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法院为什么判我还贷,是黄平信用社违规放...

黄平法院为什么判我还贷,是黄平信用社违规放贷抵原来的贷款,材料全作假,就认定相片有我。
黄睿刚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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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1最佳答案

你不要签任何的字
找你是要保证信用社的诉讼时效不过期
而且你在贷款的时候在场 比较麻烦
你是第二还款人 这也比较棘手
上面的说得很好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52 连保军 客户经理

    1:他的贷款是违规的。
    2:可以,信贷员要承担60%的责任。
    3:这个你需要去咨询律师.
    4:有作用.
    5:你的条件最多只能带到10000,超过就是违规!
    6:可以,这家银行要倒大霉.罚款100W左右!
    7:你肯定胜诉!我就是信用社的信贷员!当然不是你说的这位!
  • 2021-12-23 17:18 管火金 客户经理

    1,这种贷款很明显是违规的,都不用任何申查就贷到款了
    2,信用社贷款给你与银行无关,最多也是信用社起诉你,
    但如果真的起诉你也不用怕,是他们违规贷款。
    3,应该不用什么证据的,其实一旦追究责任最大的应该是哪个担保的人,你没事的
    4,欠条是有期限的,过了一定的时间就没有什么效力了,一般是两年左右吧,具体再咨询下律师。
    5,信用社的贷款没有额度计算的,都差不多,关系好的就多贷点,没关系的就很难贷款,最多刚开始两万还要担保人或者房契之类的
    6,与银行无关,你投诉也没用,当然你可以到当地信用社说明情况,最主要是一旦追究也是担保人是第一责任,他这样应该说是欺诈的,你事情不大的,别担心
    7,信用社走的都是关系户,有熟人几十万都能贷到,没关系,没担保人,一分钱也别想贷到
  • 2021-12-23 17:08 符育明 客户经理

    法院应该依据双方的证据进行裁判,其违法裁判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解决,要求重新审判。
  • 2021-12-23 17:04 齐晓怡 客户经理

    “谁做亏心事,谁心里有数,老天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原谅一个好人。清者自清!” 这是很多人做人的标准,但是在这里帮不到你什么,遇到纠纷只能举起法律武器来应对,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法院判你还贷---开庭时你去了吗?辩护了吗?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送达传票以及原告诉状及相关证据的复印材料一起给你,你可以就原告方提供的这些材料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开庭时你还会看到这些材料的原件--包括你所说的银行做假的材料,这些都是对你有利的,如果签名等虽然是你签的,但是不是你的名字,这样的合同根本无效,你这个案件是完全推翻的掉的。
    即便是你自己的名字,你起的是担保责任,担保法第三十条,担保法释义第三十九条都是支持的你法律条款,你看看就可以把这件事处理掉了。
  • 2021-12-23 16:43 龚峰毅 客户经理

    1、陈代替王签字的担保合同因不是王亲笔所签,所以在诉讼中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不承担担保责任;
    2、虽然另外两份担保合同你签字了,如果你没有相关证据证明你是在受骗的情况下签字的,则法院会判令你承担保证责任;(找证据是最重要的)
    3、关于起诉问题,只有在你权利受到侵害时才可以起诉别人。比如:信用社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王),借款人没有执行能力,而执行了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偿。那么担保人在承担还款义务之后,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借款人偿还王代其偿还信用社的款项。
  • 2021-12-23 16:22 齐旭明 客户经理

    我是个法律工作者,对这方面的问题比较熟悉:
    1、你说信用社未经调查就贷款给你,这只是信用社执行制度上的问题,最多算违规,你可以向银监会等有关管理和上级部门反映,但这是另一回事,说诈骗证据明显不足。而且,即使信用社是违规办理贷款,但也不影响信用社对你的贷款追偿权。
    2、因为办理贷款手续时,借款人名字是你,而且你也签字、押了手印,这就表明你承认此笔贷款是你贷的,这在法律上是最重要的证据,可以说如果信用社起诉你,你很难胜诉。
    3、信用社的额度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一般可以达到这个额度。
    4、你目前的状况,如果信用社起诉你,你胜算不大,应该还贷款。但你可以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你的朋友,请求法院向你朋友追偿你的欠款,胜诉应该有把握。
    5、贷款到期后,按照贷款管理规定,无法偿还者可以展期,展期一年,总贷款期限也就成了二年。
    6、如果信用社起诉你,目前唯一的突破点是贷款当天信用社给刘某开了存款帐户,并将贷款转入此帐户内,你可抓住这一点,来证明贷款资金不是你用的,但对胜诉的影响有限。最关键的是你当时在信用社贷款借据上签字、按手印,(这是最大的糊涂。)
    楼上两位可能对金融业务和法律知识不太熟悉,回答不正确。在信贷关系中,贷款人是第一还款来源,担保人和抵押人是第二还款来源。
  • 2021-12-23 16:22 宇文献花 客户经理

    担保必须本人签字且当面予以确认,在被“忽悠”的情况下,如有确凿证据证明“忽悠”成立,该贷款合同不具法律效力,担保人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但过程中要有证据事实,法院才能裁决;至于起诉,信用社会在合同到期时到法院申请执行起诉借款人、担保人,担保人可做维权,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取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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