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有什么手续,是不是跟租房提取住房...
黄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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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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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8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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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17 齐春敏 客户经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租房行为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
(2)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3)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望采纳! -
2021-12-23 18:04 符育明 客户经理
要提取干部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账户内的余额,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调离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离休、退休的;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也类似的提取条件和流程。
扩展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证明及交付购房款票据或房地产权证。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须提供贷款合同、银行供楼存折,若提前还贷,还须提供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审批通知书等有关材料。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须提供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鉴证的租赁合同、上期租金完税发票及承租人收入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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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2 齐明星 客户经理
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本人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最好先电话问清楚需提前准备所需资料。 -
2021-12-23 17:37 黄盛波 客户经理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手续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货币补贴,引导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二)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到派驻运营财务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
2021-12-23 17:26 梅金荣 客户经理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xx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以后凭《xx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xx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每个市都有不同情况,所以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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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58 赵风英 客户经理
小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刚开始工作,没有经济实力买房,因而只能自己租房住。小刘的工资不高,除掉房租和自己必要的生活开支外,已经所剩无几。请问,在此情况下,小刘可以用既得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吗?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小刘的房租只要占到了当地规定的自己收入的一定比例,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小刘的条件只要符合第(六)项的规定,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去支付房租。但是这里面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达到什么比例可以提取。目前各地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规定的条件不尽一致,所以能否申请到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还要参照地方的具体的规定。二是提取数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只是规定:“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这一规定,有两种不同的理解,是支付全部的房租还是支付超过部分的房租。
本案中,小刘的房租只要占到了当地规定的自己收入的一定比例,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人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本人的身份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注销其账户。 -
2021-12-23 16:42 龚子鸣 客户经理
不能。你说的住房补贴是不是指住房公积金?如果是住房公积金的话,只有当本人需要购买房子的时候,拿到购买房屋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提交才可以申请提取。不会因为你要租房,就是让你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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