的限制。
  • 2021-12-23 17:20 黄盛林 客户经理

    是4S店与银行有协议,你要在他那里买车,就必须在哪家银行贷款。
  • 2021-12-23 17:06 黄益溢 客户经理

    没有规定的,但如果银行指定保险公司你也没有办法。
    据了解,并没有规定说贷款买车需要在制定的某一家保险公司买保险,同时,除了交强险以外,其他保险也应该是自由购买的。不过,在签订汽车贷款协议的时候,消费者需要引起注意。
    在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或者是贷款合同的时候,往往在贷款合同或者是汽车买卖合同中会暗藏一些猫腻。有一些附加条款会在你不经意之间加到您的贷款合同或者购车合同里,譬如“到某指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提示:如果你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发现该项条款,那么你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到该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及所需购买的保险品种。而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发现了该条款,并且要求工作人员删改后,则可以到任意一家你所中意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 2021-12-23 16:48 连丽英 客户经理

    贷款买车无须在担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险,如果按揭买车被强制要求指定保险则属于“霸王条款”。工商人员已经提醒过了,消费者对车行的强制捆绑、搭售行为有权拒绝。

    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车行以“保险押金”名目收取费用,强制消费者的车辆保险由当事人代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对搭售行为也做了相应规定:第九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七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他条件;不得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的陈述和欺骗性的演示、劝说等消费诱导活动。”

    扩展资料:

    贷款买车被强制保险案例:

    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车行贷款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在该店购买了车辆全险。准备签协议提车时,4S店工作人员却表示,为了防止他在还款期限内不购买全险,需要交2000元的续保押金才行,这部分押金在贷款还清后就会全额退回。提车心切,李先生就交了这笔钱。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险要到期了,车行要求李先生购买整车险。因为已经提前还清贷款,李先生觉得自己没有必要买整车险,表示只想买其中几个险种,遭到4S店拒绝。他于是投诉到安溪县工商局。

    安溪县工商局及台商投资区工商局接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车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是贷款买车,就须到车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而且要求购买整车险,否则银行不予贷款;但如果消费者全额付款,则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

    对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购车时确实是办理了贷款,也按照车行的要求购买了第一年的车险并缴纳第二年的续保押金2000元,现在自己已提前还清了购车贷款,车行没理由强制自己购买整车险。

    12315工作人员支持了李先生的诉求,并指出该车行搭售车险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车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购买车险。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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