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与中行解约违约金问题
我刚入行一个月,当中前20天为培训期,现在处在试用期,想要同中行解约,请问我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要,该支付多少?另外,合同上并未写明具体的违约金数字,只说是培训费用及相关经济损失,现在据我了解这个违约金明显超过了培训费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请各位专家帮帮忙,在此谢过了
齐晓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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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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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8最佳答案
这个违约金的多少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据我所知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单位给学生开出的6个月工资的总和,而许多地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说学生和用人单位协商,那么你只有具体查清楚看你所在的地方那个有没有相关的规定了。
根据你的描述,貌似在签协议的时候并没有涉及到违约金,而是在你要离职的时候单位单方面提出的违约金,这样的情况该单位对你提出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其实我也和你面临一样的问题,我和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是5000,后面有可能我也会违约,想想5000还是比较心疼的,看你的情况,10000,太恐怖了,尽量和单位周旋吧。祝你好运哈!
根据你的描述,貌似在签协议的时候并没有涉及到违约金,而是在你要离职的时候单位单方面提出的违约金,这样的情况该单位对你提出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其实我也和你面临一样的问题,我和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是5000,后面有可能我也会违约,想想5000还是比较心疼的,看你的情况,10000,太恐怖了,尽量和单位周旋吧。祝你好运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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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3 赵骏凯 客户经理
一、5000元。
二、法律条款
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这一条的意思是,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而未满若干年,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这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违约年限,是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答应一定年限内不到与原单位存在竞争的岗位上工作,单位支付保密费。如果劳动者违约,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违约金都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第25条: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对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如果你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除了公司答应你送你培训的违约金外,不用管其他的违约金。因为其他的违约金天然无效。
三、签订“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
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
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
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生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2021-12-23 17:51 龚小艳 客户经理
以下皆摘自劳动合同法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过建议以后再签什么合同的时候还是先把单位的情况和协议内容了解清楚了以后 再签 会避免很多麻烦 对你自己也多一重保障 当然 我要说的是这个单位要求你付一万的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签协议的时候有约定试用期吗?)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2021-12-23 17:36 齐景嘉 客户经理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只需要提前告知,不用赔偿费用的。
你现在和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规定了违约金,那就要看你们是怎么约定的。
有没有条款说转正后解约才需要赔偿之类的。
如果没有,那么这个条款就是有约束性的,有效的,公司应该支付给你约定的违约金。
你这种情况下,公司确实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给,可以去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
2021-12-23 17:25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如果你的协议上没有注明有违约金,而且在协约的后没有告知有“解约还有违约金和违约责任”(事实上这不重要),那么只要你协议上没有,那么公司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别说你是在实习,还没有合同。就算签了合同,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走,也不用任何违约金。从没有任何政策有这样的规定。
对于你的情况,你应该提起劳动仲裁,这应该在你离职的60天内完成,你不用付钱。如果你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2021-12-23 16:57 赵马元 客户经理
我这边的三方上有一句违约金建议不超过第一个月的工资,不知道你们那里的有没有。不过即便有,这句话挺暧昧的,似乎不是很有强制性。
话说中行还真狠,1万也好意思要。。。 -
2021-12-23 16:40 赵驰北 客户经理
像你这种情况,肯定是要赔违约金的,具体和中行去沟通。考上国考很不容易,所以你要认真选择。 -
2021-12-23 16:11 连会新 客户经理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明确告诉你,这事不合法!
你是应届毕业生,如果不是公司委托培养的,公司没有替你缴纳读大学的学费,公司就不能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否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行为。
由于这个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按照《合同法》第52条,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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