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向法院抵押与保全财产同...

p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向法院抵押与保全财产同等金额的低押金吗?brp
黄皖疆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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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7最佳答案

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抵押财物只是担保的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47 黄盛毅 客户经理

    需要,如果您申请财产保全的话,但法律只是规定法院可以这样做,换言之法院也可以不这样做,不是强制性必须如此,但您法院没人的话肯定是要提供相应担保的,这是为了防止起诉人滥用诉讼权利对被告造成损害时的保障。
  • 2021-12-23 17:40 黄益溢 客户经理

    如果对方有很多债权人或者可能转移财产最好还是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 2021-12-23 17:22 齐晓平 客户经理

    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抵押财物只是担保的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扩展资料: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诉讼前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

    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7:03 赵风莉 客户经理

    需要。如果债务人有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情况。
  • 2021-12-23 16:48 赵风蕾 客户经理

    可以!
    如果债务人会有财产转移的可能性,
    希望你尽快申请财产保全,然后起诉
    当然,你要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的话,你也需要给付法院一定金额的责任担保,用以保证你的财产保全申请是付责任并有法律效力的。
  • 2021-12-23 16:16 齐新玉 客户经理

    一、普通的债权人债权和通过法院判决生效的债权在权力实现上有以下区别:

    • 合法性

    1、未经过法院审理确认的普通债权的合法性有待确认;

    2、经法院生效判决的债权是合法债权。

    • 债权实现途径

    1、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经法院生效判决的债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清偿顺序

    1、普通的债权人债权不具备申请执行的条件,完全没有优先的效力。

    2、先取得生效判决的债权和后取得生效判决的债权之间,在法院执行阶段也没有清偿的先后顺序直说,而是以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来确定的,执行措施主要是指查封(对不动产或动产)、扣押(对动产)、冻结(对资金)等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3、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仅仅相当于扩大了债务人的范围,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4、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二、如何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

    • 担保

    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其实人的担保就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了相关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其实质是使债的责任财产扩展到了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上。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保证人、连带债务人、保证的债务承担均属此类。

    2、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保证之外的其他担保都是物的担保,它们都是以债务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折价,从中优先受偿。其方式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广义的物的担保,还包括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是在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因交付而转移,而是随着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而转移,从而使买受人积极支付价款,保障出卖人获得全部价款的制度。

    3、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否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 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1、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

    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予以公证,赋予该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不经诉讼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包括:(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三、总结

    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纠纷随处可见,虽然很多纠纷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明确,但是却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

    所以,债权人在权利设定时应尽量通过担保、保全、公正等制度来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

  • 2021-12-23 16:16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对方要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正式起诉以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是合法的。
    冻结以后,申请人必须在冻结后的30天之内起诉。逾期不起诉,法院就会解除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就有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能确认债务人抵押给别人的财产,债权人可以要求查封执行。
    如果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且是合法的,法院查封拍卖后,抵押权人可以优先获得偿还。
    如果是没有办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是无效的,法院查封拍卖就没有任何问题的。不知道您所说的物品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还要进一步区分说明。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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