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买的社保和农村征地一次性买的社保可以合...
黄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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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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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7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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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8 黄益汉 客户经理
买的社保可以失地,保险合并吗 ?我认为不可以 ,这样不可以,这样,不是乱套了吗 -
2021-12-23 17:52 边博洋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农保和社保能合并帐户吗:农保也是属于社保的一种,就是说农保并入职工养老,因为职工养老待遇更高。
一、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2021-12-23 17:32 齐晓影 客户经理
可以啊,你不管怎么样?只要是交的社保都可以合并的。 -
2021-12-23 17:19 齐新洲 客户经理
政府征地换地社保和单位缴纳社保是不可以合并的。现在不能合并因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保,合并不了。只有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可以转换合并土地换的社保。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其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协议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
对有执业资格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建议授予其执业资格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机构和专户管理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情形的。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查处:将应征和已征的社会保险基金,采取隐藏、非法放置等手段,未按规定征缴、入账的。
违规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以外的账户的;侵吞社会保险基金的;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互相挤占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挤占社会保险基金的。
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的。违反国家规定的投资运营政策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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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8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可以,以甘肃省为例。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部分失地农民按本办法分档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已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
扩展资料: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在领取待遇前或之后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实际缴费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
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凭有效证件,一次性领取。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或余额并入统筹基金或调剂金。
第十四条 征地时,由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国家、省、市(州)、县(市、区)项目的隶属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国土资源和农牧部门负责对征地涉及的参保人数、个人缴费标准、征地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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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5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单位要交
原则上被征地养老只能在当地使用
以后社保转移,只能呼和浩特转四川,不能四川转呼和浩特。
如果年轻,建议跟征地工作组问清楚,个人倾向不交征地,自己工作,单位正常交社保。
被征地养老,待遇比企业养老低一些
一般是这样,仅供参考 -
2021-12-23 16:31 赵风英 客户经理
不能合并!此处题主提到的社保,按社保养老保险来理解;如果社保指的是农村医保,那更不存在合并的说法,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保险种类。两个保险都由社会保障局管理,农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在领取时农村失地保险也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并且这两项保险不能同时参保,国家不会为一个人补贴两次。
农村失地保险,官方说法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农民失去土地后,多会出现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而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百度百科)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大多数情况下,居民会选择一次性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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