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社保,但又没申请破产,怎么处理好
赵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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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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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2最佳答案
您好,公司如果恶意拖欠员工的社保,那么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的,实际上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而且都是从你个人工资当中正常扣除个人所应当承担的一个缴费,那么这种情况就更不应该发生了。
因为本身社保断交以后,很多这个保险是不能够进行补交的,比如说医疗保险就不能够进行补缴,当然如果在这个社保断交期间,你发生看病就医的情况,因为你没有交这个医疗保险,所以说产生的医疗费用都需要你自费来进行支付,当然这个买单不应当由你个人买单,应当由你企业单位来买的,因为是以企业单位的原因造成这个医疗保险没有正常的缴纳。
所以说这里面不单单是一个补交社保的问题,还有一系列的因素,只要是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都应当通过一个自己的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大队来接受处理。因为劳动监察大队就是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足额的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所以说劳动监察大队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我想都会得到一个妥善和满意的答复。
对于单位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这个问题,如果只是单一这一个问题,你只能去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社保部门接到投诉之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单位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可以对单位作出处罚,或者要求单位给员工缴纳保险,但是如果仅就这个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对社保的问题是不处理的。
但是,如果您以用人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为由而提出离职的话,这种情况下,属于单位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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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40 龚小花 客户经理
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公司事务处理的公示期,你应当在破产清算事务处理期间,及时向破产清算小组提出你的社保关系转移或相关补偿问题,至于社保关系,提醒你一句:社保帐户一旦建立,直到你退休之前是不会作废的,可以中断,可以续交。注意:公司破产清算当中,优先处理的是破产清算的费用,拖欠的国家税赋,然后是职工工资和设备费用,但是如果你们不主动提出,让破产清算小组主动作为,有点困难 -
2021-12-23 17:39 齐敦禹 客户经理
这事还真不好处理,难度较大。
建议与现单位协商,将应缴的社保费用保留,等你原单位处理完了,再一并补缴吧。 -
2021-12-23 17:27 连东英 客户经理
法律明确规定
破产清算,职工工资、社保费用优先,然后才是其他债务的
如果真是破产清算,等着补交 -
2021-12-23 17:21 齐晓彦 客户经理
对于说,单位长期拖欠职工社保,首先你要去单位找领导进行沟通,并且解决如果单位领导不管你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
2021-12-23 16:48 黄益溢 客户经理
1、单位拖欠离职员工工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而且社保需要在员工离职后15天内办理好转移手续。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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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6 辛培兵 客户经理
你问社保局吧,只有你把自己的费用缴清,一般是可以转出来的。申请劳动仲裁没用,对于要破产的单位,都是这样处理的,毕竟清算还需要时间 -
2021-12-23 16:15 齐晓峰 客户经理
公司应该要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保、发工资等等,但是有些人却发现公司不给自己缴纳社保、也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在面对这种状况的时候很多员工就觉得权益受到影响。那么,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呢?公司拖欠工资和社保可直接投诉至县区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拖欠的性质可实施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在职期间单位欠缴社保和工资怎么维权。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实践中因劳动关系、工作年限等发生争议,影响社保关系建立、费用缴纳的,应当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说法:
《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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