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落实发展

如何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落实发展
黄益溢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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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1最佳答案

我国金融改革尽管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难以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要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推进金融改革,从根本上破除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金融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形成有利于金融稳健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
一是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改革。继续完善已上市银行的公司治理,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边界,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真正建成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推进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转变。强化内部控制,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大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探索商业银行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改革。加大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力度。大力加强基层分支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和上市准备工作,着力推进“三农”事业部制建设。继续深化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不断推进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形成一批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化银行。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近年来,虽然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发展,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为此,要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提高农村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显著改善“三农”金融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三是大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改革。通过改革增加小企业金融服务供给。进一步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不同形式的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或小企业服务中心。增加网点数量,扩大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强信贷机制创新,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落实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息等扶持政策,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确保全年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的增量高于上年。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四是继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妥推进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完善业务规则,逐步有序扩大试点范围。抓紧做好股指期货推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推出股指期货。推动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体上市,消除改制上市遗留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稳步推进创业板建设、新股发行制度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改革步伐,有序推出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证券期货新品种,不断提高市场运行的活力和效率。大力推进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积极发展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促使我国债券市场逐步向健康、成熟、完善和开放的方向迈进。
五是继续深化保险业改革,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巩固发展保险公司改制上市成果,推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在香港上市、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稳步推进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试点,鼓励保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完善营销模式,维护营销队伍稳定,提高营销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各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创新“三农”保险经营组织形式,推动农村相互保险和村镇保险试点。逐步扩大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的试点区域。推动养老保险业务创新。引导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发展和业务转型。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责任保险的覆盖范围。建立并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促进内控制度建设,以内控监管为抓手,堵塞保险公司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培育市场,完善行业自主发展的内生机制;通过公司改革,理顺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完善制度,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简化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允许企业出口收汇存放境外,进一步便利企业灵活运用外汇资金。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继续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为重点,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中资企业外债试点,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完善全面的外汇债权债务制度。
七是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机构间的协调合作,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与管控能力。加强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探索逆周期监管,不断完善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机制。强化资本监管和流动性风险监管。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积极推动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的讨论制订。加强对国际金融形势的跟踪和评估,预防跨境金融风险传染。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防范各种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稳健和安全。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08 龙层花 客户经理

    但由于长久以来形成、一时难以完全化解的内外部矛盾,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为使农村信用社在改革大潮中,把握机遇,顺势崛起,本人对农村信用社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经营发展,进行了调研。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 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抓住机遇,借助银监局、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及政府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不断转变经营理念、调整经营思路、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防范,经营终于走出了低谷,呈现出良性发展的势头,存贷款规模不断加大,股本金大幅增加,不良贷款明显下降,经济效益显著增长。同时,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制度也不断趋于完善;风险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原来那种忽视经济核算、忽视利润指标的粗放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已初步得到扭转,可以说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已出现了转机。 二、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农村信用社经营出现转机,决不意味着其未来的发展道路就是平坦的。当前尚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在困扰着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矛盾主要是: (一)资产质量差,不良贷款比率仍偏高。从目前情况看,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仍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最大“瓶颈”。改革以来,在政府推动下,农村信用社对不良贷款进行了大力清收,几经努力,存量不良贷款能收的都已收回或活化,未收回的,都是非常难啃的硬骨头。其原因:一是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中,农民、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居多,这些贷户本身都是弱势群体,一旦贷款形成不良,重新盘活的机率就很小,特别是企业转制过程中形成的不良贷款,收回难度相当大。二是农村信用社目前信贷人员较少,清收队伍力量薄弱。三是农村信用社奖罚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道德风险未能得到全面控制,致使不良贷款出现前清后增现象。不良贷款的大量存在,使农村信用社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受阻,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 (二)历史包袱沉重,风险等级较高。虽然经营形势式有所好转,账面实现了盈余,但农村信用社历年亏损挂账数额和拨备缺口巨大,短时期内难以化解。虽然农村信用社加大化险升级工作力度,制定了发展规划,但经营效益的提高恰恰与消化历史包袱、补足拨备两者矛盾并存,在短时间内不可能真正实现降级升位的同时经营效益大幅增长。 (三)资金来源受限,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一方面,由于农村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加上部分地区存在所有制歧视,农村信用社所吸收的资金主要是农村群众的零星存款,各项存款中定期存款占60%以上,资金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诸多网点分散、弱小,增资扩股渠道单一、狭窄,资本金严重不足,又因目前分红回报较低,不能满足入股社员的收益愿望,大大影响了股本金的稳定性,且投资股比例低,抗风险能力较弱。 同时,由于县域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由于收缩放款,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只得把大量闲置资金上存,再加上邮政储蓄的吸存就形成了县域经济资金大量外流的局面。由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得不严重依赖于人行支农再贷款和拆借资金的支持,大大增加了信用社的经营成本。 (四)业务种类单一,收入能力较弱。受经营方式的局限,农村信用社目前经营收入主要依靠贷款利息收入,中间业务发展缓慢。目前,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仅有代付教师工资、代付粮食直补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而代付业务基本上没上中间收入,代理保险又因为农村险种少又不切合农民实际,而发展不顺畅。同时,因银行卡业务推行较晚,与各大专业银行相比处于竞争弱势,中间业务收入极度缺乏。因此,发展中间业务,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是面临的一大难题和挑战。从贷款营销来看,农村信用社机构设置点多、面广、线长,业务规模小,而且贷款营销以小额贷款为主,分散到千家万户,经营管理费用大,其库存现金占压,运销费用开支、资金结算及各项营运成本等均高于其他金融机构,难以形成规模经营效益。 (五)规模小,创新能力差,服务水平落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通常只覆盖一个乡镇。过小的辖区、偏低的员工素质决定了各信用社乃至信用联社的创新能力很差,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在防范金融风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操作规程、引入现代管理技术,乃至加强相互协调和合作等方面,信用社都严重依赖外部力量。 三、借助改革机遇创新经营发展 农村信用社面对多年积淀所形成的硬负债、软资产、高风险、低效益的现状,同时面临着强手如林的金融竞争,要求得生存并实现发展,只有鼎力革新,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发展为动力、以创新为手段,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同业竞争中抢占市场,筹资金、防风险、争效益。 (一) 明确重点,夯实基础抓创新,全力拓宽收入来源。 从目前状况看,农村信用社作为以农村为主要发展阵地的金融机构,面对发展水平较其他商业银行仍较低,而且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消费意识和信用意识仍较薄弱的现实,业务经营必须要明确重点,在做好主打产品的基础上,谋求业务创新,增加收入来源。一方面,要力足现实,突出贷款业务。从目前发展水平来看,农村信用社要提高经营水平和能力,关键仍是在于贷款营销的有效性和贷款质量的提高,所以,农村信用社必须把经营重点放在贷款业务上,并突出“三农”贷款投放,做大做强“支农”产品。对“三农”内涵应适当扩大,可在传统的“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基础上扩展至涉农企业、涉农经济组织和为农业、农村经济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服务区域可扩展至县域的城乡结合部。以此全面扩大贷款营销面,提高贷款质量,增加有效收入来源,最终实现阶段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业务品种,特别是对中间业务,要结合实际,进行开发和尝试,逐步增加新的收入来源,增强竞争实力。 (二)内外结合,大力清收不良贷款,妥善处理“包袱”。 改革以来,虽然在不良贷款清收上探索出很多盘活措施,但不良贷款占比仍较大,仍是信用社经营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一方面,信用社对这一历史包袱,需要客观对待,既要解决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历史包袱,又要防止把因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不善而形成的新风险归结为历史包袱。要划清界限、确定责任人,在继续加大对责任人贷款追究力度的基础上,创新措施进行清收活化。另一方面,对历史以来形成的不良贷款,单靠信用社的力量还不能够在短期内真正予以活化,要使信用社轻装上阵,还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给予信用社更大的政策支持。国家应尽快制订减免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的政策,对政策性历史包袱应由政府负责并承担,可采取“一次性补偿”办法,解决历史包袱。 (三)强化管理,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成功后,已建立了新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变了核算方式,但转换经营机制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统一法人后,不仅仅是核算方式的改变,其中也包括利益分配机制、经营考核机制、网点管理机制、资金营运机制等各个方面。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适应统一法人体制要求,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大力推行客户经理制和全员营销制;从集约化经营入手,改进网点管理机制和效益核算机制;从提高资金运用率入手,加强资金营运机制;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入手,健全用人机制和经营考核机制。通过强化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经营发展。 (四)借助改革,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创建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农村信用社的困境必竟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得了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给了信用社的经营发展带来了巨大动力和新的希望,但要想保证改革成果,保证信用社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还需要中央银行加大对信用社的支持力度,把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的“弱势群体”倾注扶持之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适当支持:一是再贷款支持。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同业竞争中势单力薄,对外部救助的依赖性较强,这种比较劣势容易导致支付危机,中央银行需要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根据农村信用社需要及时给予再贷款支持。二是实行优惠利率,适当提高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利率;三是在现金和开户上,结合实际取消一些限制性规定;四是在税收政策上,税务部门要根据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户和农业的特点,继续降低营业税率,对资不抵债信用社应免交营业税,对有历年挂亏的信用社免交所得税,待其经营好转后再恢复征税。对信用社依法收贷中以资抵贷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免交交易环节的各种税赋,对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当年适当减免营业税。五是进一步净化农村信用环境。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贷款担保机构,加大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欠贷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氛围,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 2021-12-23 18:03 连伟杰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规定,农村可以兴办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农业银行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展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市(县)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 2021-12-23 17:51 黄睿君 客户经理

    1 金融资金更向经营主体倾斜。
    农业产业化、农民职业化、农村社区化已成为趋势,对于农业农村的发展,谁是中坚力量?无疑就是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靠这些新型主体的带动作用,去把农户组织起来,发展规模农业。2017年,国家将会对这一主体功能更加明确分工,也会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农村金融会从农业、农村、农民的变化出发,围绕建立现代化农业来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以全面支持经营主体发展。
    2 贷款门槛全面降低,担保体系完善,贷款更容易。
    2016年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代表的“三块地”改革试点今年将进入全面落实阶段,包括前不久刚刚提出的“三权分置”,都是解放土地、释放活力的重大举措。一旦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被赋予资产属性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很多农业创富者的资金短缺问题。
    3 金融资金优先支农惠农。
  • 2021-12-23 17:36 车广义 客户经理

    新农村建设中如何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梁继先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本文首先分析农村金融的需求和供给现状及存在问题,然后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合理化建议。[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金融 农村金融 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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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3《商场现代化》2007年10月(下旬刊)总第519期
    同时,逐渐远离了农村中小客户。尽管目前农业银行在大多数地区还设有县级机构,但由于贷款权的上收,很多分支机构都是“只存不贷”,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这样不仅没有为农村经济提供支持,反而加大了农村资金的供需矛盾。作为已经进行商业化改革的农业银行,自身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性质使得其无论如何改革,都必须考虑赢利目标的实现,不可能再承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职能,因此农业银行日益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3)农村信用社经营实力有限,难以独立担当支持“三农”的重任。由于农发行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位,农业银行等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出于商业化经营的目标纷纷退出,客观上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近年来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诸如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都较前些年有很大改善,但是长期困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风险等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经营实力还相当有限。随着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法人从乡一级向县一级提升,农村资金外流的现象很可能愈演愈烈。并且对于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来说,支持新农村建设要能够为其带来赢利,而如果是以亏损为代价的,必然缺乏内在动力。加上农村信用社目前的垄类单调,无法满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金融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广大农民的金融福利水平很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2.非正规金融没有得到规范化管理
    民间信贷是农村融通资金的传统方式,长期以来由于正规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和农产的需求,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行为得到快速发展的空间,但是由于没有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管约束,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长期处于游离状态,造成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缺乏规范,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最近多项调查显示,除了部分私人间借贷外,农户和中小企业从非正规金融获得服务的成本一般都很高,相当一部分的农户和中小企业因支付不起过高的利息而被排除在非正规金融市场之外。
    三、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建议
    1.丰富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
    主要应当解决好农发行的功能定位问题,不能仅限于粮棉油收购,应将其业务范围适当扩大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字号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和转化项目等领域,扩大支农范围。同时应发挥好国家开发银行的作用,加大对农村道路、饮水、电力、燃气以及农田水利等大中型基础设施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投入和国家政策性金融投入的持续增加,拉动城市商业性资金对农村的投入。
    2.鼓励商业银行重回农村市场,引导城市资金回流农村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有了根本性好转,农村信用社持有的央行票据开始兑付,农村信用社资金紧张的问题有望得到根本性缓解。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引导商业银行重新进入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增加对农村互助组织、农村小企业的信贷供给。当然,引导商业银行重回农村市场,目前应主要引导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进入农村,暂时不宜允许其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这样,通过商业银行在农村开拓信贷市场,既可以达到城市资金回流农村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避免农村资金外流。
    3.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间金融。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问题,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必须坚持农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制度特征,并通过相应的制度约束,保证其功能实现。这些制度特征和约束至少应当包括:(1)是立足于农村社区的金融组织;(2)这个组织的功能是聚集农村、农民和农户的资金,并通过金融手段在“三农”发展中进行配置;(3)这个组织应当使农民贷款尽可能地方便,并有内在动力自觉并不可选择地在“三农”中寻求资金出路;(4)这是个能够自动进化的、开放的和动态的制度安排,随着各地“三农”需求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组织结构和功能方向;(5)这个组织体系应当具备自我风险控制能力,并受相应必须的监管约束。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力争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基本解决农户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难的问题。
    4.合理引导民间资金
    (1)加快民间借贷立法,使民间借贷行为有法可依,规范发展;(2)加强民间借贷行为的引导,尽可能抵消民间借贷的消极影响。要送金融知识下乡,积极宣传信贷政策,使广大群众熟悉借贷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规避风险;(3)银行机构与民间借贷“联姻”。通过开办委托贷款、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为民间资金开辟更为广阔的投资渠道,让民间资金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
    5.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掌握农户的资金需求状况,简化贷款手续,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努力满足农民生产、生活资金需要,要进一步发挥金融部门信息广的优势,为农民增收出谋划策,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当好农民的金融顾问,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重量。
    6.建立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基本的金融风险。
    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是保障农产存款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开放民营银行的前提条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是保护小储户,防止挤兑现象;二是为处置出现严重问题、破产或濒于破产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从我国当前情况看,建立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在于以此加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对濒临破产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为了降低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护公众信心。突出监管功能和加强对包括出现严重问题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将是我国农村存款保险机构的运作特点。
    参考文献:
    [1]董晓林 洪慧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
    [2]董晓林: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经济问题,2006年第12期
    [3]刘振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济南金融,2006年第4期
    [4]韩 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的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在第二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的发言,2006年
    [5]解洪文: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入点”.金融时报,2007
  • 2021-12-23 17:25 黄相杰 客户经理

    当前经济社会存在着的现状是财富分配不均,社会分配不公平现象很明显。许多政府官员通过利用国家资源来占有财富的腐败现象增多,公权力腐败逐渐明显,官商寻租活动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就出现经济社会财富越积累多,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现象就越多,社会财富的分配就形成了葫芦形状。象这样,农民的经济发展就无法通过社会公平分配来获得,而是要靠自身的发展和积累获得。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怎样才能稳定农村、刺激农村的经济发展呢?对于如何才能调动生产者生产积极性加快产业结构升级?首先要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就要让农民能获得必要的、必须的生产资料,解决好农村发展中的资金难的问题是关键的一步。让穷人获得信贷支持,让小商贩获得信贷就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志愿就业。对于农民来说获得信贷就意味着有机会去购买生产必须的工具以及生活必用品,这就能有效的改善生产力、有效的改善种植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经济,发展好了农业多元化生产后,农民就逐步可以自己积累一点资本金,用于更多的农业发展,这就形成农业的基本转化和升级,让这些原来贫困的农民解决好了基本生活后形成一种新的思想活力。连续五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与“三农”有关,其中强调“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如何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三农”和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我们应该选派敢于创新、心系三农的得力干部充实基层服务“三农”队伍。同时,把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确定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必须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农村改革发展需要,需要摸索一条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成本高、相对收益低。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相比较,仍存在信贷风险成本较高等问题,经营效率还有待提高。农村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完善。农业是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小,财产少。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缓慢,贷款基本上没有保险保障,在银行向农户发放贷款后,农业风险又通过农户贷款传导并聚集到银行身上。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事件,不仅农户的生产生活将遭遇较大困难,银行也会背上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这也导致一些金融机构的基层行不愿和不敢做大这块市场。因此,加快农业政策性保险及建立由政府、民间组织、农户与银行、保险等主体之间合理分担风险的长效机制是下一步农村金融发展的重点之一。 政府在财税、金融政策上要对农村金融予以优惠。由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效益较低,又面临着一定的经营风险,政府必须建立扶持农村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尽快落实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凡是达到一定支农要求的金融机构,都给予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至少使其可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等的待遇。二是建立对特定信贷业务的专项扶持政策。建议对产粮大县粮农贷款、贫困地区的农户小额贷款给予相应的定向补贴。同时要明确补贴的机制和内容,提高补贴资金的利用效率。三是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金融机构,适度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其增加涉农贷款投放,实行有差别的风险问责、呆账核销等监管政策。要充分依靠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农村金融力量,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加快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中突出问题的同时,重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和配置,充分发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在农村现有营业网点多、工作人员对农村金融业务相对熟悉等优势,释放县域支行的经营活力。同时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宣传力度,形成各类金融机构同心协力、分工合作的局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之路。总之,政府要加快建设服务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由政府出资或多方筹资符合“三农”发展需要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或担保公司,带动各种担保机构的发展;政府要加快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应加强农业保险立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开发农业贷款补偿保险品种和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增加补贴品种。
  • 2021-12-23 16:57 齐景娥 客户经理

    首先要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就要让农民能获得必要的、必须的生产资料,解决好农村发展中的资金难的问题是关键的一步。让穷人获得信贷支持,让小商贩获得信贷就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志愿就业。对于农民来说获得信贷就意味着有机会去购买生产必须的工具以及生活必用品,这就能有效的改善生产力、有效的改善种植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经济,发展好了农业多元化生产后,农民就逐步可以自己积累一点资本金,用于更多的农业发展,这就形成农业的基本转化和升级,让这些原来贫困的农民解决好了基本生活后形成一种新的思想活力。连续五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与“三农”有关,其中强调“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如何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三农”和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我们应该选派敢于创新、心系三农的得力干部充实基层服务“三农”队伍。同时,把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确定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必须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农村改革发展需要,需要摸索一条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成本高、相对收益低。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相比较,仍存在信贷风险成本较高等问题,经营效率还有待提高。
    农村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完善。农业是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小,财产少。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缓慢,贷款基本上没有保险保障,在银行向农户发放贷款后,农业风险又通过农户贷款传导并聚集到银行身上。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事件,不仅农户的生产生活将遭遇较大困难,银行也会背上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这也导致一些金融机构的基层行不愿和不敢做大这块市场。因此,加快农业政策性保险及建立由政府、民间组织、农户与银行、保险等主体之间合理分担风险的长效机制是下一步农村金融发展的重点之一。 政府在财税、金融政策上要对农村金融予以优惠。由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效益较低,又面临着一定的经营风险,政府必须建立扶持农村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尽快落实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凡是达到一定支农要求的金融机构,都给予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至少使其可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等的待遇。二是建立对特定信贷业务的专项扶持政策。建议对产粮大县粮农贷款、贫困地区的农户小额贷款给予相应的定向补贴。同时要明确补贴的机制和内容,提高补贴资金的利用效率。三是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金融机构,适度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其增加涉农贷款投放,实行有差别的风险问责、呆账核销等监管政策。
    要充分依靠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农村金融力量,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加快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中突出问题的同时,重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和配置,充分发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在农村现有营业网点多、工作人员对农村金融业务相对熟悉等优势,释放县域支行的经营活力。同时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宣传力度,形成各类金融机构同心协力、分工合作的局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之路。
    总之,政府要加快建设服务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由政府出资或多方筹资符合“三农”发展需要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或担保公司,带动各种担保机构的发展;政府要加快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应加强农业保险立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开发农业贷款补偿保险品种和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增加补贴品种。
  • 2021-12-23 16:11 齐晓彬 客户经理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现状与途径
    王家传
    [摘 要]农村金融各类机构,在根植与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在体制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支农发展的潜力更加不容忽视。现阶段乃至今后一定时期,要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针对新农村建设中金融需求的特点,探索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确立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机构及民营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基于此,应稳步推进现有农村金融组织各项“存量”政策,工作的重点是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其支农服务积极性;放宽“增量”发展,创新农村小型金融组织,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新农村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根植于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是农村领域货币资金的融通,亦即农村领域内以信用为手段筹集、调配和管理货币资金的重要资本要素配置机制。它作为国家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农村信用活动、资金运动和货币流通,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方针,既包括现代农业基础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又涵盖了社会事业、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以及以村民自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各项乡村工程及制度创新建设。要完成这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使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外,很大部分应来自于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的支持。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按过去农村资金投入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投入的因素,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很大部分仍将依赖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配给②。
    回首历史,农村金融各类机构,在扶植与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在体制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支农发展的潜力更加不容忽视。如何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农村金融体系服务功能,实现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支持是当前讨论的热点。
    一、全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步伐稳健(成绩)
    近年来,在国发2003【15】号文件,特别是2004、2005、2006、2007和2008年五个“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下,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果。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显著
    一是,农信社试点改革中国家政策性扶持效果显现:央行专项票据发行与兑付,税收减免、保值储蓄补息、利率浮动权放开等扶持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地方政府也以不同方式在协助清理债务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是,农信社产权制度及组织形式改革基本成型。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信用社过渡性产权制度的实现形式,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综合市场竞争能力,构建规范的股份制产权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是,农信社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支农服务日益改善。截至2007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系统所有者权益已达2310亿元,与2002年末相比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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